[情報] 貨到付款最為安全 存證信函通知退貨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蔚藍海岸)時間20年前 (2005/03/03 15: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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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050303/15/1ju26.html 貨到付款最為安全 存證信函通知退貨 【聯合新聞網 記者林怡秀/台北報導】 網購問題多也暗藏陷阱,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提醒,郵購買賣有七天猶預期, 但業者多以收到貨品當日起算,實際上應以到貨隔日起起算;切勿被業者以談 判為由拖過猶豫期,讓自己毫無保障,交易則以貨到付款最安全,切勿刷卡交 易;退貨應以傳真或書面寄發存證信函,通知業者到府收回,也避免被業者敲 竹槓濫收運費、手續費。 李鳳翱表示,網購已成風潮,但相關服務標示法令付之闕如,導致不肖業者以 假網站、假資訊行使違法交易,發生糾紛消費者常投訴無門。 李鳳翱也表示,退貨最好用書面或傳真存證信函,告知業者欲解約,一方面消 費者自己握有書面的解約證據,也避免業者宣稱未收到mail而拒絕讓消費者退 貨,由於貨品仍在消費者手中,民眾就可要求業者到府收取欲退回的貨品,而 根據規定,業者也必須在接到退貨通知的30日內將貨品取回。此外,網購最好 不要刷卡交易,最安全的方式是貨到付款或到店取貨,其次是ATM轉帳。李鳳 翱認為,貨到付款的另一個好處是,省掉猶豫期爭議,以及與業者周旋的麻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17.242
文章代碼(AID): #129hmEtC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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