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被遊學代辦公司騙錢...
※ 引述《fronti ( )》之銘言:
請先參考:
http://www.edu.tw/EDU_WEB/EDU_MGT/BICER/EDU9566001/c23j.htm?TYPE=
1&UNITID=184&CATEGORYID=0&FILEID=99623&SHOW_TXT=Y (兩行相接)
與消費者簽訂平等互惠及公正合理之消費契約。優良的業者應採用本部(教育部)訂定,
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學生海外研修定型化契約範本」,
如未完全採用,消費者可比較業者契約與本部範本不同之處。
依法消費者至少應有五日以上的契約審閱期,請將契約帶回仔細閱讀,
如有問題,雙方得經磋商修正後合意訂定,未簽契約前請不要輕易付費﹙包括訂金)
、或接受服務。簽訂之契約一定要自己留存一份。
*雖已遊學回來,但合約總還在吧!一切照約行事,除非合約有[顯失公平]之虞.
http://www.edu.tw/EDU_WEB/EDU_MGT/BICER/EDU4146001/c23/c230r32.htm
若可能,請修改成你的合約內容(怕你打字打昏了)
有了合約內容,比較容易下手(如果能幫得上忙的話..)
*多收費的部分先不談的話,光是未付住宿費致使你住宿上的不便(需請求通融),
已嚴重損壞你的權益,應可要求賠償.
http://www.cpc.gov.tw/plead/cpc7_3_2.htm
附上~消費者爭議處理程序表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七條已公告「海外留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及「海外旅遊學習(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將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
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95.112
→
218.166.204.55 08/28, , 1F
218.166.204.55 08/28, 1F
consumer 近期熱門文章
PTT消費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