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關於瑕疵品退換貨的問題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小尼莫)時間20年前 (2004/07/21 18: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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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前面的文章, 物品有瑕疵當然就可以解除契約、減少價金或是請求另外交付一個無瑕疵之物, 解除契約之後,對方必須退錢,消費者也須將物品完整地交還給賣方(回復原狀) 但包裝是否完全根本不是重點,因為法律上只要求物品完整即可。 這時,就要用力地主張那個定型化契約條款: 1、比如說沒有用特別的顏色或字體標示,所以根本不能拘束消費者; 2、如果有用特別的方式標明,就說這樣的條款增加消費者不應負擔的義務而無效, 同樣不能拘束消費者。 最近落下一句,不退錢的話,就消保官面前見吧! 你們做大生意的,沒必要用這種小技倆欺負消費者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96.62
文章代碼(AID): #10_a4i6G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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