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強調的重點

看板Bilk (詐騙板)作者 (噢piyo)時間14年前 (2010/12/29 17:08), 編輯推噓8(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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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好我是路人 雖然沒有在這次誇張的合購中受害 可是還是覺得大家不能姑息養奸,也為受害的大家感到心疼 於是熱心的為大家想了一下去報案應該說的重點,畢竟如果第一次去警局應該都會很緊張 容易交代不清楚 (如果大家有想到什麼該講的重點,也請幫我補充) 1.說明此起是一樁疑似詐騙案件 2.說明PTT合購版規範:主購不能營利 3.在這樣的條件環境底下參與了此次合購,卻貨遲遲未收到, 且主購匯差資訊不公開 4.詳細說明您參加的是幾月幾號的團,每個流程及信件,到現今有多少人受害, 牽扯到多少金額,強調不只一團 (最好統計數據出來 比較能讓警察杯杯正視這件事情 這起詐欺案並非個案) 5.再次強調主購是累犯:若能說明過去的行為更好, 精華區對於蘇菲亞的討論應能增加法官對於此人的負面印象 然後再遞出應該繳交的資料 會這樣想是看到Aj大的媽媽文,想起很多人都沒有聽過合購的名稱 也會以為合購是可以營利的,大家必須清楚說明這點, 一個人虧個50塊,上千人可是虧個上萬元 另外還有恐怖的匯差 也要讓警察杯杯了解這並不是簡單的買家買貴了的說法, 而是主購利用不能營利的環境 欺騙大家來賺取暴利 最後,希望大家都能早日退款(新台幣!!!),並且將這樣的人趕出合購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6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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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那點沒有案底無法提出證明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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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的第二句逗號後面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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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有兩個4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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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菲亞那起事件能夠當證明嗎?精華區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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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部分可以說 他跟兩年前這個平台爆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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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hpiyo 來自: 140.115.66.104 (12/2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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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同一人 那個不算證明但附上可影響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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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大你說的是哪一句?我可以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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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重點:陳述事實 不清楚就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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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開之後~到之嫌 都不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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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hpiyo 來自: 140.115.66.104 (12/29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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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再查的就說要再查,不要放入個人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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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猜測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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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刪了 但D小姐不是也承認他拿A團補B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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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就算你這樣講 看起來還是民法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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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未涉刑法(民法警察是不會幫你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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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會問 那你想告他啥 答: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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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所以你要講得真的像詐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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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講的讓我都覺得像民法債務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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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入太多猜測 到時萬一 不起訴 可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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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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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他是累犯到時候上偵訊庭也要講給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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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也有債務不履行跟不當得力的問題ˇ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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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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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很難分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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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著重在不當得利跟債務不履行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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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檢察官就不理你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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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年前某件同樣合購板詐騙案我去開過偵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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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先去165 才不會被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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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爭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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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165不165的問題 是構成要件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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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拿了錢說要幫買卻挪為私用不就是詐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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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講:我給主購錢請他幫我買東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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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買 <=這絕對是民法而已沒有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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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說:我給主購錢請他幫我買東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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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術 陷於錯誤 財產損害 喔講起來好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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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 (1)詐欺罪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d女如果單純只是壓著款項不付,或許不會成立詐欺(為民事債務不履行糾紛) 但本案中d女有將前團金額購買後團物品,並每團購買一些 借此欺騙團員合購有進行,以利d女在開更大的團 明顯符合339條要項,"以詐術"為之。 這是從洽特版一位熱心的版友PO文中貼來的 抱歉我法律不是很懂 但大家可以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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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了錢以後就沒下文,好像是想捲款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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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才有詐欺機會 這樣懂我意思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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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9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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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購詐欺這種案子也是。你只講:主購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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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結果拖拖拉拉弄很久,是不可能構成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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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是 成立不成力的情形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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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多騙的錢就有討論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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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要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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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說法要小心就是了 免得到時被反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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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要看你們的用意啊,真的要讓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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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留案底,或者逼她不得不出來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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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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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意圖是決定有沒有詐欺的一個關鍵,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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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就是要如何說服檢察官(法官)相信,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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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有詐欺意圖,而不是只是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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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整個案件事實我沒有完全看明白,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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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這主購開這麼多團,又統統遲延,我想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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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也是可間接證明主購或有詐欺意圖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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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在板上講太多,不然主購就知道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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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罪了= =總之,大家要想好怎麼證明主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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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或侵占 我覺得也有機會)的主觀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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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會直接影響到有沒有成罪可能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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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只是敘述一個單純事實(你給主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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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她沒幫你買東西) 這樣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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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的部分也包含匯差未交代 這不算詐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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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若匯差也叫詐欺,那就天下大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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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沒有要潑你們冷水的意思,我也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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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如果我是受害者我一定也會去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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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裡面其實大部份都是民法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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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的團是她已經全數拍下了還能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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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開後團,挪用前團的錢去補後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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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後團的錢呢? 且她是一直開一直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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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之中為了取信於團員,還拍一點東西安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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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她收團跟拍下的時間跟數量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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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拍滿,都是拍一點拍一點,說實話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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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是高段呢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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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團養一團 總有一團她付不出來那麼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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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的團員是否可以就說 她把我的錢拿去貼別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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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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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想說大家應不應該統一報案,而不是單獨去報案(地區性的報也很好) 起碼表示這是很多團卡在一起 而不是單一團貨不出來 退款就可以了事 而是一團補一團的錢,證明D小姐明明前一團已經有大洞了還開下一團 這樣就有明顯的意圖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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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在騙人阿 因為所有的團都互相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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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hpiyo 來自: 123.0.253.28 (12/29 19:22) ※ 編輯: ohpiyo 來自: 123.0.253.28 (12/29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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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人,我本來也以為主購=代買=可賺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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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6lgErJ (Bi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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