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淡斑美白…107件化妝品吹牛
看板BeautySalon (美容保養/沙龍)作者SEREN1TY (@Johannesburg)時間15年前 (2009/02/24 20:06)推噓6(6推 0噓 2→)留言8則, 7人參與討論串1/1
這個我稍微瞭解一下,講點自己的感想...
台北市衛生局是一個很不錯的單位。
他們接受民眾檢舉,給檢舉民眾10%檢舉獎金。
通常我們罰廠商大多是1萬元罰金起跳。
所以檢舉者可以拿到1000元檢舉獎金。
長官有交代,只要是民眾檢舉的,盡量都要罰。
各位可以看見其中宣稱誇大療效的部份,有許多是有爭議的。
有很多廠商接到公文,我們都會請他們來一趟。
其中最有爭議的就是以下文字:
1.促進膠原蛋白增生(或類似字句)
基本上,這幾個字去年是合法的。而且衛生署廣字號是核可通過的。
也就是廠商可以用這些字,也完全合法。
只是今年有些評審委員認為不OK,所以就變成違法。
有些廠商很可憐,明明是合法,卻被....(消音)
2.無美白成份卻宣稱美白
基本上,政府審核通過的美白成份不多。
有很多美白成份是國外的新研發技術,而且也的確具有美白療效。
在國外很多相關文件當中都表明可以美白,也有很多技術報告。
但是台灣公佈的文件中沒有該成份,所以..
就算商品有美白效果,也叫做:不含美白成份,卻宣稱有美白效果。
3.醫療效果
基本上,化妝品不得宣稱療效。
細胞本來是活的,你讓他更活!就是療效。
脂肪是活的,你讓他分解變成死的,還是療效。
肌膚本來不會對抗自由基,你讓他對抗,就是療效。
4.本來可以用,現在不能用的字句
如果有廠商被檢舉到,卻能提出證明,就暫且不罰。
但是等到他們的廣字號過期,又沒適時修改,就會被罰了。
就算他們當初是合法申請通過,現在法令變了,如不修改衛生局也只好...
有些字廣字號通過,廠商就印到產品包裝上。
結果隔年廣字號某些字突然變成違法的...
廠商來不及全面回收商品......就抓到一瓶就罰一次..
如果連續被抓,就會連續被罰...還會加重罰金。
有時候覺得廠商真的很可憐...但是又沒有辦法幫助他們
希望讓大家稍微瞭解一下衛生法規背後的意義 ^^"
※ 引述《honzutsai (安麗事業,邀你一起努力)》之銘言:
: 市售化妝品產品五花八門,業者為吸引民眾購買,常宣稱產品具有「提高細胞活化率」
: 、「淡化斑點」等誇大效果,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去年下半年抽驗6686件產品,其中107件
: 商品因誇大療效及標示不全不合格,違規商品不乏知名國際品牌,也在知名賣場販售。
: 像美商怡佳公司標榜由專業美容醫療團隊研發的「good skin直效型醫美保養系列」,有
: 多樣商品都宣稱有抗發炎、預防膠原蛋白及彈力纖維的流失等誇大療效。
: 京華城的蕾莉歐專櫃販售「綠茶保濕晚霜」,標示「抗氧化及抗自由基」;統一藥品代
: 理的「理膚寶水多容安濕潤面霜」、康是美販售的「魔術十四緊腹菁華」等,也都因誇
: 大療效被衛生局開罰,處以10萬元以下罰鍰。
: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表示,查獲的107件違規產品,其中涉及誇大療效、容易生誤解的
: 宣傳產品共有75件,占違規總數的70%。
: 違規情形以宣稱具「活化細胞、促進膠原增生」的商品29件最多,其次依序為「不含有
: 效成分卻宣稱美白、防曬效果」20件、「消炎鎮靜」16件、「抗氧化、抗自由基」10件
: 、「促進血液循環」9件,以及「抗菌」「改善黑眼圈、眼袋」、「促使脂肪細胞分解
: 、展現窈窕曲線等瘦身減肥宣稱」等。
: 此次抽驗的販售地點包括知名藥妝店、大賣場及超市、藥局、百貨公司及診所等,其中
: 令稽查人員驚訝的是,連民眾信任的專業診所,都發生販售不合格商品現象。
: 像內湖一家整形外科販售的「多月太紓緩護眼菁華液」,標示製造廠為
: 「Doosan America Corporation」,但產品實為台灣製造,卻未標示製造廠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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