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退貨法律規定----要學起來唷
※ 引述《AnnLiu (下棋鬼...)》之銘言:
: 請看,對您”血拼善後”很有用! (中時浮世繪 2002.07.07)
: 態度要堅定,千萬別被售貨小姐的晚娘臉給嚇到,他們搬出公司法條,你就搬出國家
: 法條,反正該退的貨,一定要退,才不會對不起自己啊……
: 不知道是為什麼,我這雙手就像是被魔法詛咒了一般,每次買東西,即使千挑萬選,
: 但就是會買到瑕疵品回家。再加上耳根軟,抵擋不住推銷員的三寸不爛之舌,常常抱一
: 些隔天就看不順眼的衣服回家。不過,我也不會因此受氣,因為本人的臉皮夠厚,只要
: 我不喜歡,不管在多遠買的,我都會拿去「退貨」。
: 首先,有瑕疵的商品比較好退。像許多超市買回來的食物,要拆掉保鮮膜才能確定品
: 質 如何,因此,我家附近的超市就被我退過發臭的雞腿、切開後發爛的西瓜、底下那面
: 發黴的蓮霧等。
: 沒有瑕疵,純粹只是買回來就看不順眼的東西就比較難退了。早年,在消費者保護法
: (簡稱消保法)還沒出爐時,那時要退貨全講運氣,碰到刁難的售貨小姐常常鎩羽而
: 歸。但消保法出爐後,即情勢逆轉,退貨好退多了!
: 拿我最常退的衣服來講吧!
: 「小姐,這是我前天買的衣服,我想退!」
: 「哦!請問是那裡有問題嗎?」
: 「沒有,只是我不喜歡了,想退。」
: 「抱歉,公司規定沒有壞就不能退。」
: 「可是,根據消保法規定,凡是這種有人推銷的買賣,只要在七日內我都可以退貨,不須任何理由啊,如果你不讓我退,我可以去消基會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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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應該是以(1.)問卷調查或訪問的名義(之後推銷) 跟(2.)郵購的商品才能退吧
結果很多人都誤用 斷章取義變成"凡購買七日內商品一概可退"
而搞不太清楚的專櫃小姐乖乖退費...
消保法 第2章 第3節 第19條
http://ooca.dortp.gov.tw/laws/%E6%B6%88%E8%B2%BB%E8%80%85%E4%BF
%9D%E8%AD%B7%E6%B3%95.html
: 通常,拿出消保法後,小姐就會讓我退了,但還是有不肯的。
: 有一次,小姐指著牆壁上A4的公告:「貨既售出,概不退換」,再加上桌上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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