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在一夜之間花調了兩萬六 都是汎美害的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DEAR~*珀)時間23年前 (2002/07/20 19: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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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要拖延時間,請妮立刻去要求她們退費, 如不退,必須要她們當場立據,證明妮要求退費的日期, 然後據此到教育部去爭取妮的權益 以下是法條: 根據教育部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35條 1.開班前,學生因故離班者, 自註冊後至實際上課前離班者可辦理退費,退所繳費用之七成 2.開班後,上課自開課日算起,未愈全期1/3者,退所繳費用之五成 3.在班期間,上課以愈全期1/3者,一律不予退費及保留 4.開班後,所付訂金不予退還 5.辦理退費者,需付上課證及身分證影本辦理 我之前曾經幫同學到國家補習班要退費, 那晚娘連問都沒問就說已經不能退了, 我當場就拿出這段法條反駁她們,並稍加嚴厲的問,"妮們想違法ㄇ?" "不然去問問教育部為何不能退好了?" "我們還有事,請妮們開張證明,證明我今天有來退費!" 那女人立刻就找班主任出來,道歉退費... 她們現在就是要把妮要求退費的時間拖延到1/3之後, 所以,妮一定要立刻去辦這件事,當場給她們難看! 我從來沒有聽過要求學生一定要繳清才能上課的, 建議妮以後找補習班最好先要求試聽 而且只付訂金,絕對不先付清, 雖然沒聽過泛美這間濫店, 但是現在很多不肖補習班都是找沒經驗的老師上課, 然後藉故不讓妮們退費, 老師濫,退費的人多的不得了,她們還有生意ㄇ? ※ 引述《wirgin (浪跡天涯的餅)》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NCHU-FLLET2 看板] : 作者: wirgin (浪跡天涯的餅) 看板: NCHU-FLLET2 : 標題: 我在一夜之間花調了兩萬六 都是汎美害的 : 時間: Sun Jul 14 10:08:58 2002 : 汎美補習班吃掉了我兩萬六千塊... : 我昨天去上課 因為錢還沒繳清 所以就去櫃檯問說 : 可不可以錢還沒繳清就先上課 他們說不行 : 所以我就乖乖把錢交給櫃檯 : 沒想到我上課的時候卻覺得很空虛 : 覺得他們教的很不適合我 : 於是想不補了 : 所以上到一半就烙跑了 : 那是我在泛美上的第一次課 : 可是一個半小時前 我繳的二萬六 已經要不回來了.. : 我回家時才想到補習班是不可能把錢還我的 失眠了一整夜 : 今天我一大早就衝到補習班 跟他們說我不補了 : 那位小姐叫我先把不補的原因寫下來 : 說她會幫我"爭取" 可是她卻沒有詳細問我為何要退費 : 我問她說那她在幫我"爭取"的過程中 我都沒參與到 : 那她要怎麼幫我爭取她竟然拿出名片給我說 名片就代表她的信用 : ~~~~~~~~~~~~~~~~~~ : (真是,她以為在騙小孩嗎) : 而且她還叫我寫原因 我寫了一下 她就拿去了 一眼都沒看 : 就說"好 ok 我現在了解你的狀況" : 我真的覺得很憤怒 他們憑什麼白白拿走我父母的血汗錢 : 我只上了半堂課耶!!! : 而且我不知道可以試聽 (因為櫃台說不能沒繳錢就上課) : 你們有本事可以在黑心一點沒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0.154
文章代碼(AID): #zEKl_-A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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