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台北/桃機 Wi-ho 特樂通股份有限公司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壯年)時間10年前 (2015/05/08 08:32), 編輯推噓12(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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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rian (Urian)》之銘言: : ※ 引述《pinkballet (小緋)》之銘言: : : 更糟糕是收訊超級差,要一直開關機或長按重新連線才可以獲得短暫的網路。反觀朋友買 : : 當地sim卡,可以免費撥打電話和上網,速度是4G很快,收訊也好的多,還不用多背東背 : : 西,已覺得自己像智障,被部落客們「出國上網免煩惱,臉書打卡就靠它」、「便宜方便 : : ,旅遊必備分享器」,還有自己貪小便宜,想說有免費就能省則省的心態給害了。 : 泰國有4G的電信公司是true move,缺點是收訊差、網路速度慢 : 網路速度快的是AIS,但是沒有4G只有3G : 也就是泰國的4G速度比較慢,3G速度比較快 : 但是他們就算最快的速度,也沒辦法跟台灣比 : 你朋友買的SIM卡並沒有免費撥打電話和上網,速度也不快,你完全搞錯 : 去泰國玩大多是買當地SIM卡,但網路速度不快,上網、撥電話不是免錢 感謝你提供的資訊,但是原PO主要是抱怨機器收訊差 如果還要買sim卡的話又何必花錢租機器? 除非一開始就決定買sim卡,這樣我就會考慮用3G就好,除非活動區都在曼谷之類的 : : 再次重複和桃機櫃台一樣的話,說充電孔的問題要整機報廢,要賠償五千元!我忍無可忍 : : ,告訴她我知道這台ZTE中興的分享器新機都不需要五千,更何況已經是破舊不堪的二手 : : 貨,我沒有不負責任,但不想被當肥羊,希望她請主管出面處理!客服說會呈報上去,再 : : 請主管與我聯絡,雙方掛掉電話。 : 賠償金訂5000,用意並不是你說的希望客人弄壞然後賺一筆 : 反而是訂得比較高,讓客人小心不要弄壞 : 如果他們可以接受你弄壞,那就照價賠償就好了,也不用開那樣的價格嚇客人 : 但是他們做的這個生意,不希望客人弄壞機器 : 那會嚴重影響機器的調度,機器損壞了讓後面預約的客人拿不到機器怎麼辦? : 怎麼賠? 退費完全不能解決商譽問題 : 你說就只有壞你的那一台,怎麼會影響調度? 再買一台就好了啊,或是拿去修就好了啊 : 要是每個客人都這樣想,都不小心照顧機器,那就會影響了啊 : 是有辦法隨時買或修理一台兩台或十台二十台嗎? : 所以才會訂出比較高的賠償金,用意是希望客人小心照顧機器,而不是希望你弄壞 我可以接受賠償金訂高一點是希望客人不要弄壞, 但是我想每個人都希望租到的機器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也許就像租車一樣,就算外觀比較老舊,只要別在路上拋錨就好, 結果租了一台完全不能上路的車子,然後在當地另外租機車或電動車是按怎? : : 風險轉嫁與顯失公平、違反誠信原則、違反平等互惠原則的不合理賠償條文在哪呢? : : 例: 加入安心險 無加入 : : 本體  1500 5000 : : SIM卡拆解與移失 600 2000 : : 其他 皆各300 皆各1000 : : (充電器、電池、外包盒、電池蓋、充電線、轉接頭、USB線等) : : 若無加入保險,我的一整組有包括,本機、SIM卡、充電器、電池、外包盒、電池蓋和充 : : 電線,這樣整組弄丟的金額是5000+2000+1000x5=12000 : : 一萬二是一個怎樣的概念: : : 12000元= 1.52台全新ipad mini 1 = 0.75台全新ipad Air2= 0.86台iphone5C= 0.55個月 : : 大學生畢業不吃不喝起薪= 267個台北小學生營養午餐 : : 在租借網路分享器時只能簽訂定型化契約,不然無法租借。 : 你不高興可以不跟他租啊,又不是獨佔,你這作法就像是: : 你找不到停車位,看到路邊有個空地,上面掛著牌子: : "私人土地,請勿停車,若發現闖入停車則需繳交每小時1000元停車費" : 你看了牌子,然後把車子停進去 : 到時候地主來跟你收錢,你就抗議他收費不合理 : 說停車了不起最高一小時80元才對,他停車每小時要1000元是黑店 : 你既然租了,就代表同意他的契約,你不同意他的契約,就不要跟他租啊 : 另外隨便找一個也有泰國wifi分享器租用服務的公司給你參考,你可以租這家啊 : https://www.horizon-wifi.com/index.php?prog=rules&item=insurance : wifi分享器整組弄丟的賠償金額是17300元 這邊主要是覺得修理費用太高,不過可以考慮改個名目 比方說零件照價賠償,但是需要加收營業損失等等, 就像租車以後如果撞壞了,除了要送原廠還要賠車行損失跟折舊之類的。 停車場的比喻還可以,但是不夠精準, 應該說是有個外觀破舊的停車塔可供停車,但是大門歪斜、車架鬆垮, 好不容易快停好以後卻因為車輛太重或是車主操作不當而掉下來, 然後停車塔業者開了一個天價賠償金,車主自己另外包工程修好停車塔。 總之,商家無論售價高低,提供的商品應該是要能夠正常使用的, 如果會賠本就調高售價,怕客人弄壞就寫清楚賠償金額也沒錯, 但是商家也應該要維護商品的正常功能。 如果商家出租一支螢幕已經有點刮花的手機,結果竟然不能打電話也不能玩app, 還回去的時候充電孔壞掉了還要賠1.5倍以上的空機價,我想大家都會跳腳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2.215.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nti-ramp/M.1431045172.A.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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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噓聲或推數就算了,怎麼連個箭頭都沒有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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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搞不清楚重點的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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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租車解釋!就是如此呀!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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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2:39, , 7F
時間太近 晚點補推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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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3:01, , 8F
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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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02, , 9F
推你思緒清晰,上一篇護航的很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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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00:50, , 10F
推條理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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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02:24, , 11F
請看我上篇的補充,因為機器明顯的是被原po親手弄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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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收到的時候充電孔就是壞的,他們第一天還有接行動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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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的網路速度本來就慢,我買sim卡ping值也是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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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wifi分享機到原po手上時並沒有壞沒錯吧,要不怎麼插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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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大一直在講充電孔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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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大,我也告知店家東西在我手上壞,但不該被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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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賠償金。店家本來就有品管的義務,消費者也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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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租借品的義務。本問題拆機後即可知道是老舊剛好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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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時故障浮上,但機台來時,本就有未拆機不可見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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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該維修本就應是本人與店家雙方的責任。本人無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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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推託,無不願賠償。僅無法接受不合理不合法的契約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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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以及店家的後續處理態度。希望u大能搞懂合約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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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站得住腳。不是合約就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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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工讀跳針王解釋那麼多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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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機器收5000的不平等條約不檢討還能護航成這樣 以後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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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租阿 光態度就倒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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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約不平等你可以不租 不是出狀況才來討拍拍 他是本來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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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時候寫500 要你賠的時候才寫5000嗎 白紙黑字寫這麼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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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3:35, ,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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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08, , 30F
是的,完全貨不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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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J0GqTP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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