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露天 catton7953的賣場 亂給差評 回應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hikasayoko<3)時間11年前 (2014/01/08 17:38), 編輯推噓25(272467)
留言496則, 1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gg22098 (Ginger)》之銘言: : 我想證實一下網友說我沒和賣場溝通, 您好,這張是您先給我評價才給我悄悄話的圖片 http://ppt.cc/O65k 補上大圖 http://imgur.com/2CSgEF9
圖小了一點,不好意思 : http://imgur.com/833mtfb
: 請看圖片!!! : 黃色都是我幫店家做測試,黑色則是我跟店家說我不退貨了! : 然後我說,還要郵寄退貨很麻煩給了普評,店家就給我差評!! : http://imgur.com/DD8KWPa
您說了晚上要測試,可是我等到隔天也沒有收到您測試的結果 這是我回您的悄悄話 http://ppt.cc/bT7u 大圖 http://imgur.com/UNqRZz9
會這樣猜測是因為我們IPAD有碰過電流的問題,所以這樣猜測 : 結果店家就希望我能夠幫他們測試出結果,所以給我差評要進行溝通!! : http://imgur.com/Lb0bAZC
您好,我是真的希望您幫我測試看看只接上去有無充電 我用新的線測了三台TAB3 8.0都沒有圖案,所以想跟您求證 差評的部分,是您到隔天都沒有回我,所以我給了差評 這件事思考的不夠周詳,還請您見諒 : (店家說我會幫他改評價,我不知道他哪隻眼睛有看 : 到我講這句話,請店家正面回應,不要只是放幾篇我傳的敲敲話就想掩蓋產品有瑕疵 : 的事實) http://ppt.cc/vmZu 大圖 http://i.imgur.com/PkP21V9.jpg
這是您回我的下一封,可能我對您的OK沒問題有誤解,還請您見諒,謝謝 您好,產品有瑕疵應該是別的東西上也無法使用 我有舉例過了,今天A產品在B機器上面可以使用,在C機器上面無法使用 您要認定是A有問題無法在C產品上面使用,而忽略A在B上面可以正常使用的狀況 謝謝 : 有興趣的可以看一下,我們敲敲話的內容!! : http://imgur.com/ZPObGdL
: -------------------------------------------- : 以上!! : 我承認我口氣不好,但是我是我被店家給差評之後,口氣才不好的,因為怒氣都上來了! : 在中間也有花時間幫賣家測試,所以我才會說為什麼賣家還要自己去測試,不相信我。 您好,在任何地方買東西,您買到的東西有問題,我相信賣家都一定會自己去測試, 一一比對狀況,比較好處理您的疑問 : 舉例:今天你在網路上買衣服,確實有破洞。結果賣場一直要你證明,最後補幾句話, : 說他拿他的衣服來看沒破洞!!那你會怎樣?? 您好,拿衣服跟3C產品比對,似乎有點不太妥當,謝謝 : 最後還有退貨不退郵寄的錢,還要你自己花錢。 還好當天是面交退貨,原本只肯退 : 產品價錢,是最後溝同完,才肯退郵寄費用!! 雖然全數退款(也沒多少錢的都西), 您好,您用消基會威脅要退還那40元,這40元當初也是郵局收走的 : 但是消費者不是被店家一直牽著鼻頭走的動物,近幾年來有消費者保護法,確實幫助 : 了不少民眾。 : 最後附一張圖,賣場要買家給優良評價才肯退貨!!明顯違背消費者保護法,不平等條約! : http://imgur.com/nyb1FNB
您好,請問您今天給我普通評價,我有沒做到售後服務跟退貨退款嗎?謝謝 : --------------------------------------------- : 還有賣家說我少給一張紙,請趕快聯絡我,我已經打電話和寄站內信給你,始終無人回應! 您好,請您把紙給我就好,如果我真的要針對您,當天不會提醒您送的線要記得帶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183.30 ※ 編輯: hikasayoko 來自: 119.77.183.30 (01/08 17:42)

01/08 19:27, , 1F
推這篇的態度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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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00:04, , 2F
退貨的運費不是也該由賣方出嗎 @@ 還是我記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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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00:50, , 3F
我印象中也是賣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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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01:51, , 4F
我印象中雙方約定即可 或賣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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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02:15, , 5F
查過了,賣家無條件要付,不然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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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問是否是商品完全沒有使用過的猶豫期,或是商品有問題才能套用此規定? 我對這方面的法條沒有很了解,若我有誤還請您更正,謝謝

01/09 09:14, , 6F
了解 我記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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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50, , 7F
相信沒PO這篇,你們還是會亂給客人差評價!不然解釋一下
01/09 11:50, 7F

01/09 11:50, , 8F
關於我
01/09 11:50, 8F
回您上上篇的推文,別人在想甚麼,你都知道 關於我裡面的就這樣描述,請問我今天有沒幫您售後服務或退貨嗎? 還有請問您貼的圖的ID為什麼要遮呢?

01/09 17:02, , 9F
關於我上寫"普通評價或差勁評價恕無保固或退換貨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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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ikasayoko 來自: 175.180.131.144 (01/09 18:48)

01/09 19:08, , 10F
沒有人要提,那我先提好了。在這個案裡你的服務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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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在關於我裡的文字,是違背消保法的,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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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感謝您的指教,請問七天內的話,商品有無使用跟商品功能無誤跟退貨有相關嗎? 感謝您的回答 ※ 編輯: hikasayoko 來自: 175.180.131.144 (01/09 19:27)

01/09 20:07, , 12F
你的跟字太多了,我不能理解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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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1:38, , 13F
總之只要消費者不滿意他都可以退貨,唯一前提商品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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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退回給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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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1:59, , 15F
法條是寫"不願收受可在7日內無條件解約" 目前我所知的判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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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2:01, , 16F
多是無論是否使用過都可退 如商品有用過造成無法復原之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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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有義務復原或付出金錢使之復原 以利解約 所以跟樓上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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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2:02, , 18F
法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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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的文字 保固屬商品附加價值 可以沒保固 退換貨部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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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違法 加註無退換貨與消保法牴觸所以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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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的鑑賞期,如果要退貨,必須在七天內以書面通知,或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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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2:12, , 22F
退貨,如果是7天內電話通知要退貨,但7天後才把貨物寄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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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2:13, , 23F
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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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2:15, , 24F
因為消保法19條規定 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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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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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2:16, , 26F
所以只打電話說要退貨是沒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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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3:36, , 27F
嗚…與我的認知不同 我對此條的認知是7日內退回或通知 7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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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這沒問題,我認知是7日內書面通知後 日期不相差太遠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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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3:37, , 29F
商品退回日期不在7日內無妨。不過這是個人認知啦 並無實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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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3:38, , 30F
例(判例)或法官解釋可佐證
01/09 23:38, 30F

01/10 01:27, , 31F
200塊的東西搞得腥風血雨,有必要嗎?
01/10 01:27, 31F

01/10 04:49, , 32F
消保法要修改了~去年的新聞~~不過何時才會改?(嘆)
01/10 04:49, 32F

01/10 12:47, , 33F
我說的是指電話通知,電話通知當然不等同書面通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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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2:48, , 34F
至於書面通知後,貨品必須幾天內退回我就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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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2:50, , 35F
因為可能很多人認為明明7日內通知了,7日後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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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2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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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他們要約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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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8:54, , 458F
現在是和好了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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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9:02, , 459F
二位EQ真的很優 拍拍手 原二位事主若是可以這樣討論問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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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9:03, , 460F
了 其實問題都不大 只是惹毛了愈看愈氣 其實於事情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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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0:49, , 461F
我只是去吃個飯他們就合好了~真是可喜可賀可喜可樂阿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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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0:49, , 462F
這就是所謂的不打不相識嗎?說真的啦,你們加個好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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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0:51, , 463F
S大我們也手牽手去旁邊玩砂吧他不需要我們了>///<
01/13 20:51, 463F

01/13 20:53, , 464F
哦耶~完美落幕,佳偶天成,我跟W大去玩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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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1:51, , 465F
這年頭不懂法規也想賺錢的人真多,原來守法與否是看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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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1:51, , 466F
合不合自己爽再決定要不要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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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2:40, , 467F
樓上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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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2:20, , 468F
我更正一個觀念。在交易過程中,賣方沒有違法,只有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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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買方把這件事公佈前也早已退貨退費了,可以說契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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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2:22, , 470F
的關係已經終結。要用嚴苛的角度說「違法」,可能只有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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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差評致買方日後的交易受影響時,有侵害其人格權進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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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2:26, , 472F
響財產權的問題。買方給出普評,是基於對該次交易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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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2:27, , 473F
看法,這沒什麼問題。而賣方給差評的理由卻是與交易較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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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2:29, , 474F
關的不積極測試及回應,這爭議就相當大了。買方有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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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沒錯,他沒義務要做這些事。總之,拍賣網上的一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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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2:31, , 476F
句和任何行為都是在建立法律關係,買賣雙方對自己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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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2:32, , 477F
都該謹慎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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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2:44, , 478F
http://ppt.cc/G,w6 連結的新聞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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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2:46, , 479F
至於買方被給差評後威脅說要找消保官,其實也錯誤。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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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2:47, , 480F
官管不到交易外的人格權侵害問題,那是民事法院的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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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2:49, , 481F
於要不要為這種雞毛皮的事花個三千塊裁判費提告,那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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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2:49, , 482F
個人取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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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3:03, , 483F
推賣家 差評跟人格權應該還是有點差距 本來就可以直接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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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3:00, , 484F
我上面已經給出連結,事實勝於雄辯。你若看了那新聞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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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3:02, , 485F
認為隨便給沒差的話,我也只能說聲尊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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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3:03, , 486F
至於差評和人格權的距離,我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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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3:04, , 487F
http://ppt.cc/VcA3 這案例中是差評+不實言論,構成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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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3:05, , 488F
上之毀謗,若附帶民事,就是損害人格權之求償無誤。
01/25 03:05, 488F

01/25 03:07, , 489F
這邊的問題是,不構成刑事要件的行為有沒有可能造成人格
01/25 03:07, 489F

01/25 03:08, , 490F
權之侵害?有。這種侵害可以求償嗎?可。
01/25 03:08, 490F

01/25 03:09, , 491F
至於本個案是否真的侵害人格權,我上面說過,以"嚴苛"角
01/25 03:09, 491F

01/25 03:11, , 492F
度才能說有觸法之虞。至於說差評和人格權無關,這可能就
01/25 03:11, 492F

01/25 03:11, , 493F
有些武斷了。
01/25 03:11, 493F

03/03 07:19, , 494F
推a大邏輯清晰 看完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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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7:19, , 495F
對於討論版風之處深感認同同時基於臉被打這麼腫還能理
03/03 07:19, 495F

03/03 07:19, , 496F
解的緣由,故且也推一下廖大
03/03 07:19, 496F
文章代碼(AID): #1IpHoCZ4 (Anti-ramp)
文章代碼(AID): #1IpHoCZ4 (Anti-ra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