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新北 樂華夜市 小野牛平價牛排一行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AJjohnny)時間13年前 (2011/07/01 21:52), 編輯推噓-35(2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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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真的對不起...我指的的是店家..我幫了倒忙 應該聽他的....“很多時候..無聲勝有聲.自己對的起自己比較重要. 自己的日子自己過.如果沒有熟客告知. 還不是甚麼都不知道的做它的生意.一樣的過日子.” 就因感受店家的無奈.本想為店家平反甚麼.又造成別人困擾..又越描越黑.. 放心...一直了解你們版友的的立場.. *影像代表的是事件的真相..但這裡反映的是對店家對事情處裡的態度.. 板友們在這裡造成店家的傷害後...又能為店家做甚麼補償. 我會盡快安排時間前往.轉告這邊的態度..... 我也會表明請他提供影像.我願為店家代傳. 但不再發表自身的感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5.16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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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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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影片就對了,不用發文佔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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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時候 不會無聲勝有聲 而是自己站不住腳 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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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 為何簡簡單單的錄影帶 都拿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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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圖沒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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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重點就不需要洗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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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滑按到推了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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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是可接受公評的。其次店家被噓不是你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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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影音沒真相的話 不如無聲勝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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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篇不適合當心得文,我看不出心得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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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 這裡反應的是店家對事情處理的態度...那 錄影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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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用說 法律行動不是要提告 要不然那是啥(迷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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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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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是來賺p幣的嗎..你要轉告什麼?我們需要你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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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要講還要公告天下喔..有必要多開一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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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怪..你對不起店家有必要發文嗎..那都是你家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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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到尾你就好好站店家立場就好..有必要裝嗎?真的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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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看不懂你要講啥..要護行就好好護阿..給你重點你也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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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表達..版大這種無意義文有必要一直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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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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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篇是怎樣 衝文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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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帳號..真的是新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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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了前面不是有個M開頭可代傳,你明明是看熱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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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過一次之後就變成可以幫他們代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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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眾對店家的傷害要做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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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楚會變成這樣的原因完全是你和另外兩篇文章的功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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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連自己都不敢擔保自己護航的言論,又如何希望網友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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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噓的是你,而已不是店家了,是你造成了店家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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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身帳號可以閉嘴嗎 用本尊發言都不太有人會相信了還用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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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只有一個,你不敢用你真正的ID來PO文,因為你自己不都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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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你自己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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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是店家的仇人反串護航 造成店家更大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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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所言甚是..我們中黑暗兵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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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用分身來護行還護的不清不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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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會盡快安排時間前往.轉告這邊的態度...真的有點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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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身賺文章數也不是這樣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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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釋不是不行, 但用分身著實毫無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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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篇是黑暗兵法,那店家看清楚別告錯人啦,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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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描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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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57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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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自己的,說詞反覆不一,怎麼讓大家覺得店家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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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還越扯越複雜,原本只要對服務不周的點道歉,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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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兩週前調閱畫面並未看到D大描述的情況,請他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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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的座位或號碼讓店家再度比對,並將畫面上傳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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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的話也說明一下為何 不排除提法律行動? 原PO搶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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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奇怪店家到底知不知道D大是哪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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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知道又是怎麼確定D大搶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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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有空去現場走一遭再說,有沒有搶位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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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不用講什麼"你做一遍""走一遍"就知道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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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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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我的重點是"到底知不知道是哪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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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直要避掉這一點囧 知道是哪組不就什麼都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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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現場? 難道會跟5/20晚間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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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的好,越描只會越黑,直接拿影本出來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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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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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開記者會澄清一下,把影片放給全國觀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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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J大po文的跟店家的對話來看~~監視器裝店家自己的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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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管委會部會在店家裡面裝一台照櫃台跟一台照用餐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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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照這兩個位置的監視器可以合理推斷是店家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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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店家自己的監視器的話絕對沒有申請調閱之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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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覺得扯到跟管委會什麼的有點模糊焦點的感覺~~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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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問題出在服務人員有沒有把掉的叉子又拿去給客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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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走一次吃一次就會知道沒有關係~~調叉子那種事也不是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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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你是店家的話在網路上被傳這種事情的話~~你會傻到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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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發生的嗎?!只憑口頭詢問員工不能公布影片的話很難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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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單憑對店家的好印象就來護航的話~~對於這事件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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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現在問題出在1.沒有證據證明2.店家態度曖昧反覆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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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一次就會知道什麼的~~並不是證明店家文章態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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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是護航者要把錯誤怪在代po文的人?!因為那個不是店家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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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如果店家自己有調閱過當天的影片的話~~應該不至於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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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何不大方地公布?!護航者也應該好好勸店家自己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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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是關係到自家店的商譽~~自己說明澄清才是最負責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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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不是你的個板 少在那邊眾人皆醉你獨醒 分明是執迷不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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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向店家道歉 你自己去登門謝罪阿 PO在這裡給誰看阿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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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人講一樣的東西和有一樣的誤解?也許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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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了沒啊?有完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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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這篇也有XX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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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1:16, , 134F
記得告訴店家,因為你的態度,讓版友不願前往該店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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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2:12, , 135F
推樓上,記得順便告訴店家,要告就先告原po喔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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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0:20, , 136F
我突然有點同情店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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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3T4tMH (Anti-ramp)
文章代碼(AID): #1E3T4tMH (Anti-ra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