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新北 樂華夜市 小野牛平價牛排一行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AJjohnny)時間13年前 (2011/06/28 09:38), 編輯推噓-59(463123)
留言190則, 5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一、店名 小野牛平價牛排 二、地點: 永和樂華夜市中段岔路處 三、時間: 2011年6月26日晚上 四、此行前往「非好店」的原因 為了對該店家如此高傲與自滿的態度表示震驚錯愕外 且對店家以往給予我所認知中的印象出入頗大的好奇心驅使下 咱家今日決定不畏風雨阻撓與路途遙遠的重重阻礙下深入該店 代各位大大聲討店家為其自我膨脹與高傲的行為做出表態與道歉外 也著實想為心中疑問要一合理解答 五、此行過程與心得 經過長途的跋涉與不畏風雨阻礙的艱辛後 我終於來到的久違而未至的敵區(離上次消費應有半載的距離的吧) 靠.......這種天氣還這麼多人有沒有天理啊 當然還是先點了單.拿了號.接著等位吧 (此時與大B心理XD的說:今天是來幹嘛的) 但今日確實比往常快了些.我們較之前早些被安排入座 但也差不多等了十幾分有吧(因十元炭烤都還沒拿呢) PS.大B是我找來助陣的.人高馬大.以防到時有何閃失 再與大B做一次問題的沙盤演練吧..... //為何不誠懇道歉且自大的要求消費者道歉/為何傲慢的威脅提告/攝影機難到沒死角.... 早些預設了好些問題// (期間也對敵區地形再多做了一番了解.店家攝影鏡頭著實不少.光外面就有五.六支吧) /但ㄟ.老闆呢? /對喔...怎沒看到主角.這次的目標是他呀... /不會吧.難道此行真賠了夫人又折兵吧.XDDDD 與大B暗自盤算....要不要先走呢.不要沒虧到他.還白白給他賺了一次... /反正餐還沒上(入座到現在也過了一段時間了.少說也有20分以上吧...) /不要吧.待會又被告....呵呵.. (突然!!!老闆不知何時冒了出來..) /怎麼好久沒來了?最近很忙喔!..怎餐還沒來嗎?..不好意思.再等一下...我去幫你們看一 下.再等一下...(轉身又走回櫃檯) 沒想到老闆還認得我.還連聲抱歉.害我與大B突然一陣無言....也忘了要先調侃他一番 又等了5.6分鐘有吧...終於餐點送上來了....好吧.著實也餓了.先吃再說吧 /最近在忙些甚麼?怎麼怎麼久都沒來...(不一會..老闆又主動過來寒喧..ㄟ!機會來了) /沒有啊..聽說你要告人啊.特地來看看是怎麼回事..(順口就劈了.此時不劈更待何時啊....) /甚麼!!?告人沒有啊...?(老闆露出狐疑的表情) /怎麼!!!敢告人還不敢承認啊...(大B隨口又劈) /對阿!!!網路上不是說你要告你的客人嗎!所以好奇特地過來問一下囉...(我隨後補上) /呵呵...你是在說那件事喔.. 那你又從那裡聽說到我說要告人了...我從頭到尾可都沒說要告人啊...(傲慢..還不承認 ) /是嗎!!!(我隨手拿出一早準備的資料影本.我可是有備而來的喔!) /你看...你都被M了..還說沒有....(就把影本交給老闆) /喔..(接過影本.翻閱起來..) /這是你PO的沒錯吧....(我隨後補上一句) /恩.是啊..是我PO的沒錯啊.有問題嗎?....(承認了吧) /那你還說沒有...(XD) /喔!那你可以告訴我.我那裡有說我要告對方了??? (真是給他XD..我拿回影本指著文中一段//..但倘若只因當天讓你等待時間過久或因不解 本店出餐之流程而產生之不悅,而 貼了此篇有所誤解之言論,亦請你於”本篇文章中道歉 聲明”,並在”! 本站另起一篇道歉啟事”說明,否則本店亦會為了捍衞名聲,採取相關的 法律行動,予以追究//) /還說沒要告人啊....(我開始不給好氣的說)(大B隨後助陣的說:對啊!!!) /沒錯啊...我只說我不排除法律行動,予以追究啊! (語畢...隨後他指著文中上面一段//...但因我方在先行口頭”查證無果”下,亦請您不吝 再至本店指認您所陳述中的那位(將掉至地上的餐具,又再交予客人)服務人員或於此留言 告知我們5/20日至本店用餐之確切”時段”,”座位桌號”和”所持有之號碼編號”,我們 將會調出當日的影像查看,此事若屬實,我們將嚴懲並解雇該服務人員,並深深感謝您對本 店的指教。//) /我也說了.我希望對方出面陳述當日狀況.好讓我們釐清當天事實啊...(老闆接著說) /是喔!都說要採"法律行動"了還說沒要告人喔!.(大B不削的回說..) /"法律行動"為何就是要告人.就像我說的.希望對方出面澄清.如果確有此事.我們一定道 歉.我們也就更沒資格對對方提告啊. /反過來.對方沒對我提告.我就該謝謝他了啊... /而且我也說了..如果對方只是因為那天等太久或產生甚麼誤解的話.只要對方在自己的文 章中或另開一版澄清道歉說明就可以了不是嗎! /"法律行動"對我來說只是單就對方如果真的只是因為不爽.就說一些有的沒的.而且又不 願出面負責的時候... /就像我到現在也都還不知對方是誰的情況下."法律行動"也只是請對方出面澄清的一種 方法和手段而已啊..為甚麼就代表說-我一定說要告他呢??.. /就像我想透過這個平台一樣.請對方出來澄清.都只是一個方法與管道而已啊...怎麼你們 都會這樣認為呢??還說20萬..好好賺..??.不會覺得很好笑嗎... /哪你怎麼不上去說清楚(大B接著問) /我有說過吧...我不是會員.我也不會使用這個平台.我上哪說清楚啊!!我還是請朋友的朋 友代PO的.而且代PO文章的人我到現在都還沒見過面.也還沒直接向他答謝呢.... /是喔!!!那又為甚麼一下說"查證無果"一下又說"本店於當下已調閱錄影查證"你不覺得前 後很矛盾嗎?更何況你又怎麼哪麼肯定的說"確認無貼文者所陳述服務生將掉至地上的餐具 ,又轉交予客人一事"..我有看過你們的鏡頭.是很多沒錯.但你就很確定PO文的是誰.而且 鏡頭也沒多到沒有死角吧.....(質問火力加強中) /你們看那兩支攝影機(老闆隨手指向兩支鏡頭//一支指向櫃檯.一支指向是室內用餐區) 隨後接著又指這原PO文中//..不小心把叉子掉在地上,服務生就順手撿起拿出去.本來以 為他是要換一個新的,誰知道他一出"座位區"就拿給另一名服務生叫他 拿到原來那桌....//這一段說.. /當有客人告訴我這件事時.我就先查看這篇文章...或許你們還不了解我的意思... 你們看..這兩支攝影機所對的地方...應該就是作者陳述的地方... (我和大B起身看了一下) /因為我們長期在這工作.對方所說的地方.我們一看就差不多知道哪裡應該就是文中所說 兩位工作性質不同工讀生會有交會和有交集的位置也就只有那個區域... (我和大B比對一下現場.也覺得應該是原PO敘述的區域..) /而我們請調出來做比對的影像也是那兩處的影像.但我們也就是因為沒發現工讀生有做這 種事的動作.而作者又好似確有其事的指證歷歷說有這件事....我也只好希望請對方出來 澄清和說明一下... /當然就是怕說有地方我漏掉了....而版友又言詞厲厲的要我說明.且說我不先查證..... 現在是對方不願出面和回應下.我也只能就我所員工說辭與影像呈現做回應..而且我也沒 有說過.....我店裡每桌都有錄影且保留一個多月....."我也好奇為甚麼會有這段文字的 出現.......呵 /那.那...(火力突然一下全沒了..) 此時說真的我與大B先前想要殺他個片甲不留的一些問題.也不太好意思再言詞咄咄的質問 店家了... 反而好似關心此次造成這樣結果.店家如何善後閒聊起來... /那..現在你被版友噓成這樣.你打算怎辦... /哪能怎辦...就像你們一樣囉....一篇文章各自表述囉..又能怎樣..(感覺的出店家的無 奈...) /那要不你再寫些自述.我再板上幫你平反如何...(我與大B臨陣倒戈了...) /謝謝喔!.你們不怕也被公X喔...不怕到時又問你們良心何在.. /而且應該是版主吧...如果也威脅你們甚麼文責自負. 到時你們怎辦... /已經害別人這樣了..還是不用了.本來在那PO文就不是要平反甚麼.只是希望對方能夠出 面澄清而已... /你們也看見了..我也因為覺得本店一些服務不周的部分.做出誠意的致歉。但還不是被噓 成著樣...那再說甚麼還都一樣.. /反正服務業嘛...顧客永遠是對的...花錢就是老大啊...管他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不都 是店家的錯.道歉也被認為”虛偽”..要求道歉被說”好大的店威”...我也不知道該寫些 甚麼了啊.....(聽起來怎麼有點酸酸的...) /而且反正真相只有一個...只要對方不出面.盡管我們工讀生都願為自己的行為用工作權 負責.而對方卻只要是打打字.對自己言行一點都不用負責.並且又有如此強大的 後盾支持 他....哪再怎樣說也都只是白說.最後還不是又淪為說是...我單方面的自大說辭.態度高傲 與我一相情願的店威而已.哪又能證明甚麼.平反甚麼..不用啦...謝謝... (說著說著他不自覺的抱怨起來了..) 後來索性.我們三人.就你一句.我一句對影本的噓聲聊起來了... (其中內容怕會引起部分版友不滿...故不再多做陳述..) 雖然結果與最初的目的相差甚巨.而且只剩冷掉的牛排與雞排.但我與大B還是覺得此行不 虛..還是略有所獲 PS.最後建議.東西真的還是要趁熱吃才好吃... 最後如果要我以"反非好店"之立場對店家評語的話.我與大B因該都會說 /老闆.聊了哪麼多.也算是朋友一場了吧.怎麼也不打個折.很不夠意思喔.. 六、備註: *當中語義因當日現場環境有點吵雜(下雨中)錄音效果有限.交談內容無法逐一表述但盡量 保留其原意 *且本篇僅就當日對話陳述.與店家之態度與立場無權代為表達... *至於有無護航之意....因該說已有些許我親自求證後的客觀因素參雜其中吧.. *自覺此行任務失敗.深感歉意....派謝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201.175

06/28 10:10, , 1F
對你的求知精神給個讚 不過也不知道真相到底是如何 @@
06/28 10:10, 1F

06/28 10:16, , 2F
j大勇者 但我還是不喜歡店家的說話態度
06/28 10:16, 2F

06/28 10:28, , 3F
沒錯.就像店家說的..原PO不出來說明前.....
06/28 10:28, 3F

06/28 10:30, , 4F
一切都只會淪為單方面的狡辯說辭罷了..
06/28 10:30, 4F

06/28 10:33, , 5F
我不是甚麼勇者啦..講實在的我也怕的要死..
06/28 10:33, 5F

06/28 10:35, , 6F
但就是嘴賤.又好奇罷了..
06/28 10:35, 6F

06/28 10:35, , 7F
"因為我們長期在這工作" 再加上上站三次,發文一篇...
06/28 10:35, 7F

06/28 10:36, , 8F
我是小人之心啦 ....總覺的怪怪的....
06/28 10:36, 8F

06/28 10:41, , 9F
那就親自去店家查證不就好了...
06/28 10:41, 9F

06/28 10:45, , 10F
當天我對店家說辭還感覺滿誠懇的..不像文章哪麼犀利..
06/28 10:45, 10F

06/28 11:06, , 11F
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話是隨人掰的恩看完的心得
06/28 11:06, 11F

06/28 11:19, , 12F
要用自己的名義發表的東西自己就要扛起責任 什麼代PO
06/28 11:19, 12F

06/28 11:20, , 13F
、沒見過面這種的都不是理由 文字犀利人誠懇 怎麼
06/28 11:20, 13F

06/28 11:20, , 14F
作人兩套標準的意思嗎?所以我對代PO這種東西實在是...
06/28 11:20, 14F

06/28 11:21, , 15F
想要用這個平台發言自己來很難嗎 我當初也是因為有被爭執
06/28 11:21, 15F

06/28 11:21, , 16F
才開始學用這個平台的 就是怕代PO有自己掌握不到的地方
06/28 11:21, 16F

06/28 11:22, , 17F
更怕帶給幫忙的朋友麻煩跟困擾
06/28 11:22, 17F

06/28 11:23, , 18F
我其實對原文掉刀叉這件事是保持保留態度 但看到店家
06/28 11:23, 18F

06/28 11:23, , 19F
如此的發文內容 只覺得這家店不適合我吧
06/28 11:23, 19F

06/28 11:29, , 20F
同pm0805的想法…上站3次…科科…
06/28 11:29, 20F

06/28 11:39, , 21F
同pm0805 怎不用本尊發文 都知道"M"是什麼了 (護航味很重
06/28 11:39, 21F

06/28 11:54, , 22F
看來 又要請店家 拿出監視錄影帶來證明J大摟XDDDD
06/28 11:54, 22F

06/28 11:54, , 23F
這次只有幾天...我想..很快就找出來了吧
06/28 11:54, 23F

06/28 12:14, , 24F
為什麼整篇看起來像在寫小說.....更詭異了...= =
06/28 12:14, 24F

06/28 12:39, , 25F
無言
06/28 12:39, 25F

06/28 13:40, , 26F
內容我個人不評價 只是排版方式 讓我眼睛很不舒服=.=
06/28 13:40, 26F

06/28 14:40, , 27F
說真的 發這篇文更讓人討厭
06/28 14:40, 27F

06/28 14:45, , 28F
字裡行間都在護航 我個人覺得你所謂的調侃店家很假
06/28 14:45, 28F

06/28 15:04, , 29F
用本尊來吧
06/28 15:04, 29F

06/28 15:13, , 30F
可以請你解釋一下""法律行動"為何就是要告人"
06/28 15:13, 30F

06/28 15:14, , 31F
如果法律行動不是要告人 那麼所謂法律行動是?
06/28 15:14, 31F

06/28 15:29, , 32F
可不可以請你重整一下你的文章~~太凌亂我看不懂~~
06/28 15:29, 32F

06/28 15:30, , 33F
但是大概看了一下~~採取法律行動不等於要告人這邊~~無法贊同
06/28 15:30, 33F

06/28 15:42, , 34F
我沒說過...影像保留一個月那段
06/28 15:42, 34F

06/28 15:43, , 35F
對照第二篇說明第3段 也頗有趣的...
06/28 15:43, 35F

06/28 15:55, , 36F
另外版主說**文責自負** 不是威脅是提醒~~J大跟店家搞清楚
06/28 15:55, 36F

06/28 15:56, , 37F
本來網路發言就是文責自負~~版主好心提醒店家還要曲解是怎樣?
06/28 15:56, 37F

06/28 15:59, , 38F
另外6/23那篇文當中~~店家明明有說希望那位原PO再去店裡面
06/28 15:59, 38F

06/28 16:00, , 39F
說明然後 ""我們將會調出當日的影像查看"" 這句話~~
06/28 16:00, 39F
還有 111 則推文
07/01 12:36, , 151F
因最原PO有提到隔壁比他們晚10分鐘的客人餐先上,此所謂
07/01 12:36, 151F

07/01 12:37, , 152F
晚10分鐘無法分辨是什麼情況下的晚10分鐘,有可能是
07/01 12:37, 152F

07/01 12:37, , 153F
1.原先持有號碼牌,後入座 2.單純是剛好有位置,入座
07/01 12:37, 153F

07/01 12:38, , 154F
這兩種情況再最原PO眼裡都一樣是"晚10分鐘"入座
07/01 12:38, 154F

07/01 12:39, , 155F
但對店家來說可就不一樣了0.0 因為照店家的解釋,情況1
07/01 12:39, 155F

07/01 12:40, , 156F
隔壁桌的餐點是有可能比最原PO那桌早,但情況2就不會了
07/01 12:40, 156F

07/01 12:41, , 157F
講這麼多,我只是想表達,對最原PO來說他是等了20多分鐘
07/01 12:41, 157F

07/01 12:41, , 158F
仍沒見到餐點上桌,而店家說明是因為他搶位
07/01 12:41, 158F

07/01 12:42, , 159F
但店家如何分辨最原PO是哪一組客人?
07/01 12:42, 159F

07/01 12:43, , 160F
假如店家說:沒說最原PO搶位~~ 那請問又要怎麼解釋最原PO
07/01 12:43, 160F

07/01 12:45, , 161F
等20多分鐘餐點仍未上桌? 且詢問服務生也只得來在再等等
07/01 12:45, 161F

07/01 12:46, , 162F
並沒有像J大受到老闆 "我去幫你們看看的待遇"
07/01 12:46, 162F

07/01 12:49, , 163F
已經在做了→再等等→上餐結果是別桌 不覺得很oo?
07/01 12:49, 163F

07/01 12:50, , 164F
而且店家最先回覆的那篇,與其說是有道歉,不如說是在解釋
07/01 12:50, 164F

07/01 12:51, , 165F
1.服務生不會做這種事啦~ 2.我們上餐是照順序,如覺等候
07/01 12:51, 165F

07/01 12:51, , 166F
過久,應該是未照號碼牌入座的關係唷~ 順便附帶道歉
07/01 12:51, 166F

07/01 12:52, , 167F
最後再說要原PO出來面對,否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07/01 12:52, 167F

07/01 12:53, , 168F
......... 請問誠意在哪? 之所以會被噓爆,除了我看不出
07/01 12:53, 168F

07/01 12:54, , 169F
誠意外,態度也是個很重要的點 = =
07/01 12:54, 169F

07/01 12:55, , 170F
真要道歉,就直接1.對於服務生服務不週之處,請多見諒
07/01 12:55, 170F

07/01 12:55, , 171F
我們會對服務生再教育,如有客人詢問餐點務必給予詳盡答覆
07/01 12:55, 171F

07/01 12:56, , 172F
如發現掉落餐具也直接送回內場清洗,如對您造成不悅非常
07/01 12:56, 172F

07/01 12:57, , 173F
抱歉。 如果認為"掉餐具"又拿回去給客人是沒有的事
07/01 12:57, 173F

07/01 12:58, , 174F
就說知曉文章當下已有調閱監視器(並上傳網路),當日並無
07/01 12:58, 174F

07/01 12:59, , 175F
當日在座位區內並無掉餐具之畫面,能否請原PO告知當日座位
07/01 12:59, 175F

07/01 13:00, , 176F
讓我們做詳盡查證,至為感激。
07/01 13:00, 176F

07/01 13:01, , 177F
結果我推這麼大串其實只是想說態度才是重點....囧RZ
07/01 13:01, 177F

07/01 13:02, , 178F
還有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打一打就大串了,拜託不要罰我QQ
07/01 13:02, 178F

07/01 13:13, , 179F
*我覺得樓上可以考慮直接回一篇了...XD
07/01 13:13, 179F

07/01 14:46, , 180F
樓樓上真有耐心這樣推文囧...
07/01 14:46, 180F

07/01 17:02, , 181F
苦主在5/21發完文後就沒再上線過了( ′-`)y-~
07/01 17:02, 181F

07/01 18:44, , 182F
是說Y大的解析有用心..但有沒有真的被吸收又是另一回事
07/01 18:44, 182F

07/01 20:42, , 183F
講一講就這麼大串...推完發現長到可以回文囧
07/01 20:42, 183F

07/01 22:34, , 184F
沒影音沒真相 看完推文再噓一次
07/01 22:34, 184F

07/01 22:55, , 185F
沒跟你一起推店家 就是虛狂阿
07/01 22:55, 185F

07/02 00:05, , 186F
原來全都是分身呀~
07/02 00:05, 186F

07/02 01:47, , 187F
真假已經難以分辨了
07/02 01:47, 187F

07/02 02:06, , 188F
y大辛苦了~~的確是晚到10分鐘如果先上的話表示先點到餐的話
07/02 02:06, 188F

07/02 02:06, , 189F
那我無法想像一般的客人可以忍受10分鐘都沒有點餐的坐在位置
07/02 02:06, 189F

07/02 02:07, , 190F
店家到底是從哪點可以馬上斷定是最開始的原PO插隊搶位置??
07/02 02:07, 190F
文章代碼(AID): #1E2J1x6K (Anti-ramp)
文章代碼(AID): #1E2J1x6K (Anti-ra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