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新北 樂華夜市 小野牛平價牛排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 )時間13年前 (2011/06/24 18:05), 編輯推噓-113(2013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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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僅代為貼文,請勿回覆至個人信箱 小野牛聲明啟事: 1.此篇文章本店會在事隔1個月後才回覆,乃因約兩週前我方才由熟客言談中得知,一來 本店需調閱錄影檔案求證,再來夜市從業人員,多為勞動階層,實不知如何使用此平台, 來回應此文章,故尚須透過多方管道,才找到有勇氣願意代為貼文之人,來回應此事。 2.到過本店用餐之客人,大概有印象,有個大聲公櫃枱人員在那招呼客人先來點餐、取號 碼牌、再等叫號帶位。日常生活中如去用餐、銀行、醫院等,領取號碼牌後,須等叫號應 不難理解,但依舊常會遇到執意去搶位子之人,我方也僅能盡量規勸,不去得罪客人,此 類客人即使搶到位子,較鄰桌早入座,但號碼在旁人之後,餐點亦會較晚到,此為公平 原則。 3.本店於當下已調閱錄影查證,確認無貼文者所陳述服務生將掉至地上的餐具,又轉交予 客人一事。貼文者當日未排隊入座,以致感覺較早入座,為何餐點未送到,而心生不滿, 貼了此篇不實之文章。本店要求當事人出面,只是給彼此有個好台階下,但若當事人仍不 肯道歉,店家就應該遭受此不實污衊嗎? 總歸三點聲明 1.我方實已經查證無此事件,僅要求其對不實發文道歉 2.對於刻意發布之不實言論.我方實不願任其污衊 3.而對不願為其發布之不實言論惡行負責且道歉者,我方實不願縱容也不解為何要為這種 不實污衊概括承受 ※ 引述《mimicxx ( )》之銘言: : 標題: Re: [抱怨] 新北 樂華夜市 小野牛平價牛排 : 時間: Thu Jun 23 23:20:19 2011 : : 因店家無id,我只是替店家代po......請勿回應至個人信箱 : : : : 在此先行對至小野牛關照亦用餐之顧客,因為人手不足的關係,而有服務不週的地方,! 在 : 此致歉亦請多多包涵。 : : 而針對-作者: DillonBaxter所陳訴5/20日於本店光顧時所遇之情事,本店深感遺憾與抱歉 : ,但本店也對您陳訴之經過甚有不解........ : : 一.本店採”自助式”的方式,除了客人點用之”餐點”由服務人員送至座位外,其餘如” : 餐具”、濃湯、飲料等,皆由”客人自己”至餐枱拿取,如遇客人餐具掉至地上,亦應由客 : 人再自行至餐枱再拿一份,不會等服務人員再送另一份餐具,故應不至於發生服務人員將掉 : 至地上之餐具,又送予客人使用之”多此一舉”的行為才是。 : : 二.本店之出餐流程中,因本店座位有限,如遇座位不足時,到店用餐須先至櫃枱”點餐”、 : ”取號碼牌 然後”等”服務員”叫號”再”帶位”。但因有些客人第一次到店用餐,不瞭 : 解店家作業方式,或未先領取號碼牌仍要插隊搶位子的情況下! ,店家基於”以客為尊”, : 有時不便要求其離座就會把位子先行讓給這些客人入坐。但是出餐之順序因公平正義之原 : 則仍會按照”號碼”順序出餐,所以未按照出餐流程順序入座的客人,實會感覺到為何比鄰 : 桌早入座,但餐點卻較別人晚送到之感受。 : : 作者: DillonBaxter也許由於您第一次至本店,不瞭解我們的作業方式,覺得受到忽 略,且 : 本店服務人員在應對方面訓練不足,讓你感到不悅,本店在此向你致歉。 : : 但因我方在先行口頭”查證無果”下,亦請您不吝再至本店指認您所陳述中的那位(將掉至 : 地上的餐具,又再交予客人)服務人員或於此留言告知我們5/20日至本店用餐之確切”時段 : ”,”座位桌號”和”所持有之號碼編號”,我們將會調出當日的影像查看,此事若屬實,我 : 們將嚴懲並解雇該服務人員,並深深感謝您對本店的指教。 : : 但倘若只因當天讓你等待時間過久或因不解本店出餐之流程而產生之不悅,而 : 貼了此篇有所誤解之言論,亦請你於”本篇文章中道歉聲明”,並在”! 本站另起一篇道歉 : 啟事”說明,否則本店亦會為了捍衞名聲,採取相關的法律行動,予以追究! : : : : : ※ 引述《DillonBaxter (Tailback)》之銘言: : : 一、店名: : : 小野牛平價牛排 : : 二、地點: : : 永和樂華夜市中段岔路處 : : 三、時間: : : 2011年5月20日晚上 : :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 : 服務差/欺騙客人/不乾淨 : :   : : 五、事實經過: : : 看到有名部落客的網誌文章說便宜好吃而去光顧,到了現場很幸運馬上有位子 : : 點了餐之後大概過了15分鐘(餐點還沒來),看到一年輕服務生到隔壁桌送餐 : : 但是隔壁桌(坐了兩個女生)其中一位不小心把叉子掉在地上,服務生就順手撿起拿出去 : : 本來以為他是要換一個新的,誰知道他一出座位區就拿給另一名服務生叫他拿到原來那桌 : : 我因為等到肚子很餓所以一直在注意進來的服務生的一舉一動所以目擊了這一切 : : 本來要馬上告訴那女生不要用那叉子,誰知她馬上就把叉子插到食物上開始用了... : : 當時我已經覺得這服務生很不老實,心理也不太舒服了 : : 後來實在等太久,就叫同行友人去催一下,得到的答案是已經再做我們的餐了 : : 幾分鐘後(我們已經等了20幾分鐘),剛那位不老實的服務生端了餐點過來 : : 但卻是給坐我們另一邊隔壁桌比我們晚來10分鐘的客人,而他們叫的餐和我們一樣 : : 友人馬上說:先生我們的餐等很久了 : : 但那服務生只丟一句:再等一下;然後轉身走人 : : 當下我們實在都受不了就走了... : : 六、備註: : :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 :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64.138.215 : 噓 depravity:每桌都有錄影且保留一個多月 這店家我不敢去 (抖))))) 06/23 23:35 : → ouanonym:不推最後一句 06/23 23:40 : → coldchine:服務業 哪有要客人指證才願意坦承錯誤這一回事 先自省 06/23 23:40 : → coldchine:服務生就那幾個 問一下也知道 有錄影帶 可以自己先調 06/23 23:41 : → coldchine:用餐位置的問題也是 如果需要帶位 也應該有各服務櫃臺 06/23 23:41 : → coldchine:這篇解釋文 反而讓我覺得把過錯全部推到消費者身上去了 06/23 23:42 : 噓 katelin:不指認會被告 指認害人失業 原PO會選哪一個呢 06/23 23:48 : → kokus:第一點....故"應"不致於發生服務人員將掉至地上之餐具...... 06/23 23:55 : → kokus:店家認為按照流程應該不會發生這種事,但是那篇原PO是描述自 06/23 23:57 : → kokus:己目擊的狀況,這.......我們該相信誰 06/23 23:57 : 噓 KDTD:這種店的這種"聲明" 讓人覺得有態度太高傲的感覺~~ 06/23 23:59 : → KDTD:店家第一時間怎麼不自己先調監視器來看?!反而先來說要告人?! 06/24 00:00 : → KDTD:再者客人不了解點餐流程就一定都會了解叉子餐具要自己換新的? 06/24 00:01 : → KDTD:再者都一個月以上的事情~~最後對方會留著號碼牌之類的東西~~ 06/24 00:02 : → KDTD:這麼有誠意解決的話為什麼會一個月之後才來PO這個聲明?! 06/24 00:03 : → KDTD:口頭詢問部分~~請問有哪個員工會在老闆詢問有沒有犯錯的時候 06/24 00:04 : 噓 jojo87:店家要告人就先輸一半了 都過一個月了 怎不私下解決還高調 06/24 00:04 : → KDTD:會馬上承認說有!?店家又不是法官店裡面的錯誤還要客人舉證?? 06/24 00:04 : 噓 KDTD:再說客人搞不清楚流程詢問的時候店員怎麼不解釋說要照號碼?? 06/24 00:06 : → KDTD:在我看來~~原PO的內容只是把實際經驗講出來~~為什麼需要道歉? 06/24 00:07 : → KDTD:客人搞錯流程店家就解釋清楚~~但姿態高傲的要求道歉讓人不解 06/24 00:08 : → KuoJ:店家順位部份.我個人可以接受...但問題是.當下要向顧客解釋啊 06/24 00:10 : → KuoJ:不然.我的感受...應該也會跟原原PO一樣."比我晚來的已經上菜" 06/24 00:11 : → jojo87:原PO還沒用餐就因等太久+態度不好先走了 錄像應該不難找吧 06/24 00:13 : 噓 nicolenini:既然有錄影保存這麼久 何不自己調出來看看? 06/24 00:14 : → nicolenini:不需要客人再舉證了吧? 06/24 00:14 : → nicolenini:小野牛我也去過很多次 這次店家回應的態度讓我再也 06/24 00:16 : → nicolenini:不會再光顧了 06/24 00:17 : → fireflyyen:*即使是代po,店家回應文會給予保留以免自行刪除 06/24 00:42 : → fireflyyen:*請店家可參考本板#1DBUSQvL文來考慮何謂雙贏的溝通:) 06/24 00:44 : → fireflyyen:不管文章用詞多誠懇道歉,威脅提告是最糟糕的選擇.. 06/24 00:46 : 噓 carotene:現在是你店有問題..別人寫出來你不自己處理還要客人幫你 06/24 01:12 : → carotene:指認那位不然就告他?那他指認你也是把員工開除..對客人有 06/24 01:14 : → carotene:啥好處?去吃個飯被惹到還要幫你指認人?不然就被你告? 06/24 01:15 : 噓 verasun:嘖嘖 06/24 01:19 : → carotene:換言..今天假如你店的確沒問題.你的員工也不會為了整人而 06/24 01:21 : → carotene:把髒餐具拿回在給客人用.一切都只是原PO等太久自己編的 06/24 01:22 : 噓 Kerry906:是看到新聞說可以賠20萬所以趕快上來PO這篇??? 06/24 01:23 : → carotene:那相信你也坦然不怕別人亂講.畢竟好就是好!有必要這麼? 06/24 01:26 : 噓 leonstat:店家這種態度只有反效果~不管有沒有去過~看過這篇文章後 06/24 01:56 : → leonstat:都不可能會想去光顧~不懂處理就別來處理~惹人怨有好處嗎 06/24 01:57 : 噓 fff131:好大的店威 經過要先拜一下 06/24 02:10 : 噓 GothicKuma:噓多餘的最後一段 06/24 04:25 : → bbbing:這樣喊,會更讓人覺得真有其事_A_ 06/24 08:52 : 噓 potatofat:調影像真的有的話這篇的威脅提告也會是證據喔 06/24 09:52 : 噓 rkt:看見最後一段 就想噓 這種態度的店家 不去也罷 06/24 10:30 : → amx002:都知道是5/20晚上了 怎自己不去找錄影查就好? 06/24 10:53 : → amx002:隔這麼久 時間座位頂多是大概 號碼應該也忘記了吧? 06/24 10:55 : 噓 smith5566:好後悔去吃過一次 以後再也不會去 06/24 10:58 : → smith5566:並且全力阻止親朋好友到貴店用餐 06/24 10:59 : 噓 smith5566:噓你 是不是也要告阿 無言 06/24 11:03 : 噓 smith5566:跟同學說 小野牛排不好吃 你是不是也要告阿 06/24 11:10 : 推 rabbitivy:店家發此篇文章真是太貼心了,讓我經過時會更注意喔^.< 06/24 11:21 : 噓 sophia0437:你不要發這篇文章我還覺得還好 哪種價錢吃哪種服務 06/24 12:10 : 推 Li2009:我遇過來我blog假道歉然後告我的店家了,想說就直說,推 06/24 12:40 : 噓 kone514:除了給噓說再多浪費時間 06/24 13:40 : 噓 winddolphin:據實敘述你想告也告不起來 06/24 13:47 : 噓 KiRS:你是真的來道歉的嗎 最後一段是怎樣 06/24 14:15 : 噓 smith5566:怎麼這麼愛告阿 希望你倒店的要不要也順便告 06/24 14:24 : 噓 smith5566:可以教我怎麼討噓嗎 真厲害耶 06/24 14:31 : 噓 minoru04:好好道歉就沒事了 不要說一些有的沒的打壞自己名聲 06/24 15:23 : → afan007:噓的小心被告優!還好去樂華從沒去吃過XD 06/24 15:47 : 噓 smith5566:假道歉真威脅 有你的 大家一起給店家掌聲鼓勵一下吧 06/24 16:19 : 噓 mlittlepig:以後誰敢去你們店阿..>_* 06/24 16:5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7.29.127

06/24 18:12, , 1F
你說沒有就沒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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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9:39, , 2F
都M起來,店家不能在上法院時推說錄影帶已經洗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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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0:03, , 3F
所以你是那熟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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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0:44, , 4F
...請問店家用多大的硬碟能保留這麼久 另問幾個攝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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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0:44, , 5F
能這麼確定能一覽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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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0:59, , 6F
我也很好奇怎麼查證的?可以講詳細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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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15, , 7F
你怎麼查證的啊 "勞動階級"辦案比警方還詳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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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17, , 8F
看來應是那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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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19, , 9F
所以現在是原PO亂搶位置..等不到餐還亂造謠害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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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20, , 10F
對啦對啦 都你們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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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25, , 11F
這種沒當場拍到你要舉證.就算說個人出來他死不承認你能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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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25, , 12F
就算拍到他拿叉子走又來..到後面有無換新的也是各說個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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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28, , 13F
對店家來說永遠都站上風..因為根本不可能全都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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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29, , 14F
連po這種沒風度的文章 你說以客為尊? 我真想大笑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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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31, , 15F
而且也沒人講店家真有發生此事..只是針對那肯定沒有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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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33, , 16F
心和威脅的口氣感到莫名!誰不知你們是確認原PO沒有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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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35, , 17F
有種把這篇印成大字報貼在店門口呀 很理直氣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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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36, , 18F
今天原PO真指認個誰出來..誰知你會否又說沒拍到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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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39, , 19F
且一開始不講解.問服務員也不理這部份呢?怎不追究這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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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45, , 20F
而且我覺的熟客應該把店的文章給原PO..而不是放在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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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46, , 21F
很明顯一點補血都沒補到..反而失血更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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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52, , 22F
推 licht 店家這麼理直氣壯,把這篇印在大門口吧,別改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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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02, , 23F
人家看到吃個飯還要被錄都會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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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14, , 24F
真正有證據可以採取法律行動的,不會花時間在這邊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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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33, , 25F
前一篇文說"我們將會調出當日的影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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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35, , 26F
夠了沒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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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36, , 27F
這一篇說"本店於當下已調閱錄影查證"
06/24 22:36, 27F

06/24 22:37, , 28F
這是不是前後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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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38, , 29F
監視器貼出來大家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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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44, , 30F
*本文已M保留 也請各位板友在回應時注意推文語氣:)
06/24 22:44, 30F

06/24 22:45, , 31F
*也回應mimicxx 也辛苦你幫店家代PO 但也注意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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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48, , 32F
再看過一次店家PO文 關於掉餐具部分 店家理當提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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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50, , 33F
而餐點晚到的部分 也是店家"猜測"原PO是搶位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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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51, , 34F
若店家既沒提出錄影證據 也誤會原PO是搶位而非拿號碼牌
06/24 22:51, 34F

06/24 22:52, , 35F
純推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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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52, , 36F
店家PO這兩篇文的話 那原PO是否也可以反告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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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57, , 37F
今天朋友找我去吃牛排 我直接說 要去吃小野牛的話就翻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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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3:00, , 38F
叫他來看這篇文 看了以後 我朋友也說 再也不會來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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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3:03, , 39F
不過說真的 東西真的也不怎麼樣 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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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17 則推文
07/02 06:04, , 357F
定的.沒去過還敢講的好像多了一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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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6:07, , 358F
我看店家不是不想回應..是不知道怎麼回應這種”腦X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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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6:07, , 359F
人家好心留給你們台階下….還在那裡”自以為是”真不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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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6:09, , 360F
誰自大.態度狂傲.還"萬能的天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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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6:09, , 361F
是好大的版威…還是好大的店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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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6:10, , 362F
本來要按3的….XXXXXX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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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6:10, , 363F
現在又是怎樣..好一個”非我族類.格殺無論”是嗎...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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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6:11, , 364F
但去過還曾經是店家的鄰居呢.哪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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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6:12, , 365F
你們自己向學校提出”調閱影片”看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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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6:13, , 366F
看看學校會不會隨隨便便給你..就有答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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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6:13, , 367F
在這裡竟然.可以炒的如此沸沸揚揚的也真是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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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6:14, , 368F
本還想發表一下經驗…看來多發錯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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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6:15, , 369F
因該發FB上..讓更多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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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6:15, , 370F
看看這年頭…還有這種”腦X的問題”….到時候不出名也難
07/02 06:15, 370F

07/02 06:16, , 371F
小野牛...大家都要你拿檔案了…怕甚麼..不是你要告人…
07/02 06:16, 371F

07/02 06:16, , 372F
是這裡的智者們要你去拿檔案告人的…他們說的..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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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6:17, , 373F
檔案是他們要你拿的…表示法律徒逕當然也是他們要你走的
07/02 06:17, 373F

07/02 06:19, , 374F
就如他們所願啊..他們會侹你的..…
07/02 06:19, 374F

07/02 06:20, , 375F
"萬能的天神”"萬能的天神”"萬能的天神”.....
07/02 06:20, 375F

07/02 08:29, , 376F
來這邊叫囂酸人後..又多po的一篇文..用意是?
07/02 08:29, 376F

07/02 08:43, , 377F
最近還真多分身專門來護行..會不會就是店家的人阿
07/02 08:43, 377F

07/02 08:45, , 378F
應該是店家的競爭對手反串的吧XD 這樣搞根本聲譽更差
07/02 08:45, 378F

07/02 10:13, , 379F
"每次都要等個40-50分鐘才吃的到"←更不想去吃了
07/02 10:13, 379F

07/02 10:51, , 380F
s250062 你人身攻擊很明顯~~護航=人身攻擊 這點我無法認同
07/02 10:51, 380F

07/02 10:52, , 381F
另外看你的說法就知道你沒看清楚原文~~店家是自己的監視器
07/02 10:52, 381F

07/02 10:53, , 382F
沒有申請調閱的問題~~再者店家在常客那篇中說沒有保留一個月
07/02 10:53, 382F

07/02 10:53, , 383F
那麼請問要如何確實的證明5/20的事情?!請看清楚文章之後護航
07/02 10:53, 383F

07/02 10:54, , 384F
另外如你這樣深愛那店家又是好鄰居的話~~請教店家上PTT.,謝謝
07/02 10:54, 384F

07/02 11:01, , 385F
總而言之若有當天的影帶就上傳說明~~有證據要告原始原PO請便
07/02 11:01, 385F

07/02 11:02, , 386F
但是若要以人身攻擊當作護航的話~~絕對不是正確做法~~
07/02 11:02, 386F

07/02 12:33, , 387F
文章代碼(AID): #1E3ZPpE8 (Anti-ramp)
07/02 12:33, 387F

07/02 14:00, , 388F
人身攻擊?那只能請版主水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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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拿出影片就可以解釋清楚了,快點拿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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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這家以後不用去了(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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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惡言相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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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各位板友勿違反板規,目前已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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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大聲點聽不見~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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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不是指你的話喔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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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就去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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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1667I5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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