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台北 南機場夜市 呷臭彈蒸臭豆腐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肯尼兔)時間17年前 (2009/07/12 23:45), 編輯推噓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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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及推文看下來,我比較好奇的是 店家何種態度算是漠視呢? 依原po所言,在店內有六名服務人員情形下,連續揮手六到七次致意,店家無人服務 且店家先收拾起旁邊無人之餐桌,而留下原po桌上之髒汙 有版友認為原po應該出聲要求服務,店家態度尚可接受 那麼是否認為揮手不算是要求店家服務的方式之一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44.19 ※ 編輯: kennytoo 來自: 211.74.244.19 (07/1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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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手不理 要走了還不留人 如果是真的 這態度很明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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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應該是不爽一人還要坐4人座所以才漠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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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一人去吃涮涮鍋也被排共桌對方也是情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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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15:20, , 4F
所以要求換座也被店家白眼過...原PO心情我能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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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15:26, , 5F
嗯嗯 不過原po既然表明不願共桌,且恰逢店內客滿僅有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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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桌之客人剛離席,則原po入座似無太大問題,店家如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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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坐四人桌不符成本,而採取此種方式對待客人有可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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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裡我又很好奇了,如果說今天顧客不喜歡併桌,而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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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營利的角度當然希望四人座是滿桌最好,那麼到底誰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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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這沒有標準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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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呢?如果客人堅持不肯併桌是不是算不體諒店家?又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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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執意併桌的話又算不算是不禮貌的行為?我想知道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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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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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是可以接受共桌...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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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希望若要共桌可以共都是一個人去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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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共在情侶桌邊,會很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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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剛開幕時我還一個人跟情侶共車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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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應該會一直被情侶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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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20:38, , 19F
有必再發一篇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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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情侶共桌要看哪種情侶啦,如果人家也是正常出來吃飯的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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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如果是要來甜蜜蜜要互餵那種,就會很尷尬.答一下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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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網友問題,這種狀況有店家會堅持,不然就是讓客人先座,但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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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客人多就會排到那一桌.通常是一般小吃店居多啦,才會這樣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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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小火鍋店那種,併桌會有隔板,這樣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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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MWKaMg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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