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板上的發文、推文建議
: 關於上次的文章 我會找一找在貼出來
我想 這樣是不是太無限上綱了
就像S大強調的文責一樣
如果著作權還有一點價值 把你自己「備分」而未經著作權所有人同意的文章貼上來
恐怕會有爭議吧
L大寫的東西 L大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決定要不要繼續留在板上
不管他的動機是什麼 刪文和發文一樣 都應該受到最基本的尊重
就算今天S大您再怎麼覺得威寶事件有地方說不清楚
把別人寫了又刪掉的東西拿在手上 並且放話要轉寄相關單位云云
都不是太妥當的方法
或許S大覺得L大的論點不清楚 話說的太衝
但是板有板規 有板主
體制內的一些規矩和空間 大家都該尊重
小小建議 不成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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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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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把你的文章 寄到....」 應該也不會有太大誤會
問題是 當事人都刪文了 今天除非您是另一方的當事人
否則「散佈」這些不是您說的話 心態可能要調整
不然您就是PTT警總 呵呵
※ 編輯: thomasyu 來自: 114.42.21.101 (05/28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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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前 龍應台在《野火集》裡面有一篇文章叫做「難局」
或許有空您可以翻一翻 我希望做個尊重著作權的人 我不能轉載
在同一本《野火集》裡面 我記不得哪一篇了 有過這麼一句話 (希望我不會因此被告)
「兩錯不能成為一對」
以錯制錯 解決了什麼?
老話一句 當事人已經刪文 別人如何我們管不到 但是自己的行為該受到自己的控制
晚安
※ 編輯: thomasyu 來自: 114.42.21.101 (05/28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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