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板上的發文、推文建議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湯姆魚)時間17年前 (2009/05/28 01:51), 編輯推噓3(309)
留言12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6 (看更多)
: 關於上次的文章 我會找一找在貼出來 我想 這樣是不是太無限上綱了 就像S大強調的文責一樣 如果著作權還有一點價值 把你自己「備分」而未經著作權所有人同意的文章貼上來 恐怕會有爭議吧 L大寫的東西 L大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決定要不要繼續留在板上 不管他的動機是什麼 刪文和發文一樣 都應該受到最基本的尊重 就算今天S大您再怎麼覺得威寶事件有地方說不清楚 把別人寫了又刪掉的東西拿在手上 並且放話要轉寄相關單位云云 都不是太妥當的方法 或許S大覺得L大的論點不清楚 話說的太衝 但是板有板規 有板主 體制內的一些規矩和空間 大家都該尊重 小小建議 不成敬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1.101

05/28 01:53, , 1F
您誤會了 貼出來的是我查證的文章 不是原PO原文
05/28 01:53, 1F

05/28 01:55, , 2F
所以「早在您PO文 我都有備份」這句話是我誤會囉
05/28 01:55, 2F
「我會把你的文章 寄到....」 應該也不會有太大誤會 問題是 當事人都刪文了 今天除非您是另一方的當事人 否則「散佈」這些不是您說的話 心態可能要調整 不然您就是PTT警總 呵呵 ※ 編輯: thomasyu 來自: 114.42.21.101 (05/28 01:59)

05/28 01:59, , 3F
又來一個.......我先前刪了一篇文章 要貼是貼那篇
05/28 01:59, 3F

05/28 02:00, , 4F
又來一個 抱歉讓您不耐煩了
05/28 02:00, 4F

05/28 02:18, , 5F
反正現在也沒有貼的必要了 一切就交給該公司處理
05/28 02:18, 5F

05/28 02:20, , 6F
所以您還是覺得您這樣轉寄別人的言論 是對的囉 唉
05/28 02:20, 6F
25年前 龍應台在《野火集》裡面有一篇文章叫做「難局」 或許有空您可以翻一翻 我希望做個尊重著作權的人 我不能轉載 在同一本《野火集》裡面 我記不得哪一篇了 有過這麼一句話 (希望我不會因此被告) 「兩錯不能成為一對」 以錯制錯 解決了什麼? 老話一句 當事人已經刪文 別人如何我們管不到 但是自己的行為該受到自己的控制 晚安 ※ 編輯: thomasyu 來自: 114.42.21.101 (05/28 02:28)

05/28 02:22, , 7F
我覺得沒有對 但也不算錯 說錯話沒什麼 出來說明就好
05/28 02:22, 7F

05/28 02:24, , 8F
為何依舊堅持 已經造成別人傷害的行為 卻不敢面對?
05/28 02:24, 8F

05/28 02:24, , 9F
我一直秉信 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 得饒人處且饒人
05/28 02:24, 9F

05/28 02:27, , 10F
給予多少次機會 始終不面對? 反而怪東怪西 很讓人失望
05/28 02:27, 10F

05/28 17:22, , 11F
其他的不論 刪文並不代表就不用對po的文章負責了
05/28 17:22, 11F

05/28 17:23, , 12F
所以說發文前要想清楚就是如此 已經刪了不代表什麼
05/28 17:23, 12F
文章代碼(AID): #1A7NsI4f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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