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台北 永和鸚鵡老大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螢火蟲)時間17年前 (2008/10/04 02:30), 編輯推噓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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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ngta (是不是阿是不是)》之銘言: : ............ : 不好意思各位板友 : 因為我平常上課沒有開電腦的習慣 : 我沒有搞清楚就po上來是我的不是 我跟大家道歉 : 一上來看到我的文被噓成這樣我也嚇到了 : 我剛剛問了我爸爸 : 現在跟大家講一下他們剛剛跟我說的事 : 他說我阿伯在買的時候老闆娘就有承諾說 : 如果需要轉賣他們一定可以幫忙轉賣 OK,這部份不能論誰對誰錯,但是老闆也是商人 商人就是要賺錢 : 因為阿伯沒有養過金剛 聲明一件事情 對於不熟的動物寵物 請先了解該動物的習性與喜好 食物等等相關資訊 或是 用領養替代購買 - 不管是高價寵物還是平民寵物 都是一條生命 愛牠 請好好珍惜 : 就是因為老闆娘有承諾ruby很稀有可以轉賣 言意之下,萬一養了不養之後還是可以轉賣這樣 所以增加購買的動機... : 阿伯才會試著養看看 : 但因之後發生禽流感事件 ruby養在店裡 客人非常害怕 地點:店裡 : 家裡沒有這麼大的空間可以養他 才會忍痛寄賣 地點:家裏 如果是 店 = 家 我沒有問題 但是你提到禽流感 試問一下… 鸚鵡你會放出去給牠飛一飛再帶進來嗎? 而且既然知道家裏空間不大 還買? 這個理由有點扯... : ruby小時候阿伯照顧他比照顧嬰兒還辛苦 : 他還是甘之如飴的照顧他 : 那時阿伯還瘦了3~4公斤他還樂在其中 個人行為… 也有人瘋狂養蜘蛛一樣 這沒什麼好說的=__= 而且還是高價寵 我是聽過不少人為了"高價寵"吃得好 睡的好 大把大把銀子揮霍在上面的 主要是因為什麼…因為花了那麼多錢買 死了不就浪費? (非戰) : 如果不是逼不得已+老闆娘當初的承諾阿伯又怎麼捨得送去寄賣 : 然後ruby生病的原因 : 我阿伯說老闆娘自己親口跟他說 : 是被老闆娘的愛慕者下藥的 這個理由太扯 如果是老闆娘講的 請問你是阿伯 你會信嗎? = = : 還有他們自己店裡的另外一隻琉璃金剛也是這樣才走的 : 所以說應該是沒有棄養這一回事的 到這邊你還是一樣不了解(嘆氣) 不管是購買也好 還是認養也好 牠們都不是商品 而是活生生的一條生命 今天不管是寄賣 放生也罷 同樣都是視為 棄養一樣 就是不照顧牠了呀 有差別嗎?.... : 我們家也有養寵物 : 說我不愛動物真的是很攻擊...... : 還有我的網誌相簿不是因為這個才關的 : 已經關一陣子了 : 各位板友也麻煩不要因為生氣就像刺蝟一樣亂刺人 : 謝謝 網友並沒生氣 而是指責不對的地方 刺人…我想妳想太多 : 唉 真的不是自己的痛都不會知道所有的經過 : 希望各位板友不要因為有人開噓就跟著噓 : 我們只是單純想提醒大家真的要三思而後行 三思而後行 我想這句話很適合丟回給你與那位阿伯 給阿伯: 今天如果三思而後行 對於自己不熟的請勿養 特別是高價寵物 養了高價寵物 我想除了炫耀還有什麼…不難猜測 如果是要找陪伴自己後半輩子的寵物 我相信認養遠遠比購買的好 而且"不可能棄養" 給原PO: 今天板友都提供了照片,也說明了事例 是否有可疑的地方 你也沒有一一說明反駁 養寵物 本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照顧一個生命 更不是說說就好 最主要的 為何噓而噓 卻沒去了解 而把大家當成跟著噓 這點…我相信你沒有反省過 而私自認為自己都是對的 要知道 即使說自己有養寵物 但能不能照顧到寵物到老一生才重要 而非嘴巴說自己有養寵(搞不好寵物還是爸媽在照顧 小主人只是負責跟寵物玩) ------------------------------------------- 真要說我家也有養過 一隻黑色短毛臘腸狗(小型犬 一隻白色長毛薩摩耶(大型犬 臘腸狗自然老死 (養到12歲) 睡夢中過世 薩摩耶因為超愛跟臘腸狗搶飼料吃 運動量又不足 得了糖尿病併發白內障 到最後帶去給醫生建議安**... 於是... 嗯 (要噓的可以噓 沒關係...) 非戰 只是希望大家多利用認養替代購買 PTT也有寵物認養板 Pet_Get 愛牠 請照顧牠一輩子 直到牠老去 要照顧牠的一生之前 請確認自己有辦法照顧 因為...你可以有很多寵物 但是寵物都只有你一個主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9.73

10/04 02:43, , 1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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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2:44, , 2F
對飼主而言寵物只是生命中的一部份 但是對寵物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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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2:44, , 3F
飼主就是他們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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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2:54, , 4F
養寵物跟養小孩一樣~~你會因為你家小孩太胖太兇是過動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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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2:55, , 5F
就丟掉他嗎?!同理~~因為動物太大隻不好養怕會傷人就不要很扯
10/04 02:55, 5F

10/04 09:17, , 6F
推這篇!!!
10/04 09:17, 6F

10/04 10:27, , 7F
推!! 再渺小的生命 依然還是生命 審慎評估再養啊
10/04 10:27, 7F

10/04 16:53, , 8F
推這篇還有對寵物而言飼主就是他們的全部...
10/04 16:53, 8F

10/04 17:12, , 9F
你那兩隻狗都買的吧…比對你文中…嗯…
10/04 17:12, 9F
可以的話請你講一下你的推論吧? 我推文回應 都是我媽媽同事送的 也不見你回應 亂講話要負責的

10/04 17:22, , 10F
兩隻狗都是我媽媽同事送的喔 都是幼犬
10/04 17:22, 10F

10/04 22:23, , 11F
主軸就是不棄養與尊重生命~沒想到扯到啥老闆娘...
10/04 22:23, 11F
※ 編輯: fireflyyen 來自: 118.165.9.73 (10/05 12:22)

10/06 11:18, , 12F
ringta的文是誰刪的阿?自刪?
10/06 11:18, 12F

10/06 12:26, , 13F
應該是版主吧
10/06 12:26, 13F

10/06 23:31, , 14F
自刪啦~~那天刪文之後我有看到括號是原PO本人的ID
10/06 23:31, 14F

10/07 07:55, , 15F
板主如果有刪文 都會放進精華區的 砍文回收筒中 備份
10/07 07:55, 15F
文章代碼(AID): #18vcJJGm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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