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台北 請小心台大附近某家電玩店 瑪琍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Curtisjeng (詭異的巴歐巴)時間18年前 (2008/07/02 03:43)推噓-7(2推 9噓 18→)留言29則, 17人參與討論串2/3 (看更多)
全文恕刪
思考許久~本來覺得沒關係大家的思考方向不同
但是原PO推文中提出的那些問題
我努力不在意卻一直冒出來指著我鼻子
於是只好半夜回一下文
但礙於想表達的推文可能太多
很容易變成又是指著原PO鼻子戰的狀態
所以直接以回文的方式回
在這之前先表達我的想法
我與原PO皆認為該店非好店
但我認定的方向與原PO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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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提出本人的看法:
第一個問題
店家將NDSL賣給想買電玩給孩子的媽媽
店家提出此商品比舊商品(NDS)更優勢的部份
且商品為日本直接帶回(強調此商品為日本原版品)
並告知原本店內原售價七千~最後一台所以特價6500
媽媽於是開心買下
以上的部份原PO的想法是
商品日幣訂價換算回台幣只要4800
店家以6500價格賣出是欺騙顧客的行為
並提出因為是日本原地帶回
所以沒有所謂的進貨價問題
更何況當時的日幣並不到0.3
然而這部份我們可以推算一下
由於是日本原地帶回的關係
所以不是由台灣廠商進貨(包含代理商及水貨商)
而日本原地帶回的部份只有兩種
一是向盤商購買貨品
二是直接向日本店家原價購得
不討論向日本店家原價進貨的方式
我們以從日本盤商進貨拿取成本價的方向來討論
若折扣為6折的話(其實現在日貨通常也沒有六折這種漂亮折數...)
以下均為台幣計算:
4800 X 0.6 = 2880
6500 - 2880 = 3620
一台機子這樣看起來可以賺得3620的利潤
接著我們來扣除到日本的機票錢粗估10000
(若旺季也有20000以上的票價~淡季最低印象中有8800左右的)
在不考慮日本有人接應提供免費食宿的狀況下
住宿費用一天粗估2000(以民宿中間價估算)
通常會去個五天四夜或是一星期
這裡以五天四夜日數計算(請不要說當天來回-_-||||)
2000 X 4 = 8000
接著是餐費及交通費
餐費以一餐150算~一天三餐不吃宵夜不吃零食不喝飲料的狀況
150 X 3(餐) X 4(天) + 150(最後一天吃早餐) = 1950
交通費每天搭電車來回一趟粗估500日幣約150台幣(不論舟車奔波好幾趟)
150 X 3 = 450
而第一天及最後一天搭成田至東京都內一般票價為1200日幣約360台幣
(這裡以東京當目標計算)
360 X 2 = 720
所以綜合以上
10000 + 8000 + 1950 + 450 + 720 = 21120 台幣
此為基本需花費的費用
並仍未算入購買商品須先支付的金額
若此趟不帶其他商品只帶回NDSL
則至少需帶回的數量為
21120 除以 3620 = 5.83425414364...
四捨五入為六台
才有辦法打平小小小賺
而若其中任意一台發生滯銷的狀況的話
此趟批貨之旅就變成了賠錢之旅
接著
我們來討論原PO的推文回應:
"日本大電器行賣價最貴不超貴日本官方定價"
想請問該店位於台灣或日本?
以日本當地店家來與台灣商家比價格這是十分不公平的
就算該商品有代理
店家自代理商得到成本價後
必定會再加上其所需利潤(包含水電房租人事雜費)
價格也通常不是日幣直接換算台幣的金額
若該商品無代理
上面我寫了一大串的計算或許可以提供參考
商品除非是撿來偷來天上掉下來
要不然都要花錢買
那個錢就是進貨價
第二個問題
店家未告知過陣子會發行較便宜代理商版
首先我們以店家的角度來看:
店內庫存一組商品
該商品在近期將會發行成本較低售價較低的版本
店家勢必將此商品盡快銷出
以免價差過大後競爭力低無法販賣
某天來了一對母子
店家以此商品為日本原版商品(說的沒有錯)
重量較輕較省電舊版遊戲也可支援(說的也沒有錯)
亮度較舊款更亮較不傷眼(說的還是沒有錯)
並且因為想要清庫存的關係
願意降五百元出售
母子認同該商品有該價值而開心買下
(不認同的話就會孩子哭媽媽揍小孩邊揍邊回家)
店家清了庫存
買家開心回家
兩方都獲利
然而原PO在一旁看完整個經過後
以其認定之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整個事件:
NDSL水貨日幣訂價XXXX竟然賣台幣XXXX
(此部份第一問題已討論)
公司貨將出貨店家竟然未對該母子告知
(這點等下就會說到)
這樣行為的店~原PO認定為黑店
於是今後不再光臨
店家未對消費者告知新訊息的部份
其實並非義務
至少在法律上未有任何規定
最多我們可以說該店家不算好店
用盡手段清庫存
但說成是黑店就有點過頭
有關價格的部份
前面說了一串計算
我們這裡以心理層面說明
今天這對母子到該店購買主機
其實抱定的主意就是我要來買個玩具給我的孩子
如果今天媽媽認為她想要貨比三家
她聽到報價應該就會頭也不回走出門口
但是她的選擇是掏出鈔票買下該商品
這部份就跟上百貨公司買東西的人想法一樣
這類客人他們在考慮商品的時候想到的是
這商品值不值這價錢
是不是十分喜歡這商品
若這兩點都符合
交易就完成
負不負擔得起不會是他們的重點
(負擔不起的話就會回頭到孩子哭媽媽揍小孩邊揍邊回家)
這過程其實不需要我們外人去擔心
老闆從頭到尾服務OK
解說也都正確無誤
(雖然跳過原PO的"重點")
在公司貨未上市的時刻
店家的作法沒有任何錯誤存在
店家無法販售未上市的商品
就像PS3一台剛上市無代理水貨賣兩萬多快三萬
你不可能跑去店家說
你要用未來代理後公司貨一萬塊的價格跟他買
我們都知道未來會跌價
但是當下我們必須用原價購得
先買先享受
這不是遊戲主機的鐵則嗎?
最後
我想說的是
不針對原PO
不針對任何人
這個版的主旨應該不是價格高就給他一個XX
應該是服務態度上或是交易過程發生問題
以此為中心在討論
我想應該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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