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台灣 可惡的讀者文摘…
※ 引述《mchotdicku (mchotdicku )》之銘言:
: ※ 引述《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之銘言:
: 消保法 第20條 全文
: 第二十條 未經消費者要約而對之郵寄或投遞之商品,消費者不負保管義務。
前項物品之寄送人,經消費者定相當期限通知取回而逾期未取回或
無法通知者,視為拋棄其寄投之商品。雖未經通知,但在寄送後逾
一個月未經消費者表示承諾,而仍不取回其商品者,亦同。消費者
得請求償還因寄送物所受之損害,及處理寄送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
: 注意倒數三行.
: 換句話說,
: 下次雜誌社再寄東西給你,
: 你沒有義務通知他取回,或是不想要這個東西.
: 只要裝死一個月,那個東西就是你的了.
: 非常划算!
我也被讀者文摘陰了....只好回板友兩年多前的舊文來問
想請問真的可以不用通知他取回嗎?
他們一直寄一直寄怎麼辦呢?
我有寫信去讀者文摘客服部, 他們叫我掛號把東西和劃撥單寄回以便註銷,
但是我很不想花掛號的錢和時間....又不能到付!
裝死真的不會有問題嗎?
(我很想再寫信給讀者文摘, 把法條貼給他們看,
並表示如果他們再寄東西來就是免費寄給我, 我不會做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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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From: 65.24.12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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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119.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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