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停車收費...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imotion (Fool & Fitz)時間19年前 (2006/10/11 23:36)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 2人參與討論串4/5 (看更多)
我也覺得是一樣的例子.....
這兩個例子都是以天計費,而且所謂的"天"是以店家所訂的12點為基礎
消費的最後一天,雖然可能只過了一分鐘
但以店家的角度來說,就是等於再賣你一整天了,他會認為你是買了自己不消費而已
所以問題出在兩個地方
一個是,我消費的第一天,並不是當天的淩晨開始消費,但我的確付了一天的錢
那這個沒用到的時間是否該補給我?
另個問題是,雖然最後一天我買了一整天的消費,但我用不完,能把剩於的還給我嗎?
我覺得第二個問題,跟我們買禮券有點類似
一般來說禮券都有期限,期限內沒用完就失效,也要不回來
但這的確是我們沒消費的部分
我想很多人覺得這天經地義,但現在也有人覺得這侵佔了消費者的權益...
其實我對這沒啥米有力的見解啦
只是對前文以自己的感覺來分析看看~^^"~有時還真難說消費者的權益到底到哪.....
※ 引述《orangepink (Good Luck)》之銘言:
: 其實這兩個例子是有點不太一樣
: 停車場如果是以天計費(或有些以小時計費),
: 就像是講手機以分計費一樣,
: 雖然不滿該時數但以該時數計,
: 但消費者是確實可以用到那個時間"滿"
: (即使你可能沒用到/用完)
: 但百視達說的「三天兩夜」是不管你什麼時候借片都只算到後天半夜,
: 你在今天越晚借所享受的租期就越短,
: 並沒辦法用滿72小時的時數,
: 然而租金卻一樣。
: 總之,停車場計費方式的合理性可能還得多加斟酌,
: 但跟後面這個百視達例不能相提並論~
: ※ 引述《jarl (溫柔敦厚)》之銘言:
: : 不合理。
: : 你的直覺是正確的。
: : 百視達 晚上11時租片算1天 業者稱依慣例 消保官批違法
: : 【林佳弘╱台北報導】一對情侶周二晚上10時許到台北縣一處百視達門市租新的
: : 影片,周五還片卻被罰錢,發現即使在凌晨零時前一分鐘租片,過零時也算一天
: : ,情侶覺得很不公平上網開罵。北縣消保官得知,批評業者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 : 中的平等互惠原則,建議民眾可向各地消保官反應。
: : 民眾轟廣告不實不少消費者上網抱怨,百視達與亞藝影音兩大影片出租連鎖
: : 店廣告不實,店家標榜新片出租期限為三天兩夜,但實際的算法明顯對消費者不
: : 利。一名網友在BBS(電子布告欄)上罵說:「下午5時30分去租算一天,晚上10
: : 時30分去租也算一天,真是不公平!」另外,也有網友在奇摩知識網反映:「租
: : 片超貴的,罰錢又罰的超兇,總之就是貴!」消費者不滿不管白天或晚上租片都
: : 算一天,對此北縣消保官何瑞富說:「這根本違反《消保法》中的平等互惠原則
: : ,該定型化契約無效。」消保官指出,以租車為例,24小時才算一天,但百視達
: : 定義的租片一天,實際上可能僅一分鐘,根本沒有誠信,既然業者限定租片時間
: : 為三天兩夜,就應以72小時為基準,否則違反《消保法》。
: : 推托要進行民調
: : 百視達與亞藝兩大連鎖業者指出,會員申請書上的租片規定,是依據社會共
: : 識與一般租片業者的慣例訂定。亞藝行銷部企劃吳先生表示,公司三年多前,已
: : 實施晚上11時後租片加一天的「加天不加價」政策﹔百視達行銷部公關羅小姐則
: : 說,會先進行民意調查,公司開會後再修改租賃時間。不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
: : 董事長程仁宏痛批:「百視達在玩緩兵之計。」不排除發動消費者群起抵制。
: : 消保官所指的違反平等互惠原則、缺乏誠信,是指消保法裡的第十二條:
: :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 :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 : 一 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 : 二 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 : 三 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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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緣之舞,最後一曲,我們終將領會彼此的心意;
環結已經鬆開,我們抱憾而別離。
敬 Beloved Fool & FitzChivalry Farseer
http://www.wretch.cc/album/imotion Fool Imo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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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8.6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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