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抱怨] mo mo paradise連打招呼都要錢!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他媽的咧)時間20年前 (2006/05/26 22:18),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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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nguliu (想吃橘子)》之銘言: : 你覺得我講的不能當成要求付錢的理由嗎? : 以你舉的例子 女方不能以"跟你上過床了"為理由 要求當你女友 : 講明白一點 這個世界上沒有說不通的道理 這段講"理".... OK 你的論點就是"這個世界上沒有說不通的道理" 但是"講道理"=講求事理、原由而不偏執。<教育部國語辭典> 但你這句"這個世界上沒有說不通的道理"聽起來就像詭辯一樣 要硬凹說是道理...失敗 詭辯跟講理 給人的認同感差很多喔.... : 我還是一句話 你覺得我講的無法成為要求他付錢的理由嗎? : 要求付錢 並不等於"一定"要他付錢喔 這句話很奇怪"要求付錢 並不等於"一定"要他付錢喔" 既然你想要人家付錢 又不一定要人家付錢 感覺你這段是針對"情" 因為怕得罪客人 所以不敢要 但是你沒有針對"法"來說明 那我可以請問你"要求他付錢的理由"是什麼??? -- 請問有盡告知義務了嗎? 消費者瞭解這家餐廳的消費方式了嗎? 一個只是進去打招呼的人 你店家確定他暸解你們之間的消費契約了嗎?? 可以劈頭就要求收錢嗎?? 這些才是原PO要問的重點吧... 而不是你經營者的"時間"論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22.129

05/27 10:31, , 1F
"講明白一點 這個世界上沒有說不通的道理"這不是我的發言
05/27 10:31, 1F

05/27 10:31, , 2F
不知道為什麼變成白色
05/27 10:31, 2F

05/29 23:17, , 3F
因為你把前面的 : 刪掉了, 系統就當成是你講的
05/29 23:1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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