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抱怨] mo mo paradise連打招呼都要錢!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超人蘇坦納)時間20年前 (2006/05/26 19:53), 編輯推噓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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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nguliu (想吃橘子)》之銘言: 我是覺得啦 餐廳是服務業 以我一個不是學商的社會上一般人的角度認為 做服務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讓客人爽 只要讓客人不爽 你企業經營者就是不對 不管你對你的行為有多少多麼冠冕堂皇的理由 只要客人不爽 通通不附理由駁回 就這樣 : 我提到無形服務是因為 : 很多人都會有一個觀念 : 進一家店 不吃不喝=沒有使用服務=不用付錢 : 但是事實上還是有使用到 : 要不要讓你付錢 怎麼讓你付錢 每個老闆做法不同在此贅述 : buffet式餐廳食物都是開放式的 : 像原po這種訪客並沒有造成店家實質上的損失 只是來找朋友打招呼 : 我想很多老闆願意給客人方便 : 萬一遇到這種機車的店呢? : 他要凹你很簡單啊 就說我們食物開放式的 你有沒有吃不知道 : 在原文中該店經理的理由比較像是在刁他們 : 那如果換成我剛剛說的理由也一樣說的通 對吧 : 然後帶位小姐在跑過來說 他以為這兩個客人是要進場消費 凹更大 : 很機車對吧(這只是假設情況請各位不要太過激動) : 原文中看不出來帶位小姐的反應 : 也不能真正確定原PO待了多久 :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 最好的方法就是約在外面 -- 速速前,正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152.66

05/26 20:19, , 1F
你是學法的= =+
05/26 20:19, 1F

05/26 20:27, , 2F
重點在於它算不算顧客~???他只能算顧客的訪客吧!!
05/26 20:27, 2F

05/26 22:06, , 3F
算不算顧客嘛 我不是很清楚 不過我看過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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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2:06, , 4F
有一個孕婦 進去一間飯店找他朋友 在大廳滑了一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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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2:07, , 5F
結果用消保法去告飯店 飯店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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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2:08, , 6F
另一個例子是 一個老婦經過一家麵店 麵店在洗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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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發展結果同上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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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 好像不是以有沒有消費來區分顧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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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2:38, , 9F
請問一下 哪邊有奧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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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33, , 10F
消保法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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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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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不是顧客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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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其他事項,有明定要『消費者』,所以訪客不算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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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TknK8O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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