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Yahoo奇摩拍賣嚴重欺騙消費者!請大家抵制!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閃光加炫耀)時間20年前 (2006/03/31 10:27),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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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我不知道你這樣的觀念是哪裡來的.. 我只知道一點,身為一個消費者去任何店家買東西 都應該要有基本的待遇.. 尤其在品質上.一個印表機不會因為你便宜200.就只能用3天. 一片LCD.也不會因為是在光華買的.亮點就特別多. 當然如果本身就是瑕疵品,那就要在賣的時候做出資訊上的宣告. 大家都忘記了一點.店家永遠比消費者擁有更多的資訊. 他知道他商品的品質等級.他知道市場上合理的價格... 所以在交易上對於賣方的約束要求一定要比消費者大 當然你可以說.消費者可以經由學習.減少雙方資訊層次上的落差 但那不是消費者的義務.你不能用一個不是義務的事情來指摘一個人. ex:你去買肉.老闆說這肉新鮮阿..後來發現是病死豬肉.. 當然可以說.誰叫消費者不學會辨識豬肉的等級.. 可是那是消費者的責任嗎? 很看不過這樣的論調... yahoo事件也是一樣..解釋權有很多是在yahoo官方.. 他對於系統的定義和服務的範圍.知道的永遠比我們著些玩家多. 難道就只能說..誰叫你不先瞭解他的一切.在跟yahoo玩?所以虧錢是學費.學乖點. 是這樣嗎?? ※ 引述《klmer19104 (基隆李鵠鳳梨酥代買中)》之銘言: : 如果有人在板上罵燦坤 : 我也會跳出來說 不做功課 明知道是黑店還去買 : 我跟燦坤一點關係都沒有... : 有些事情自己本來就要多做功課 : 你想要用便宜的價格買到經濟又實惠的商品 : 除了多做功課 多比較 不然還等人家幫你比較完再告訴你哪家買比較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8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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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我倒是覺得有道理,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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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要M一下吧,觀念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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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資訊不對稱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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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B9El6g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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