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印錯也敢拿出來賣....

看板street_style (街頭流行文化)作者 (米虎克)時間17年前 (2008/07/17 16:46), 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phxsuns (666)》之銘言: : 自創品牌誇張的事已不足為奇 : 在下看到這個不免搖頭... : 但還是想分享給大家看看 : 這樣的東西一件賣980? 摸摸自己的良心吧!! : 請先把英文學好 ok? : http://tinyurl.com/685gfw  身為高雄人,我真的覺得有點慚愧,只是有時候我也真的不太了解。我當然想要支持台 灣品牌,也希望可以努力朝這方向邁進,只是有時後覺得,網拍上面都可以比價,但是有 時候賣的比其他人便宜時,反而沒有人要,這樣的市場心理作用,定價真是有趣且令人玩 味的一件事情。  另外大家在聊到產品開發上面,看過某個人的BLOG文章曾經寫著。 所謂的翻玩,不是學人家做一樣的就可以了。終究,還是要經過歲月的磨練和製做出擁 有屬於自己獨一無二的寶貝,並在市場擁有知名度之後,屆時,精心做出青出於藍勝於藍 的商品,這才是真正向始祖致敬的境界。除此之外的,我統稱叫做 抄襲 。 抄襲跟翻玩的界線就像是,如果一樣自拍就可以變冠C的話,那大家的硬碟早就都爆了。 -- 〝 相信是對的,就值得堅持。 〞 我只賣我喜歡的好物! American Apparel、Base Control、Carhartt、FAT、Levi's、The North Face 米虎克Blog:http://www.wretch.cc/blog/mifc 米虎克拍賣:http://tw.user.bid.yahoo.com/tw/user/hitdreamer?p=hitdream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34.157

07/17 18:03, , 1F
創作進步的根源就是要先模仿,但不是一輩子都在模仿!
07/17 18:03, 1F

07/17 19:02, , 2F
這就跟做研究一樣 一開始先翻玩人家的paper 然後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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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9:02, , 3F
點子創新嘛 不然怎麼丟好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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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1:00, , 4F
翻玩也要有玩點 不然還是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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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牌子不會是第一個但也不會是最後ㄧ個印錯還拿來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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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6:41, , 6F
推二樓 感覺的確相當類似(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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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22:19, , 7F
樓上也是可憐的研究生啊?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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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9:59, , 8F
對啊 定價也是從便宜慢慢變貴
07/19 19:59,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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