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流通貨幣買賣之限制

看板memento (紀念品交易)作者 (konami)時間13年前 (2011/09/24 22:10),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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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lh117 (蓮心)》之銘言: : 目前各大網拍明文禁止拍賣項目包含"流通貨幣" : 先前與板友討論禁止之法源為何?關於此事多舉法條如下: : ************************************************************************** : 妨害國幣懲治條例 【施行日期】民國100年6月29日 : 第四條 意圖營利,不按法定比率兌換各種幣券者,處所得利益十倍以下罰金。 :    以兌換幣券為業,所取兌換手續費,超過幣額百分之一者亦同。 : ************************************************************************** : 但是對於趣味號.變體鈔...等,買賣是否屬於兌換行為尚有爭議,所以當時只有把有爭 : 議的發文先行刪除. : 又或者如果換成我有變體鈔100要換sogo禮券一萬,可能也是可以避免爭議的手法. : 以上資料僅供各位板友參考,紀念品買賣是本版宗旨,如果您的行為有違反以上法規的 : 嫌疑,請自行評估相關法律風險,本版管理單位會視情況刪文,但不會以此為由進行 : 水桶或劣文相關處置. 依我比管理人又笨又無知又無能的想法是這樣的, 政府的意思應是指當我一千元要跟你換成百元鈔時, 你只找我9張百元鈔,這是違法的.因為這會造成不同面額的貨幣, 會有不同的價值. 或是說全台灣的銀行突然宣佈,只要透過櫃台一千元換百元、 一百元換五十元時,需加收3%手續費. 兩字記之若「兌換」!結論就是兌換而得取利益者. 兌換不等於買賣,買賣也不等於賺取兌換手續費。 我想政府不是笨蛋如果要禁止買賣公幣,就直接立法明訂不可「買賣」, 可是他明明法條就很清楚叫兌換,為什麼會想成買賣? 一個why,把整個法條都run住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21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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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會耍嘴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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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以為這條法會讓大家以低價轉賣給你嗎 看你酸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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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讓人有這感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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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人都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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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3:40, , 5F
有人會1千換900嗎????直接銀行都是1:1在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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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3:53, , 6F
樓上的你們有看過我徵求過趣味鈔嗎??
09/25 13:53,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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