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卻話發燒.嬌蕉包
【有圖跟字的】http://tigerl.pixnet.net/blog/post/140857003
伸展台上慣見眾家女模波濤洶湧搖曳生姿,工作室內設計師們徵逐靈感
,出入過去與未來的想像力同樣洄瀾起伏;甭說排江倒海的全球化市場
,時尚品牌為了鞏固疆域,彼此互探敵情和行銷挖角的情事屢有所聞,
而正版和偽物間的攻防更未曾須臾停歇,因為稍有不慎,滿載一季商機
的寶船便有可能半途翻覆。
2011年,法國最頂級的品牌HERMES跨海來台呈遞狀書,為的便是這廂出
品的「嬌蕉包」轉印旗下熱門的柏金包(Birkin Bag)外觀以為己用,
有「自抬身價」、「坐享其成」之虞。這起官司纏訟經年,最終以本土
企業敗訴、登報賠款收場。法院的判決一度激起「勦襲剽竊」和「文創
轉化」兩造觀點的論辯,亦使得曾作為藝人婚宴伴手禮而炙手可熱的「
嬌蕉包」,轉瞬淪為燙手山芋般必得整批銷毀的「焦焦包」。時尚風潮
的改換有如春天後母面說變就變,果真應了朝生暮死的現世報。
血統矜貴的HERMES對於仿冒業者向來嚴懲不貸,姑且不論那些號稱特A
、一比一的山寨貨,事實上,柏金、凱莉等經典包款遭到他牌重製利用
的情形也並非頭一回了:日本的TATA Baby、香港的Mousse、紐約的HLW
……莫不前仆後繼推出相類的設計,倒也不見HERMES一一予以當頭棒喝
──難不成,是因為台灣「海盜王國」的美名蜚聲國際,才逼得百年老
牌不得不動用重典扳倒這個對其實質獲利並無具象損害的「嬌蕉包」?
可別忘了,09年台灣才發生一起愛馬仕前櫃姐打著品牌名號鬻售假包的
新聞,四只偽柏金共賣了兩百多萬新台幣,卻使得這位侵權姐就此揹上
高達2.5億的天價債務。
攤開來說,這類假作真時的符號戲擬、意象狂嘲、物件翻玩,乃至於文
謅謅的「詼諧式攀附」非屬罕見,前有藝術家杜象(Marcel Duchamp)
破天荒的小便斗「噴泉」,後亦不乏安迪.渥荷(Andy Warhol)排列
組合的玉米湯罐頭以及套色印刷的夢露連環圖,怎就不見關係人士出面
喊打喊殺?就是在本當的時裝行業,經典品牌 YSL那隨體詰屈的商標甚
至還被挪用為「 You Suck Logo」的印花縮寫呢!正如張小虹教授所揭
示的:真正的問題不在於嬌蕉國際是否違反商標法,不在於百萬名品與
平價包款間可能產生的市場淆亂,而是進入資本主義的商貿循環後,「
如何面對文化創意無所迴避的『創造性挪用』,才有可能真正處理日後
各種灰色可疑地帶層出不窮的爭議」。
只不過,2012年年尾嬌蕉國際公司發出的道歉聲明猶在耳畔,百日不到
,進化後的「第二代嬌蕉包」系列商品又東山再起,且頻頻在媒體鏡頭
前亮相。大概有了前幾次經驗,記者循線追訪,言談間一會兒又是將新
產品拿來和CELINE的笑面包、Balenciaga的機車包並比,一會兒又是質
疑其順道涮了 Lady GaGa牛肉裝的光,面對外界種種鬼祟而幽默的提問
,品牌公關特別強調二代嬌蕉包新添了吊牌、側標以及方便使用的內袋
拉鍊……種種小地方變造的花巧足則足矣,只是一再標舉「獨創」、搬
演「設計」,倒顯得有些此地無銀三百兩了。
除了來自法商的詰難,嬌蕉國際另一個是備受非議之處在於:2010年間
,創辦人欲以「香蕉國際」(BANANA INTERNATION)申請商標,遭智財
局否決駁回,其不服上訴後仍未果,理由之一是該商標和美商伯蘭納共
和公司早先登記的「香蕉共和國」(BANANA REPUBLIC)過分雷同,有
搶搭順風車之疑慮;理由之二,根據調查,坊間有名為「香蕉共和國」
網站者,點開後卻逕自連結至「嬌蕉包」的販售通路頁面──倘使「蕉
相為用」的撞名堪稱所見略同,那麼將兩者的網站移花接木、掛羊頭賣
狗肉,可就真的來意不臧了。
寄生(或託生)式的品牌經營策略畢竟非長久之計。第一代嬌蕉包以假
亂真、以大眾價格反精英品味,其所引發的顛覆性想像確實值得消費群
眾覃思;第二代嬌蕉包同樣借力使力,扭轉常規的力道卻已是強弩之末
。回歸現實層面,敢情這幾年台灣社會喊得震天價響的文化創意產業,
到底助長了什麼文化,激盪了什麼創意,又扶植出什麼樣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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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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