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fashion板板規之建議草案

看板fashion (流行時尚討論)作者 (一個機會都沒有)時間19年前 (2005/06/16 23:51),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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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lyStaff (週年慶於我如浮雲)》之銘言: : ※ 引述《RYUICHI (一個機會都沒有)》之銘言: : : 第三條 : : 板主任期不受限制,惟可經罷免、自我辭任等因素而卸除職務。 : : 進行前項之罷免時,應同時提出繼任人選。若未提出該人選, : : 則該次罷免係屬無效。 : : 本板隨時可提出新任板主之薦任或選舉。 : 對這條有點疑問...是說如果罷免版主,而版主無提出繼任人選,罷免就無效嗎? : 那之前罷免k版主時,他裝死完全不回應,也沒提出或辦理繼任人選選舉, : 不就罷免無效 @@? 不能罷免不就一直擺爛? 呵呵... 1.版主不可能罷免自己啦,因為可以辭任。 所以她/他也不用管提名的要件 :p 因此,指的是板眾所提出的罷免。 2.基於規則(法律)之適用不溯及既往,所以k板主的事就可以不用再追究了。 3.這個在比較法釋義學上稱為─建設性倒閣 民主底下行政管理的運作,重點與目標有二:一是效率;二是穩定。 不過這就像是光譜(spectrum)的兩端,必須在中間的適當點有所拿捏, 常常呈現一種trade-off的情況。這都是制度的選擇,沒有一定的必然性。 因此........... 不過...我病了..身體不舒服 暫時沒辦法再多作說明,相信聰明的板友們應該都知道底下的敘述與論證。 Orz : 龍一再來定義一下廣告文呀~ 我想這就不是我的權限範圍了 最好的辦法是經過大家的思辯(deliberation)後再決定 不然 用實際個案累積再歸納也可以囉 這篇草案或許有很多人很不滿 也覺得似否太過文言或是複雜 不過,規則的制定其實最好是如此, 原因乃是.... 嗯,不過我病了,身體不舒服..暫時沒辦法多說明.... :p 提出草案也不是一定要被採用 只是基於拋小石頭引玉罷了 也當作一個討論的基底 出發點也是希望這個板能更好 ^^ -- 我病了,我得了嚴重的相思病.....大概沒得醫 >"< 好不舒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71.52 ※ 編輯: RYUICHI 來自: 220.137.71.52 (06/17 00:31)

202.159.172.1 06/17, , 1F
偉哉 龍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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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7.71.52 06/17, , 2F
喔對了!對於我個人的不滿私底下告訴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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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2iQ02I_ (fash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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