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fashion板板規之建議草案
※ 引述《HolyStaff (週年慶於我如浮雲)》之銘言:
: ※ 引述《RYUICHI (一個機會都沒有)》之銘言:
: : 第三條
: : 板主任期不受限制,惟可經罷免、自我辭任等因素而卸除職務。
: : 進行前項之罷免時,應同時提出繼任人選。若未提出該人選,
: : 則該次罷免係屬無效。
: : 本板隨時可提出新任板主之薦任或選舉。
: 對這條有點疑問...是說如果罷免版主,而版主無提出繼任人選,罷免就無效嗎?
: 那之前罷免k版主時,他裝死完全不回應,也沒提出或辦理繼任人選選舉,
: 不就罷免無效 @@? 不能罷免不就一直擺爛? 呵呵...
1.版主不可能罷免自己啦,因為可以辭任。
所以她/他也不用管提名的要件 :p
因此,指的是板眾所提出的罷免。
2.基於規則(法律)之適用不溯及既往,所以k板主的事就可以不用再追究了。
3.這個在比較法釋義學上稱為─建設性倒閣
民主底下行政管理的運作,重點與目標有二:一是效率;二是穩定。
不過這就像是光譜(spectrum)的兩端,必須在中間的適當點有所拿捏,
常常呈現一種trade-off的情況。這都是制度的選擇,沒有一定的必然性。
因此...........
不過...我病了..身體不舒服
暫時沒辦法再多作說明,相信聰明的板友們應該都知道底下的敘述與論證。 Orz
: 龍一再來定義一下廣告文呀~
我想這就不是我的權限範圍了
最好的辦法是經過大家的思辯(deliberation)後再決定
不然 用實際個案累積再歸納也可以囉
這篇草案或許有很多人很不滿
也覺得似否太過文言或是複雜
不過,規則的制定其實最好是如此,
原因乃是....
嗯,不過我病了,身體不舒服..暫時沒辦法多說明.... :p
提出草案也不是一定要被採用
只是基於拋小石頭引玉罷了
也當作一個討論的基底
出發點也是希望這個板能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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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病了,我得了嚴重的相思病.....大概沒得醫 >"< 好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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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71.52
※ 編輯: RYUICHI 來自: 220.137.71.52 (06/17 00:31)
推
202.159.172.1 06/17, , 1F
202.159.172.1 06/1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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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7.71.52 06/17, , 2F
220.137.71.52 06/1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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