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店家自行幫顧客點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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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2推 15噓 9→)留言2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gicgreet (grant)時間15年前 (2010/02/01 10: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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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打去1950. 跟接電話的服務人員講解 店家在未告知的狀況下多點菜. 不知道是法條不熟還是怎樣 居然說這樣店家沒啥責任 只是單純的訓練不足. 1950只負責如果你事後吃壞肚子的醫療賠償等等 其他消費糾紛消保法沒有保障. 以上是轉錄接電話小姐說的 真實性不清楚. 那以後去士林夜市買滷味 鹹酥雞 這

推噓2(3推 1噓 9→)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ngu (桑咕*)時間15年前 (2010/02/01 12: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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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叫做正義,不要對方講出不是你想要聽的話. 就說對方的法條被不熟!套用你在FOOD版的第一句話 -V-. 你去餐廳的桌上幾乎那些小菜都是要錢的. 不曉得你是不是付錢的人,又或著是你沒有注意看菜單,天曉得~~. (你該不會又要說:『奇怪的店家憑什麼收我錢!他自己放在桌上的耶』). 你始終還是不曉得你
(還有437個字)

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shew (eshew)時間15年前 (2010/02/02 23: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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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不認為店家多送的餐點是要約. 畢竟菜單上客戶點了幾樣菜色是一清二楚. 店家也可以知道暫時客戶並無加點的意思. 再如原PO所陳述,若店家自己明知第三碗飯非客戶所點. ,而此時菜單上劃了幾樣菜是具體明確之下. 若將"混雜在其他菜裡的第三碗飯"之遞送解釋為要約,. 似乎不能保障消費者的締約意願;.
(還有36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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