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RE: [消費] 網路購物 註明拆封即排除七天內退貨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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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0→)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zn (除舊)時間17年前 (2008/06/02 08: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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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法 第 19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 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 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 ,對於
(還有4415個字)

推噓7(7推 0噓 24→)留言3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insummer (ChinSummer)時間17年前 (2008/06/01 12: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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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法源依據沒有關係。. 你自己想想看,今天BELKIN的東西都有用塑膠殼裝起來,你就算去實體店面買也是一樣。. 在這種情況下,你網購收到之後,一樣可以從商品外面檢視商品有無問題,. 而不用拆開塑膠殼(你去實體買也是相同狀況啊). 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可以再不拆開的情況下判斷物品狀況,. 你又何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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