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糾紛] 訪問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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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4→)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ura (pp)時間19年前 (2005/06/01 15: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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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特種買賣的解約權限,相關單位的行政函釋待板上強者補充,. 不過既然要講立法理由,當然是立法機關說了算,. 從立法院法律系統裡查到,關於該條解約權的立法說明是這樣的:. 「由於郵購買賣及訪問買賣之交易通常是在消費者無法詳細判斷. 或思考之情形下,而使消費者購買不合意或不需要之商品,為. 衡平消費者
(還有754個字)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rsBear (這是一條不歸路)時間19年前 (2005/06/01 16: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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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好久寫完才發現roura網友的動作好快,已經po了一篇了. 但....既然也寫完了,也請大家參考看看^^. (我不是唸法律的,所以請大家參考就好). 本人於民國玖拾肆年伍月參拾壹日,路經汐止市(是汐止市沒錯吧?)新台五路. 由貴公司對本人問卷推銷而訂購美容保養服務及產品,【分別為統一發票號碼.
(還有30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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