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noblempress 擅自刪除板友推文 水桶一年

看板MakeUp (美妝)作者 (神話Andy無限溺愛!!)時間10年前 (2015/10/31 19:18), 10年前編輯推噓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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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upeiyu (殺破狼)》之銘言: : 標題: [公告] noblempress 擅自刪除板友推文 水桶半年 : 時間: Mon Oct 26 02:38:58 2015 : : : 經板友具證檢舉 : : 由noblempress所發表 : 【#1MAsl3kl (MakeUp) [ptt.cc] [問題] 用cover queen很會長痘?】一文, : 因內容涉及伸手文,經其他幾位板友推文提醒後, : 不僅沒有修改文章,甚至回文反諷提醒的板友。 : 推文板友再次提醒該文內容不符合板規規定後, : 反以挑釁語氣回應:[已經遵照您的旨意,這樣可以了嗎?] : 之後便把底下所有推噓文通通刪除。 : : 板規七 轉錄節錄文章需註明出處與作者、由此轉文至它板需獲作者同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違者:砍文+水桶一個月~永久 : : ● 若非必要,不得擅自竄改板友推文內容 : 這點在任何板都是相當不尊重推文者的大忌,請注意 : : 推 bottger: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板主 這個版規七不是針 36.226.135.148 10/27 21:26 : → bottger: 對轉錄文章的規定嗎@@??? 36.226.135.148 10/27 21:26 : → bottger: 是不得擅改轉錄文章裡的推文吧? 36.226.135.148 10/27 21:27 : → bottger: 重看了一次版規 我應該沒有誤會才對... 36.226.135.148 10/27 21:28 : 板規七只有前三點跟轉錄有關 : 所以前三點的板規內文都有提到"轉錄前"應如何 : : 但是第四點修改板友推文的部分 : 板規內文前面並沒有特別提到轉錄前 : : 在我們的理解當中 : : 板規七大方向主要是尊重作者所以不得隨意轉錄他人文章 : 所以前三點都跟轉錄文章相關 : : 但是第四點是考量到板友的推文也需要尊重作者 : 既然寫文章都不得隨意轉錄他人文章了 : 板友的推文當然也要受到跟文章相同的保護 : 文章既然不能隨意轉錄到他板了 : 板友的推文又豈能隨意更改呢? : : 因此美妝板還是不得隨意修改增刪板友的推文 : : 增刪竄改板友推文的懲處 : 這點放在板規七並無不適合 : 因為重點都是必須尊重作者(不論是文章作者或者推文作者) : ※ 編輯: wupeiyu (36.237.80.210), 10/28/2015 00:02:08 謝謝板主回覆 但每個版規底下的說明 應該都是在補充、附註解說該項版規的內容 該項"不得隨意增刪板友的推文"明顯是在版規七"轉錄文章規定"內容解釋的一部分 意旨應是在說明轉錄時若非必要不能隨意刪除當中推文 並非是一條獨立存在的版規 板主這樣的說法 好像已經變成擴張解釋了...? 如果要明定在發文時不可隨意刪除板友的推文 是不是應該修改版規 將此條明定在版規裡? (例如:非必要刪除文章中推文者 水桶一年) 當然大多數的ptt使用者都知道隨意刪除推文會引起人不快 但這個行為使用者有噓文機制 版主有S指令可處理 甚至爭議過大也可刪文 但在此判例中所援引的版規 具體來說並非針對此行為的規定 甚至也沒有規定要如何處罰 個人認為這樣的處理不是很妥當 儘管有些板友的發文或動作可能有爭議 但版主要做處置仍應確實符合現下版規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71.1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keUp/M.1446290321.A.FF1.html

10/31 21:10, , 1F
剛剛測試了一下文章轉錄無法更改內文
10/31 21:10, 1F

10/31 21:11, , 2F
也無法在轉錄時竄改文章下方的推文
10/31 21:11, 2F

10/31 21:11, , 3F
除非將文章轉到他板 再在他板編輯該文章
10/31 21:11, 3F

10/31 21:12, , 4F
轉錄到他板 本身就已經違反板規七
10/31 21:12, 4F
版規是規定要經過作者同意才能轉錄吧? 如果經過作者同意 轉錄並沒有違反版規

10/31 21:13, , 5F
然而轉錄人如果在他板編輯修改文章
10/31 21:13, 5F
所以版規指的可能是 1.未經同意 轉錄他人文章到美妝版? 2.未經同意 轉錄美妝版他人文章到其他版、其他地方? 我並不清楚這條版規訂的原始初衷 但無論如何 根據版規內容 上述兩者皆可包含 也皆可做出相應處罰

10/31 21:13, , 6F
美妝板規並無法及於他板 因此 若轉錄時
10/31 21:13, 6F

10/31 21:13, , 7F
無法修改內文 又何須規定轉錄不得竄改推
10/31 21:13, 7F

10/31 21:14, , 8F
文呢? 正因轉錄並沒有修改推文的權限
10/31 21:14, 8F

10/31 21:15, , 9F
才認為板規七所列竄改推文懲處無關轉錄
10/31 21:15, 9F
如板主所說 轉錄到他版也可編輯文章 若有人將別人文章轉錄到美妝版 是否就可能構成版規七這一點的狀況? 無論如何 若兩位板主都同意"原PO文者竄改推文要水桶處罰"這一點 是否可以將此點更明確在版規中載明 因為原本的版規七的水桶罰則是針對轉錄問題 下方的竄改推文部分看起來像是勸導性質 並沒有明確說出要處罰及罰則 (只有說"這在許多版都是大忌 請注意"<---並沒有說要水桶或其他處罰) 因此個人認為此次判決並不恰當 另外 "原PO文者竄改推文要水桶處罰"這一點 個人認為比較適合歸在版規六"鬧版"行為中 至少版規條文內容的從屬關係應該更明確才是 ※ 編輯: bottger (1.169.71.172), 10/31/2015 21:41:57 ※ 編輯: bottger (1.169.71.172), 10/31/2015 21:44:19
文章代碼(AID): #1MDAEH_n (MakeUp)
文章代碼(AID): #1MDAEH_n (Make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