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台中東海夜市 HA~NI服飾明天起特價三天

看板Lifeismoney (省錢)作者 (Riffu)時間14年前 (2011/11/13 20:31), 編輯推噓0(1111)
留言13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商譽...XD ============================================================================== 作者 tinajo (周小花) 看板 part-time 標題 [中部] 東海夜市 女性韓版服飾店工讀生 時間 Mon Oct 10 23:56:14 2011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東海夜市 興新路5巷 ============================================================================== 連地址都寫錯... 興新路(X) 新興路(O) ※ 引述《ryukyu (ryukyu)》之銘言: : 結果換來原PO寄站內信恐嚇. : 叫我把我家地址給她.以下是信件內容: : "我會寄存證信函給你 : 你可以不用任何回應 : 不過你要為了你的文字負責!! : 你若不回應我會要求台大PTT 給我你的基本資料 : 這樣到時會公諸於世 看你有多過份" : 並且在該篇文章中.繼續刪除我的發言. : 留下:你可以不用回應! 你的文字公然侮辱 我已經備份 : 第一.我覺得ptt可以推噓文就代表我能使用這些功能. : 憑什麼要刪除我的噓文.畢竟她就是一篇廣告文!!! 是啊,這是你對於廣告文的主觀觀感,絕對沒有涉及公然侮辱的 : 第二.在事後刪除我的留言.還寄站內信說要我的地址. : 要寄存證信函給我.雖然說存證信函並沒有甚麼效力. : 但是這樣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到我的心情. : 畢竟在我主觀認知中.這就是一篇廣告文!!!! 存證信函其實沒有法律效力XD 另外,要PTT交出你的資料,並不是那個原PO去找PTT要就要得到, 他要 (1)先去報案 (2)要真的報得成案 才有機會跟PTT拿到你的資料... 至於是不是真的報得成案... 我想這要看警察杯杯夠不夠專業了XD 至於他要是真的報案成功... 我想一個因為人家說他廣告文所以就去告人的店家, 應該很難在東別這種競爭激烈的地方存活吧... : 因此我想求各位版友來評斷.這樣掩耳盜鈴刪除人的留言是對的嗎? 坦白來說,他刪你推文其實沒有錯... 那篇文章是他的財產 至於文章裡面是不是廣告手法不夠好那就不在討論範圍內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11.2 ※ 編輯: riffu 來自: 118.170.211.2 (11/13 20:32)

11/13 20:39, , 1F
算你厲害! 更加可以確定是店家廣告文~
11/13 20:39, 1F

11/13 21:25, , 2F
推文是廣告文原po的財產?是智慧財產權?
11/13 21:25, 2F

11/13 21:31, , 3F
簡單來講就是不會做生意的店家吧 沒聽過和氣生財?
11/13 21:31, 3F

11/13 21:35, , 4F
其實她有沒有罵 我知道就好了 我覺得我肚量該大一點 謝謝你
11/13 21:35, 4F

11/13 21:55, , 5F
刪推文最好是沒錯? 別人有發言權力 為什麼可以刪?
11/13 21:55, 5F

11/13 21:56, , 6F
覺得受汙辱 受到人身攻擊 可以去告阿
11/13 21:56, 6F

11/13 22:29, , 7F
說自己肚量大 可是又說要寄存證信函給人家? 這是什麼狀況
11/13 22:29, 7F

11/13 22:30, , 8F
?? << (這時候連問號都不能省啊 不然等等會被告唷~~~)
11/13 22:30, 8F

11/13 23:24, , 9F
板規沒有規定不能刪推文,但是版規同時規定不能發廣告文XD
11/13 23:24, 9F

11/14 00:45, , 10F
挖~~看到今天最好笑的笑話 哈哈哈哈哈 肚量好大
11/14 00:45, 10F

11/14 11:51, , 11F
能否刪推文不是版規規定,是網路禮貌
11/14 11:51, 11F

11/16 10:56, , 12F
刪推文就好像你講話,別人回應你你就叫人家閉嘴一樣,是非常
11/16 10:56, 12F

11/16 10:57, , 13F
沒有禮貌也很沒品的行為
11/16 10:57, 13F
文章代碼(AID): #1ElxYviQ (Lifeis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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