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修正
有幾位版友很關心票券類代買,
趁著PTT法務回答修正票券代買相關,一併把原本的版規略為修正。
有幾項之前都已經討論很久囉,正好同時更新。
目前先修到以下的部分,如果之後還有什麼漏網之魚須要修正的,
會再跟新版主討論後執行。
以下修正自此篇公告後即刻實行,
但更新部分先試行兩週左右並讓大家適應,這段期間內違規只刪文不水桶處分。
約兩週後,我會直接把這份跟之前的一些公告,整理成更新後的完整版規貼出,
到時違規再依照版規的水桶處分。
主要修正的部分:
(一)票券
1.娛樂及鐵路票卷的[徵求]代買都可以,代買費隨徵求者開。
2.鐵路票卷(包含高鐵)的代買可以貼文,但是絕對要求必須要先有委託者後,
才可以去購買(包括預定也是需要先有委託者),代買費限制票價的兩成以下。
3.如果是和信用卡或其他公司團體合作的優惠,
請代買者自己注意和對方之間的契約及其他相關事項。
這部分是跟PTT法務討論後得到的結果。
(二)網站連結
1.開放簽名檔,可以放任何網站連結。
但禁止惡意廣告,且網站連結須與原本文章有相關性。
(例如張貼代買文但並未真正代買、每天張貼不同的徵求文只為宣傳簽名檔)
2.內文禁止任何可自行設計或修正的網頁連結。
例如:拍賣、部落格、Facebook、自己架設的網站。
這類可自行設計的網頁連結,都請放到簽名檔。
既然是在PTT的代買版貼文,希望是仍以在PTT為主。
而為了版友們的方便,因此簽名檔之前就開放放置自己架設的網站。
但另一方面也有些版友反應某些代買主要是想要廣告部落格或Facebook,限制不公平。
因此在考量後做了此修正。
(三)禁止提供「利益」或「服務」而換取在版面上寫推薦文。
推薦文對於版友們在選擇代買者上,一直是有參考價值的。
然而推薦文最初的意義應該是:
託買者由此次的代買過程中,
覺得此位代買者可以推薦給其它版友,而張貼所謂的「推薦文」。
但是如果變成說「今天你幫我寫推薦文,我就幫你打折算便宜一點」,
這樣是不是轉變為有花錢買廣告的含意在呢?
當然有許多人是如果代買過程不愉快,就算打折也是不願意寫推薦文;
但還是會有人願意的。
這般推薦文即會失去了其參考價值。
我不是針對現在已有推薦回饋的代買版友,
我也知道有的人根本沒想那麼多,只是非常單純的感謝回饋。
但舉個最壞的情形為例:
大家都知道Yahoo或露天拍賣中,許多詐騙會先去洗評價,
有的就是用極低的成本或是賠錢的售價在短期內換取高評價,
等評價衝高後,再開始詐騙行為。
而代買版也應該避免這種惡意的短期急速擴充高評價的狀況。
假如一直不制止等大家越來越習以為常後,
這種最壞的情形也不是不可能發生。
(前一陣子已經看到有版友"預先張貼"推薦文以換得較便宜的價錢了....Orz)
因此自此篇公告開始,禁止提供利益或服務換取要求託買者寫推薦文。
包括:金錢、折扣、贈品、便宜的匯率,等等有形的贈與皆屬之。
寫推薦文才代買、寫推薦文可以較快速交貨等無形的服務亦屬之。
倘若是私下交易彼此信件說好亦屬違規,因為最後的推薦文還是發在版面上。
此項規定不回朔,但是從此刻起,如果有違規的代買也請大家檢舉唷。
(四)不退代買費須註明
有的代買認為既然代買費是服務費,那不管有沒有買到東西服務都是做了,
因此不退。
為了避免爭議,如果不退代買費請一定要事先在你的代買文上註明。
(五)不推或檢舉心得文
1.檢舉文張貼限制,須有下列三點中任一點情形
(1)須有不法情事發生
(2)疑似抄襲
(3)跑單
檢舉文皆需三日前寄信告知對方且備份信件。
2.不推類別文章張貼限制
(1)須完成具體交易行為
(2)如未完成請用[心得]當標題分類
[不推]分類文章需三日前寄信告知對方且備份信件。
(六)違規處理相關更新及說明
1.違規刪文時會砍除同一批、同一代買物文章。
2.一日多貼或超過三篇代買文,請把最新那篇刪除,須在貼文後二小時內修正。
超過二小時後,將直接由版方刪文並水桶。
如果你在12小時的修改時間內看到,請再來信解除水桶。
這項修正主要是因,有版友刻意鑽漏洞,
既然違規修文時間有12小時,就一直在12小時內刪文重貼。
3.若是不能代買或徵求的物品,相關文章版方看到時會馬上刪除,
如果你在12小時的修改時間內看到,請再來信解除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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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底公告不夠放了,因此徵求新版主那篇我先取消置底。
不過還是在徵求唷,有興趣請搜尋: [公告] 徵求新版主~~!!!
另外,一星期後將徵求小幫手,希望有好心的版友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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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2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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