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捷運站面交網拍 小心罰1500

看板HelpBuy (代買)作者 (哞)時間16年前 (2008/10/06 13: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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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shopping 看板] 作者: Kalovi (世に廃れ者なし) 看板: e-shopping 標題: [新聞] 捷運站面交網拍 小心罰1500 時間: Mon Oct 6 10:04:18 2008 捷運站面交網拍 小心罰1500 自由 更新日期:2008/10/06 04:09 〔記者王珮華、洪敏隆/台北報導〕網拍交易為取得買家信賴,並節省運費,不少人選擇 在捷運站面交。網拍賣家李先生向本報投訴指出,日前在捷運台北車站與市府站和買家面 交時,被站務人員制止,警告不能從事「商業行為」,否則可罰款一千五百元。李先生表 示,他並不是在現場叫賣、兜售,也未影響乘客進出,捷運公司太不近人情。 捷運的快速便利,是大台北民眾重要交通工具。由於同一車站進出,最大時限為十五分鐘 ,逾時者也只要再繳交單程票價最低的二十元即可,對於利用下班或午休時間取貨的上班 族網拍買家尤其便利。大部分時候是一方在站內,一方在站外,隔著閘門交易;或是雙方 都約好在捷運站內某處不出站面交,省下一筆運費。 視為「商業行為」 李姓賣家指出,多年來大多與買家約在捷運站面交,由於居住在外縣市,一週往返台北一 次,他經常搭捷運一站站交貨,買家也覺得很方便,但近一個月來,時常遭捷運站務人員 制止。 李姓賣家反駁指出,他只是藉由捷運站約定取貨,買方拿了東西清點完畢就走,面交地點 也避開人來人往的閘道口,「只是單純的交付行為,捷運公司有必要管到這麼細嗎」?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按照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不可以在捷運車上或 站區內有商業行為」,網拍交易視同商業行為,可處以一千五百元罰鍰。不過,北捷官員 也表示,雖在車站內進行網拍交易視同商業行為,且都有監視器錄下交易行為,但因買賣 雙方都會有默契表示是朋友,假稱「還東西」、「借錢」等,因此很難告發,所以從捷運 營運以來,都是用勸導方式,尚未開出任何一張罰單。 捷運公司統計,捷運同站進出比率約是千分之一,若以每天平均一百二十萬人次運量計算 ,每天約有一千二百人次同站進出,扣除進站接人或臨時取消行程等狀況,每天在捷運車 站進行網拍交易的人數的確不少。 捷運公司加強取締網拍面交行為,網友提供「教戰守則」指出,面交盡量不要約在收票口 處,更不要白目地在站務人員面前交易;交貨與交錢盡可能間隔幾分鐘,請買家事前準備 好零錢,務必儘快完成交易;若被盤問,可說是託人帶東西給朋友,順便還錢;不然就利 用廁所在站內的機會,押證件進去上廁所,到月台上交易相對安全。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06/78/174qz.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04.209

10/06 10:41,
以後會不會捷運就不借廁所了
10/06 10:41

10/06 10:55,
合購面交也不行!真的很爛!
10/06 10:55

10/06 11:10,
太不近人情了>-<原本那樣的法令應該是
10/06 11:10

10/06 11:11,
為了避免有人在捷運叫賣擺攤之類的吧..
10/06 11:11

10/06 11:12,
現在這樣好像有點矯枉過正
10/06 11:12

10/06 11:16,
只能說政府最近缺錢...
10/06 11:16

10/06 11:23,
這也太誇張了吧...=_=
10/06 11:23

10/06 11:33,
捷運法本來就有規定... 只是沒嚴格執行
10/06 11:33

10/06 11:37,
那是不是只要沒有"金錢"交易就可以?
10/06 11:37
wenshya:轉錄至看板 Chat82gether 10/06 11:40

10/06 11:42,
把錢裝進信封咧?
10/06 11:42

10/06 11:56,
如果先匯款 只是面交物品也不行嗎@@
10/06 11:56

10/06 11:57,
我覺得只是面交物品應該沒辦法抓吧?
10/06 11:57

10/06 11:57,
所以我以後都不開事後付款了XDDDDD
10/06 11:57

10/06 12:19,
面交物品若來管我 一定伸告 = =+
10/06 12:19

10/06 12:27,
太誇張了吧!!!
10/06 12:27

10/06 12:27,
哈哈~我沒有被罰過耶~我爸也跟我面交過
10/06 12:27

10/06 12:28,
我也要告><"又不是擺攤~機車耶~
10/06 12:28

10/06 12:33,
之前不是說不能看到現金才不行嗎??
10/06 12:33

10/06 12:34,
拿個東西也不行喔...好誇張!!!!
10/06 12:34

10/06 12:36,
哈~那以後面交都要假裝朋友說借錢~OKOK
10/06 12:36

10/06 12:36,
這樣就沒話說了啦~
10/06 12:36

10/06 12:40,
這好像是舊的新聞耶~怎麼印象中好久以前看
10/06 12:40

10/06 12:40,
過一模一樣的內容
10/06 12:40

10/06 13:01,
之前版上討論過這個問題XDD
10/06 13:01

10/06 13:01,
但不是這篇新聞 是因為有某賣家拒絕捷運
10/06 13:01

10/06 13:02,
站面交,理由就說是因為大眾捷運法有規定
10/06 13:02

10/06 13:02,
所以版友就把他拿來討論
10/06 13:02

10/06 13:03,
啊 不過後來有一次也有上新聞啦~
10/06 13:03

10/06 13:30,
我想問這不事件新聞嗎記者怎會用白目這
10/06 13:30

10/06 13:31,
字眼看起來相當不專業~~
10/06 13:31
-- 我是哞 別問我名字 因為我說了 也沒人記得 就還是記得哞~~ 就可以了~ 哇哈~ :) 久久才用一次的無名 因為懶 XDDDDDDDDDD http://www.wretch.cc/user/jackmou5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00.46
文章代碼(AID): #18wQBhPq (HelpB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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