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地方團可以收雜費?

看板Chat82gether (轉讓合購)作者 (小彩虹)時間11年前 (2014/07/02 13:58), 11年前編輯推噓21(21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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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想推文,但是推文一直大主購小主購雜費的講不清楚; 根據我所理解的,直接用算式表達應該比較快。 舉例:大主購收雜費一單十元,地方團共五人,每人均攤兩元(大主購雜費)。 小主購收額外地方雜費三元(小主購雜費)。 轉讓時,可以附加大主購雜費兩元(地方團每個人分攤之雜費)。     不可附加地方團雜費三元(這是地方團小主購的雜費)。 如果「大主購雜費五元,地方團七人均分,每人0.71元」能加嗎? 可以~只是應該多數團員都只是想趕快轉讓,反而都直接不含雜費了。 如果有錯再麻煩版友指教!謝謝:) ※ 引述《monkey55 ()》之銘言: ║≧17 轉讓/交換/贈送文附加聯絡費、雜費、個人郵資等任何非必要費用 ║ ║Δ說明 板面上可附加雜費只有兩種狀況:A認領文,B地方團分攤大主購 ║ ║    之雜費運費可加,但小主購雜費依舊不能加入          ║ ║ ★地方團的認定依然需以合購板有地方團成團文章為準,因其他種 ║ ║ 種因素而沒有成團文均不視為地方團,不得私自加入大主購雜費 ║ : ※ 引述《julie32 (菱角魚)》之銘言: : : 剛剛幫團員看轉讓文 : : 看了之後修改了算式順便跟他說不能加雜費 : : 團員回信說他是開地方團 : : 可以加雜費 : : 因為我印像中是除了認領外都不能加雜費的 : : 可以請教一下大家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192.10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at82gether/M.1404280694.A.0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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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兒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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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樓上超美小六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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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為什麼不能加地方團雜費呢?是什麼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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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愚昧的我替版規解釋下,雜費並非"實際商品的金額",而是您跟團上所支付雜支。 (可能會用來支付包裝/聯繫用等作用,族繁不備紀載) 就如同跟大主購的團員們不能額外加上雜費是一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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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你直接跟大主購團不能加雜費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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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虹我要發問!! 我跟小六團收地方雜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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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沒有平分大主購雜,那地方團要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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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可以加2元雜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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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加大主購雜費的關鍵在『有分攤』如果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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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的話是不能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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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彩虹大 那篇的原po最大問題好像是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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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的是小主購本人 小主購轉讓是否能加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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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的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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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cuats大指教,應該是您說的這樣,因為我漏看了"均攤"二字; 假設沒有均攤,好像就跟一般團員參與大主購團是一樣的; 當然爾就不能加入,版規的概念應該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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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久之前問過某位板主(忘了是誰),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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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答覆是說,不論大主購的的雜費是用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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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的雜費吸收,或者由地方團團員分攤,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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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計入全地方團的總金額之內,並進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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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比例"(可能是人數,也可能是件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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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主購的合購文為準)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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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轉讓的金額沒計入雜費,實際上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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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此,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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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美麗的一道彩虹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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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 統一雜費不能加就好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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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也才幾元,這樣版主輕鬆 大家也清楚: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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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除跑單認領應可合理加雜 但其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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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之部分 我覺得就不太適用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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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比較好奇另一個問題,就是如果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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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數點能不能進位?很久以前的轉讓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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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的,但之前被提醒說版規現在規定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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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總金額,所以像是單項商品是98.6元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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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直接寫轉讓價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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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要累計後才能一起進位 跟合購版觀念類似 假設1盒餅乾是98.5 我買2盒是197 但若以單盒進位$99收取 則購買2盒者會被多收1元 不知道我舉的例子是否符合miyu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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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攤我其實是回覆我的樓上XD 這次問題應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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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主購是否能用該版規 我想會加這個版規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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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些地方團除了要求團員分攤雜費外,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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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地方雜費的關係吧 等於小團員被收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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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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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小團員可以自行選擇是不是要跟團務 因為像我地方團不收雜 有些小主購其實也不收雜 我也曾看過大主購一單收10元,結果地方團也一單收10元(雜費制度前) 不過我想版規應該不是因為小團員被收兩次雜才改吧?好像怪怪的QQ" 應該是要大家一起出來當小主購造福人群 而不是因此修改規定 haha!
還有 97 則推文
還有 5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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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團都是大主購雜費均攤,也收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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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雜費。小主購收了地方團雜費當然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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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但是主購雜費卻和起他一般團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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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拿地方團雜費補大主購雜費就又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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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大家也只是把自己覺得奇怪的事說出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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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怎麼好像有疑惑的人就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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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在火車上一直斷線 我晚點回文喔Q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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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的東西基準點不同才會有問題,不需要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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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上綱覺得別人跟你想的不一樣,就是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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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的人有問題,要討論就好好冷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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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也只是把"覺得硬要一起比很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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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說出來討論的"大家"之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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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嘛就是地方團全禁止可以加大主購雜費(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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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地方團團員要轉讓就損失更多雜費),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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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依現在版規,地方團角度來看就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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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無論小主購或小團員,因為他是以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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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小主購的身份轉讓,而不是"大主購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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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版規就是覺得以地方團的角度來看,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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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是跟團的必要支出,才允許加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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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不是收了地方團雜費要處理很多事,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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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他開了地方團,不管他有沒有收雜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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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地方團主購基本的義務就要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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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其實我自己是沒什麼疑問 只是單純說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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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看法而已 只是沒想到m大會對我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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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麼多回應XD 我自己是覺得分攤雜費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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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就只要有必要收地方雜費就不要求團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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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 純地方面交團就會乾脆分雜不收地方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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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我是自認以大主購的團員身分去轉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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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都不會考慮去加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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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向ca大及Co大表達一下我對雜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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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費本身不是勞心力費用而是做雜項支出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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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自己地方團通常方便會加開郵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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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郵寄的關係 可能多少會有包材或列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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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支出 大主購那邊的雜費是大主購的開銷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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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 但地方團的部份則是地方主購自己的開銷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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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 兩者並不一樣 所以有些地方主購才會分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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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收雜 (就算純地方團也有油費等開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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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看到cu大最後面有問號才以為是問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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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是多管閒事了~那請無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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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文字造成的啦!大家都是討論Q///Q ※ 編輯: rainbowbaby (114.46.97.147), 07/04/2014 08:56:06
文章代碼(AID): #1Jivzs0B (Chat82ge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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