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板規釋義、運作,發文門檻調整。置底

看板CarShop (汽車買賣)作者 (范特西滷肉)時間8年前 (2015/07/21 20:34), 1年前編輯推噓22(22021)
留言43則, 25人參與, 4月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好:請花兩分鐘詳閱 一、板規執行釋義 由於tianmama板友的申訴,PTT組務下了裁決,本板自2015/7月起禁止營利單位、常態性 銷售之人士進來販售東西,故板規因此做了些刪修調整,以下針對看板(板規)運作來 做一個執行上的釋義。 1.禁止相關營利身分者發文章:板規 2-1-1、2-3-2 無論性質為何,身分為車商、相關職業者(註1)、常業人士(註2)即不得發文。 商品無論是否自售(自己名下),代售,各種理由,只要被確認是以上身分即不得在 本板發文販售物品,且當板主或者板友糾舉相關事實,發文者須佐證自清,口頭敘述 澄清不採納,所以相關人士發文還請三思,可處以永久水桶+退文。 同理,發文者並非上述身份,但出售(代售)之商品,實為車商(相關職業)所販售 之物品,比照辦理。  看板另有「徵求」文,請各位從業人士自行寄信聯繫徵求者,我想這是很好的平衡。 2.商品售出後嚴禁刪除、修改標題及內文商品各項資訊和售價:板規3-2-3 在本板發表文章,即有不得刪除內文(標題)的配合義務,發文前請三思! 提醒各位來此運用板面的板友,本板發文之後就嚴禁對商品內文(標題)資訊,做各 項的刪改、消除的動作,既然利用了這免費的平台,應讓資訊回饋給之後的人查詢, 且避免各種消費爭端,也可讓板友有資訊便利可尋之處。 此項規矩就當作是各位CarShop板友利用本板的同時,所應當付出的配合義務, 不認同此項規矩,務請不要在本板發表文章。 售出商品者在標題,推文處補充 [已售出] 等相關字樣即可。 徵求物品者同理, 標題處補充 [已徵得] 等相關字樣即可。 例外:個人聯絡資訊可移除 https://www.ptt.cc/bbs/CarShop/M.1450185158.A.9CC.html 二、發文門檻調整 1.目前登入次數調整為500次(0退文) 本板金額單價普遍偏高,且族群偏向相關職業人士居多,為了盡量避免免洗ID,以及 利益至上的營利者,反正ID養一下,東西只要賣出去,ID被砍被罰也不痛不癢,因此 儘量提高發文門檻。 如果分身、免洗ID違規的情況並無增加的跡象,就維持500次不變動。 相反的,如果出現部分ID在已知曉板規下還恣意違規等情況,或者車商相關人士 裝自售的狀況越來越多,就會逐步提升門檻,此項修改會公告後,請組務實施。 三、相關入手之全新車輛販售、轉讓文需經身分檢核 1.有關新車、領牌車、業績車、抽到車、新車買錯車,車還在海上反悔,下錯單反悔等, 各種轉單等,為避免業務假鬼假怪,還是掮客,當板主認為需要舉證非違反2-1-1, 2.任何人上述新車文「發文前」須配合身分檢核,違反者逕行刪除且水桶50日。 (可參考[註1]來信) #1SlNTfrl FantasyNova -- 註1(相關職業) 車商、業務、修車、賣車,修車廠、保養廠、材料行、汽車配件、工作室、改裝廠, 仲介,掮客,常態託售,寄車,租車公司,跑單幫,外匯商,進出口商(貿易商), 洗車、賣場、當鋪、車貸分期、車輛租賃、職業駕駛.....etc(包括但不限於以上) 【只需要可見之相關證據,板主即可逕行裁罰】 ▼被檢舉者請站內信提供以下證明▼ 1.原PO身分及在職證明 & 歷次勞保明細 2.車主身分及在職證明 & 歷次勞保明細 3.車籍證明 以上缺一不可,來信佐證澄清,以上從嚴認定解釋,自首認罪可以大幅減輕永久水桶, 若經板主告知時間內,並無來信,懶得解釋,視同放棄抗辯權利! 若有多重ID行為,必上報PTT帳號部查驗。 註2(營利的標準)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若連續6個月平均每月銷售貨物之銷售 額已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已達4萬元者,已達營業稅之起徵點,應儘速向所轄國稅局分局或 稽徵所辦理營業(稅籍)登記,依法報繳營業稅。 至於原已辦理營業登記之營業人,利用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與實體商店只是交易平 台不同,自應依法報繳營業稅。因此,縱以個人名義從事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之買賣,若 屬經常性銷售貨物者,仍須依前揭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

07/21 22:05, , 1F
推用心!
07/21 22:05, 1F

07/21 23:55, , 2F
07/21 23:55, 2F

07/22 00:15, , 3F
推認真
07/22 00:15, 3F

07/22 08:08, , 4F
不能同意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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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09:50, , 5F
5樓認同
07/22 09:50, 5F

07/22 10:48, , 6F
樓上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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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4:38, , 7F
第一條防弊有點極端,太過與不及的尺
07/22 14:38, 7F

07/22 14:39, , 8F
度,想來也是苦惱...板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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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5:36, , 9F
(攤手) 原本包含車商的看板運作~
07/22 15:36, 9F

07/22 15:37, , 10F
也是前人還有我跟K板辛苦建立的阿。
07/22 15:37, 10F

07/27 14:25, , 11F
大推
07/27 14:25, 11F

08/12 16:26, , 12F
沒有車商找車真的很不方便耶
08/12 16:26, 12F

08/12 16:47, , 13F
請洽詢tianmama
08/12 16:47, 13F

08/12 20:29, , 14F
F版大神回覆~
08/12 20:29, 14F

10/30 23:38, , 15F
既然兩位版主沒有公正執法的能力,避免
10/30 23:38, 15F

10/30 23:38, , 16F
本版再次產生車商詐騙的慘劇,停止車商
10/30 23:38, 16F

10/30 23:39, , 17F
是不得不然,以免車商打手造謠攻擊對手
10/30 23:39, 17F

10/30 23:42, , 18F
至於版主有沒有護航造謠者,往前翻自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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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23:42, , 19F
明朗。
10/30 23:42, 19F

10/31 16:53, , 20F
田媽出桶了
10/31 16:53, 20F

11/01 03:36, , 21F
車板有田媽在監督,是板眾的福氣。
11/01 03:36, 21F

11/01 19:21, , 22F
恭禧老爺、賀禧夫人~
11/01 19:21, 22F

10/28 09:21, , 23F
推!另推田媽
10/28 09:21, 23F

05/12 15:51, , 24F
我是垃集集
05/12 15:51, 24F

10/04 20:38, , 25F
10/04 20:38, 25F

04/04 22:42, , 26F
麻煩43686號文章勿刪除,謝謝
04/04 22:42, 26F

05/07 11:37, , 27F
05/07 11:37, 27F

04/14 11:34, 5年前 , 28F
推推
04/14 11:34, 28F

07/23 15:52, 4年前 , 29F
這真是太棒了! 來這就是不要車商阿。
07/23 15:52, 29F

07/23 17:24, 4年前 , 30F
其實我的立場沒有痛恨車商
07/23 17:24, 30F

07/23 17:25, 4年前 , 31F
而是希望車商守這邊的規矩、適應文化
07/23 17:25, 31F

07/23 17:26, 4年前 , 32F
而不是有錢要賺就殺人父母也在所不惜
07/23 17:26, 32F

07/23 17:26, 4年前 , 33F
不能發文、廣告。但車商一樣可以藉由
07/23 17:26, 33F

07/23 17:26, 4年前 , 34F
這平台的資訊,購車需求,去儘量做到
07/23 17:26, 34F

07/23 17:26, 4年前 , 35F
你的目的,而非一味的只想鑽漏洞。
07/23 17:26, 35F

07/23 17:27, 4年前 , 36F
很沒格調,也很夏夕夏景
07/23 17:27, 36F

06/05 03:23, 2年前 , 37F
看到了 抱歉請原諒
06/05 03:23, 37F

06/13 22:14, 2年前 , 38F
摳連...被公告起來鞭一輩子...
06/13 22:14, 38F

03/09 09:57, 2年前 , 39F
好的
03/09 09:57, 39F

05/04 17:37, 1年前 , 40F
05/04 17:37, 40F
※ 編輯: FantasyNova (36.231.107.177 臺灣), 06/25/2022 18:42:35

03/06 23:11, 1年前 , 41F
那樣是不是不能修改降價求售了?
03/06 23:11, 41F

09/23 01:56, 6月前 , 42F
降價當然沒問題
09/23 01:56, 42F

11/13 23:32, 4月前 , 43F
帳號左手賣右手,近期刪文
11/13 23:32, 43F
文章代碼(AID): #1LhZnQbA (CarShop)
文章代碼(AID): #1LhZnQbA (CarSh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