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 錢怎麼分配?
各位賭鬼們, 賭完也要看看正經文章啦>.<
許多人都講, 名牌奢侈品是有錢人的權利,
錢不夠的人是無論如何買不起的.
版上甚至還為了這件事情小吵過一架,
今天這篇文章, 並不是要為哪邊翻案或偏袒哪一方.
而只是提供一些數據,
給有意在名牌與必要消費兼取得平衡的版友參考.
文章題目是:mad money
作者為:Russel, C. and Exter, T.
發表時間與期刊為:1993年的American demogapthics
戶數*1000 可自由運用錢的金額
收入階梯(年收入,美金) %在必要開銷與繳稅後有餘錢
少於10,000 14,237 17.5 1,117
10,000~19,999 17,370 52.8 3,656
20,000~29,999 13,101 73.6 8,552
30,000~39,999 16,037 70.7 6,049
40,000~49,999 10,259 63.2 9,600
50,000~59,999 7,525 74.5 11,612
60,000~69,999 5,283 87.8 14,108
70,000~79,999 3,568 95.2 17,365
80,000~89,999 2,409 100 20,667
90,000~99,999 1,363 100 26,057
多於100,000 4,246 100 37,152
*幾點值得注意的:
1. 收入2~3萬的,反而比收入3~4萬的有更多餘錢
2. 比例上2~3萬的家庭可能有餘錢的比例高於收入3~4和4~5萬的
3. 收入高於十萬美金的是8~10萬兩組的總和
*小結
除了低收入戶, 也就是低於貧窮線的家庭外, 在繳稅與日常必需品外,
都有可能有機會有餘錢, 只是看如何分配和個人理財規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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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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