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慢收到貨就報警?! WTF!!?!?!!!

看板Bilk (詐騙板)作者 (謎者)時間10年前 (2014/03/26 14: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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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有錯,走法律途徑的話,恐難定義~ 第一,雙方都知道是違禁品的情況下,本來就不該委託、承接此托運業務。 第二,因為物品託運方式非正當方式,若以一般事件提告,恐難成立。 第三,業務承接方,雖承接前有先告知風險,但仍然承接、使用非正當方式, 另外,在物品下落不明的情況下,委託方是有權利知道處理進度, 至於物品追蹤方式、進度,則是要看契約是否有名定。 此案例,可能要雙方私下和解達成共識會比較好,鬧上法院兩丟不吃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41.1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lk/M.1395816078.A.3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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