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Q0814一案<1/23下午3點多修改內文>
其實還蠻火大的...
自從2007年被詐騙集團用那啥分期付款的方式騙走29987元之後
對於詐騙集團就只有恨之入骨而已
也因此在ATM領錢的時候
看到有人邊講手機邊按按鍵時
我都不假思索衝上前阻止他 還自掏腰包花錢打給165請他聽= =
(用手機打165是算市話根本是超貴)
不過也因此救了不少人
至於那些法律程序
是在我2007年8月報案後隔了一年才上"地方法庭"
在警局作筆錄 過了一年才去法院作證
之後才陸陸續續接到書記官打電話來談是否和解
還有提供人頭帳戶的可憐蟲來談和解
就我所知
如果不和解 刑法上就會變得很糟糕(?)
只是這次Q三小的應該算是主嫌 不像我遇到的人頭
再加上金額過於龐大
就我上次遇到的case 他的帳戶騙走了三個人的錢
大約是8~9萬吧 不到一小時
而這次是為期幾個月 金額估計會有百萬吧?
主嫌不出來解釋金額沒人知道
我自己的那筆錢就這樣無息提供給詐騙集團一年多
最後才在和解的情況下拿回來
原本是要去台北地方法院出庭
但是因為怕情緒過於激動對人頭帳戶提供者有暴力行為
所以最後是在書記官做第三方證人的情況下
我寫和解書 他匯錢給我
和解收場
只是從被騙 到和解拿回錢 這個過程是個煎熬
痛苦的經歷是會想加倍奉還給對方
就算是只有一拳 在憤怒的情緒下 也是可以爆頭的
現在的你 在銀行應該也借不到錢
建議你去地下錢莊借錢來還
讓大家好過年
※ 引述《yuyu0320 (Sue)》之銘言:
: 【之後有什麼進度或是問題我會直接在這裡做更新】
: -----------------------------------------------------------
: 修改日期:1/23下午3點多
: 警察杯杯說如果是外縣市的,開庭時法官會傳喚被害者出席
: 至於民事和解部份....我有問一下可是還是不太懂
: 大致上是說當天法官會問雙方是否和解(?)
: 不過一切還是以官方為主
: 以上有錯請指正,感恩
: -------------------------------------------------------------
: 1/22原始內容如下:
: 今天一早打去警局問
: 因為昨天他們已經移送什麼碗糕單位了
: 那個單位說每位都要做筆錄
: 所以昨天有去公館那間派出所除了我之外
: 其餘請撥空去做筆錄
: 至於未報案的受害者如果您是住北部
: 方便直接去這間派出所做報案做筆錄嗎?
: http://www.flickr.com/photos/narwal/4285197963/
: 電話:02-23650844
: 直接說您是PTT網路詐騙受害者
: 以上~~~
: 如果有問題的可以直接打去問警察杯杯
: 那我的信箱及skype都是sue660320@gmail.com
: 不要寄站內信,快爆了
: 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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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1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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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辱? 恐嚇? 我只是在呈述一件事實
願打願挨??? 你的語文能力還頗爛的耶 你到底哪裡畢業的 XDDDDDDDD
明明就說只要花多一點的時間等待 約15天左右?
就可以有85折優惠
結果現在貨根本就沒訂購 錢也拿不回來
已經和當初的"合約"不同了
好一個"願打願挨"的詞
我和你沒有什麼仇 我實在是不願意對你說點什麼...不過還是希望你能多讀點書再來
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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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大家要求
部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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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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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子社會經歷 一下子又叫人多念點書?
你根本連成語的用法都不懂 說來說去就是倚老賣老對吧~
好厲害喔~~~ 所以你是哪裡畢業的讓我瞧瞧看阿
少在那邊放馬後砲了~
還尊稱Q大勒??? 原來你跟那個Q什麼的是一夥對吧?
所以你才會對於他的詐騙讚譽有佳
至於恐嚇 公然汙辱? 我才不相信他敢告我
很多都是見了面才知道
他現在躲都來不及了 要跟我法庭見我非常樂意喔 ^_<
你的Q大剛當完兵 社會的黑暗面他應該也沒見識過才是
我也說過了 應大家要求恕刪 避免節外生枝
老實說
你在這個版的目的是什麼? 打擊犯罪嗎? 看起來也不是
還是你只是想看大家被騙的笑話?
有種你就回文不要整天在那邊噓文
讓我看看你的中文能力有多好?
連願打願挨都可以用錯的你
順便可以秀出你的學歷來瞧瞧~^^/
對我來說花幾個錢 能夠看清一個人 算是慶幸了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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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沒錯~
所以我才決定放過他 和他和解
至於詐騙集團 也被警方先一步逮回台灣蹲了...
※ 編輯: jasontmk 來自: 140.114.108.54 (01/24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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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 我原諒你 ^^/
你來新竹我就請你喝茶 乖~~ 回家要打屁屁 不要打哈哈囉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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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哈哈 這樣子就解決啦~XD~
何必認真~ (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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