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襯衫] 有板橋/輔大的要一起報案嗎?
※ 引述《nancy1103 (奶茶的小姐姐)》之銘言:
: 剛才板橋海山分局的警員打給我了
: 他說.我必須要有確定買下貨品的頁面或是主購說我已經買下了等等證據
: 證明我和他有交易
: 匯款證明只能證明我匯錢給他.
這個警員說的有問題
買賣契約是不要式契約,所以只要有證據可以證明雙方有合意即可,
用任何方法證明買賣契約存在都可以
所以應該只要帶ptt上的往來信件,(d大的合購文+白單+信件....)就能夠證明有交易,
請放心~~~
更何況
合購的主購不是賣家,只是被委託買賣的受託人而已
所以合購的主購與團員之關係也不是買賣
我自己的淺見認為應該是無償的委任關係
(這個委任關係應該也是帶往來信件證明就好)
不知道有沒有說錯 >"< 還請指教~
不過這件事情
顯然看出,應該要讓警察伯伯好好了解合購到底是什麼 XD
: 還有.他說我們可以打團體訴訟?(消基會有提供.我強烈覺得他搞不懂合購)
: 到案做筆錄的.到時會收到傳票.到時要出庭
: 若我們團有249人.只需派3人出庭作證
: ------------
: 其他版友說得簡單的報案過程.被他搞得好像很難
: 我明天下午應該還是會去(雖然我覺得他很不CARE)
: 但我怕出庭時我會說不清楚
: ------------
: 做筆錄要帶的東西:證件.主購姓名.電話.匯款紀錄.往來信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11.15
推
12/29 21:40, , 1F
12/29 21:40, 1F
→
12/29 21:42, , 2F
12/29 21:42, 2F
→
12/29 21:44, , 3F
12/29 21:44, 3F
→
12/29 21:45, , 4F
12/29 21:45, 4F
推
12/29 21:49, , 5F
12/29 21:49, 5F
→
12/29 21:56, , 6F
12/29 21:56,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
Bilk 近期熱門文章
PTT消費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