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水桶三天的日子
看板BeautyMarket (化妝品買賣)作者vickigto (嘰哩咕嚕)時間17年前 (2007/11/06 23:38)推噓12(12推 0噓 17→)留言29則, 9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板上姐妹們大家好
在上禮拜六我收到板主的劣文退回
罪名是買低賣高
傷心難過的我 看著星光大道 眼中是淚光閃閃
好在昨天 清白終於把我從水桶中拉了出來
(怎麼有點像貞子的橋段....)
欲知詳情者 請聽我娓娓道來~
(阿雄講古開始 <= 有經歷過天天開心的應該會懂)
事情的發生就在夜黑風高那天
孤獨的我緩緩打開ppt 一上站就有信
那時單純的我以為是個好兆頭
但 卻是個慘痛的開始~
(以下廢話省略 改用光速版)
因之前有衝去傳說中便宜到會嚇死阿婆的公館妙巴黎特賣
所以當然也買了一些傳說中擦了會變正的腮紅
但回到家之後看來看去就覺得有幾個跟我家的小紅們長的好像
所以就想說忍痛來賣掉她們吧~
但又很捨不得 然後就想到人家百貨有週年慶滿額啥的
那我也來用個滿額贈和滿額加購這東東
當時內文如下(只列出滿額加購的部份):
(2)滿額加購:
可以50元加購項目 : Bourjois妙巴黎腮紅 32 54 72 74 <全新>
可以100元加購項目: beauty credit可愛眼影(珍珠白有亮粉) <全新 原價199元>
beauty credit滋潤唇蜜(香草粉色) <僅試過色 原價199元>
可以150元加購項目: beauty credit可愛腮紅(波希米亞白有亮粉)<僅試過色 原價350元>
一次購滿500元可加購一項 700元可加購二項 900元可加購三項 依此類推
滿額加購不可加在滿額贈金額裡 <<<<先回單確定面交時間地點者可優先選色>>>>
在文章裡寫的很清楚 只有滿額加購腮紅 沒有單賣 所以也沒有寫單賣的價格
但有一名p板友(第一女主角出現!!!!)在期間寫了很多封信希望徵求單買
並不斷主動提出願意用200~250元的價格買兩個腮紅
後來我有點猶豫(意志動搖中)
所以有跟p板友通了幾封信討論單賣或交換腮紅的可能性
(因為我有看到p板友在美妝板po她有買到35號腮紅~~我超想換說>"<)
但沒想到這名p板友 突然對自己提出的價格反悔(我都還沒決定要不要賣咧!!!)
竟然抱著反正我買不到 別人也沒法買 妳更不用賣的報復手段
向板主大人檢舉我買低賣高!!!
但....但...但....明明是p板友自己寫信說要用這個價錢買啊!!!
我在文章裡從沒寫要單賣.....明明是p板友自己不斷寫信來拜託
所以用理性的說法就是:
p板友希望購買某樣產品 所以私下主動寫信說要提高買價
但在討論價格的過程中因p板友反悔 卻反而去檢舉v板友有買低賣高
而p板友抱持著反正不是我在賣東西 所以責任都不會在自己身上
如用理想價格買到別人買不到的 當然是最好
但如一言不合還可以使出報復手段
因此不管怎樣獲勝的都是自己
從頭到尾 主動提高價錢詢問的是p板友
最後要去檢舉的也是p板友
只要p板友給板主看最後幾封討論價格的信
那看起來買低賣高的罪名就成立了
如果這時倒楣的v板友把之前的通信都刪掉了
那真的是無處申冤了
所以重點來了(終於講到重點了...)
在規定裡 不可以買低賣高
但本來就沒有要賣的東西(例如只送不賣之類的)
但板友一直說要出高於原價的金額吸引賣家去單賣
那如果賣了 之後被檢舉是只有賣家有責任 還是買家也有責任呢?
那再另外舉一個例子 如果這東西本來就有要單賣一個50元
但有板友說她要出150元來買
那賣家是只能賣給其他乖乖遵守規定說要用50元買的板友
還是也能賣給這位願意出150元的板友呢?
如果賣了 之後被檢舉也是只有賣家有責任嗎?
如果以上皆用"買低賣高"這項罪名來定賣家的罪
是不是太不公平了點 畢竟 從頭到尾賣家都是被動的
都是被"善玩規則"的買家帶著走 難道買家都沒有錯嗎?
所以透過這次事件想知道是否可再增加一些規定保障買賣雙方
例如 私下交易如買家故意主動提高價格
事後則不具有檢舉的權利等等
也想知道板上的大家有何想法~
以上 落落長的心得文 感謝妳們竟然看到最後....(泣)
最後 感謝板主們的明察秋毫 真的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28.155
※ 編輯: vickigto 來自: 219.70.128.155 (11/06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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