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doTerra 的受害者

看板Aromatherapy (芳香療法)作者 (無)時間9年前 (2015/07/15 19:09), 9年前編輯推噓6(6021)
留言2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我是法律人。 只要我們講的是事實,就不會有誹謗的問題。 刑法第310條第3項寫了「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對方可能會亂告(訴訟是他法律上的權利), 但我們不會成罪,只是要跑一下訴訟流程而已。 只要大家就事論事,不要有情緒性的發言, 不必自己嚇自己。 至於有人提到公司法第9條,我看不出這案子跟公司法第9條有什麼關係。 大家也不必想著要反告誣告什麼的──很難成立又麻煩。 回到原點, 只要有證有據不造謠生事, 做理性的負面評論絕對在言論自由許可的範圍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21.1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romatherapy/M.1436958552.A.3D2.html

07/15 21:25, , 1F
太好了,終於有法律人出現了!!想請教u大關於
07/15 21:25, 1F

07/15 21:27, , 2F
本板文章代號#1Kdn6PdB 您有啥看法?? 還有該文第三
07/15 21:27, 2F

07/15 21:30, , 3F
則夢,該負責人沒有違反公司法第9條已及刑法第214
07/15 21:30, 3F

07/15 21:31, , 4F
"假如" "假如" "假如" 有金流流向證據證明的話!!
07/15 21:31, 4F

07/15 21:49, , 5F
我看了那篇文章,但不知道你要我提供的是哪種看法。
07/15 21:49, 5F

07/15 21:50, , 6F
你因為這篇文章被告嗎?還是你打算告人?
07/15 21:50, 6F

07/15 21:53, , 7F
本人因為該文被告,我想u大用站內信討論,好嗎?
07/15 21:53, 7F

07/15 21:57, , 8F
可以,不過請按時序簡短陳述整個事實,一問一答浪費
07/15 21:57, 8F

07/15 21:58, , 9F
時間。
07/15 21:58, 9F

07/15 23:01, , 10F
這是常用手法啊,告你然後撤告,嚇嚇你或為自己提
07/15 23:01, 10F

07/15 23:01, , 11F
供優勢(讓別人相信自己是無辜的),很多被告跑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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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3:01, , 12F
律流程後就乖了,即使對方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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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3:02, , 13F
EZ大其實我建議你找律師,法扶能不能幫忙我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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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3:02, , 14F
也可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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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10:14, , 15F
找法扶要有低收入戶證明。法院的訴訟輔導科可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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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fxlily : E大不必過於緊張,檢察官不是笨蛋。 ※ 編輯: ufxlily (1.164.121.193), 07/16/2015 11:38:27

07/16 11:51, , 16F
我是指若後續想反撲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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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12:54, , 17F
我是執業15年的律師,這案子不建議反告誣告,不會贏
07/16 12:54, 17F
※ 編輯: ufxlily (1.164.121.193), 07/16/2015 12:56:06 ※ 編輯: ufxlily (1.164.121.193), 07/16/2015 12:58:05

07/16 13:43, , 18F
使用者對自己的經驗提出陳述只要屬實應該不會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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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13:45, , 19F
訴訟真的很擾亂生活秩序,而且會造成心理壓力,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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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13:45, , 20F
只要了解運轉機制站的住理,也不需要太過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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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1:48, , 21F
u大好正派,反控他們目的不在贏,在嚇阻他們對自己
07/16 21:48, 21F

07/16 21:48, , 22F
繼續這種行為(好吧也是一種司法資源的浪費)。他們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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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1:48, , 23F
EZ大目的也不在要EZ大被定罪吧,聽起來他們最好的
07/16 21:48, 23F

07/16 21:48, , 24F
情況也是和解,沒和解就是撤告,後者可能機率大些。
07/16 21:48, 24F

07/16 21:48, , 25F
目測這案子第一次上法庭,法官就有問要不要和解了=
07/16 21:48, 25F

07/16 21:48, , 26F
=
07/16 21:48, 26F

07/18 02:52, , 27F
這品牌的業務 還真是打死都說精油可以直接擦在臉上
07/18 02:52, 27F
※ 編輯: ufxlily (1.169.58.239), 07/20/2015 20:25:54
文章代碼(AID): #1LfZzOFI (Aromathera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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