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是誰欺負小萌? T T

看板Aromatherapy (芳香療法)作者 (我..我要陽光!!)時間16年前 (2009/11/18 21:31), 編輯推噓20(200101)
留言121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推 brillante:不是拿來治病的宣稱療效衛生局管不著啦。訴願有其空間。 11/18 17:03 → brillante:不然一般人買的妊娠霜或是保養品不就都違法了。 11/18 17:03 → jjcc68:麻煩就在法令還未明文承認"精油具有生理效應",這很頭大> < 11/18 17:04 → brillante:小明又不是在網路上接受醫療諮詢。找個義務律師諮詢吧! 11/18 17:04 → brillante:有沒有生理效應跟有沒有醫療果效是兩回事。 11/18 17:04 → brillante:若是「不實廣告」也不歸衛生局管。他們只管有無宣稱療效 11/18 17:05 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_p01.aspx?class_no=2&now_fod_list_no=3955&array_fod_list_no=4079,51&level_no=3&doc_no=22231&show=&qy=2003 sorry,我還是不會縮網址 這是一份衛生署所制定的 化粧品廣告申請須知- 所以所有的形容詞'巿面上'看得到的 裡面都有提到 藥品更嚴格 所以宣稱療效,其實只有 '藥品' 可以做 一被列為藥品,那麻煩大了,只有有藥師的藥局才買得到,尤其從甲類成藥開始 乙類成藥像白花油的在 7-11還可以買得到 所以我寧願法令不要承認 '精油具生理療效' 否則所有的網路,都不可以賣精油 等到那一天,我們大概得屈就店面零售商,沒那麼多選擇了 至於今天要是大家覺得某家健康食品寫得太誇張,寫得有 '療效' 也是可以去檢舉, 衛生署有檢舉專線和網站可以查得到那些產品有違規記錄 現在精油還是農政單位管的嗎? 我記得好像進口還是列在農產品,對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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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藥事法就是這樣規定>"< 所以說 化妝品不能說美白 但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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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淨白" "亮白" 就是這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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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油產品現在都是用化妝品進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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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訴願啦,很多模糊空間。而且管轄權問題還很難說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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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屬誰管轄?: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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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管制有其好處也有其壞處 對著幹也不是辦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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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跟網路誰管轄的關係不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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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不對著幹就是被罰錢啊。訴願是民眾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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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當然要管,但小明的部分我也不是沒跟過團,那些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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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構成需要罰款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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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是權利沒錯 但在 挺小明之餘 小明自己也講了 是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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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的"標出療效"跟"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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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模糊 不好意思 我只是純不喜歡那種走模糊空間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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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上的空間很大。去訴願不代表找政府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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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的用語 跟一直鼓勵人家去訴願 我感覺到的態度是滿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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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政府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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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挺小明,講坦白話我跟明大沒啥交情。: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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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不是找碴。這個我要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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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願意看到熱心的板友被罰 但我不會這樣鼓勵對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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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訴願也不只是爭取免罰而已,還有行政裁量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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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明自己都不否認有被罰的空間 我不懂你一直希望他去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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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的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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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訴願是最直接且最正當的手法,總比找民代施壓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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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大,你覺得不需要訴願,但我覺得該去。就這樣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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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大怎麼選擇就看他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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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但我覺得你不需要一直鼓勵 加上您自訴跟衛生局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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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經驗 也許是我主觀 感覺就是很像再贏一次的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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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坦白話我以前就在衛生局作過,只是不是藥食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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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過去的承辦人員與現在的對於法條的認識有極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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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現在明大要訴願的對象跟當時跟我有關的單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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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確實是你主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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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我不想跟你爭 但你這種態度 特別是自己還在衛生局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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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欣賞 你繼續鼓勵吧 我不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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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需要「再贏一次」,這是一種很詭異的形容。就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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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過,所以我知道許多行政裁量的部分都不是很嚴謹。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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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請單位函釋也是可以的。我也不太懂w大在不爽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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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情釐清避免未來的誤會或錯誤,總比因噎廢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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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我沒爭。是你否定我的想法,我沒否定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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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2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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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你不用無奈阿 你滿常這樣的 只是說自己意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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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訴願吧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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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都是為小明在想,只是想法不同罷啦。消消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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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訴願吧 我支持你 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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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不是小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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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支不支持都無所謂啦,就是各自表述。但別找我吵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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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 我無言了 阿 好啦好啦 我找你吵啦 你沒錯了 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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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你 你講的對 我太主觀了 可以停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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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講了你一直繼續 很煩耶 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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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不要支持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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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你說與我無關,不要牽扯我就是。你仍舊可以反對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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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要扯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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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一直跳出來講訴願 誰把訴願跟你扯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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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在爭對錯,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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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反駁這個觀點可以,但不用針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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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你都沒有 乖喔 我閃人了 你慢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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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只是覺得這樣比較好,但若像你所說的不去訴願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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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選擇。就這樣而已。要我說幾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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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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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大說不想爭了還落落長打了一堆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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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本來就是正常可使用的,怎麼叫做找政府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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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訴願這合理的方式還要管w大爽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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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乖 不要吵架喔! 這是我的事 大家只要注意到自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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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 畢竟這種事都要很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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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說要人家經過我同意嗎?哪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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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啦 我早上很衝動 這件事情我看法不同 沒必要跟人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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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 一個銅板拍不響 推到這麼多 要都怪到我頭上 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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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shiun的脾氣好大呀,訴願不是本來就是人民的權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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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好嗎(無力) 我純覺得很煩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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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煩了還一直跑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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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我純不爽你一直不停說去訴願罷了 ”你就在意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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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再爭吵了 再吵我會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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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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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20:24, , 115F
順便記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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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他問我不高興啥 我回答 這樣不對嘛?? 你息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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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當事雙方都沒吵了 你也不用這麼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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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指小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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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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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9:43, , 120F
不是你脾氣大 不然是誰 自己找人吵 還不讓人回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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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9:53, , 121F
樓上是講不聽嗎? (微笑) 警告一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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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0_T8X5 (Aromathera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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