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用生活工廠的精油及燃燒台為什麼會激噴?
看板Aromatherapy (芳香療法)作者tobebeauty (要看我請Q我)時間20年前 (2004/04/23 23:37)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9/13 (看更多)
※ 引述《inlan (開心積極面對每天~)》之銘言:
: ※ 引述《carrefour (啊如)》之銘言:
: : 基本上我覺得應該是生活工廠的精油的問題
: : 我之前用的精油都是從朋友從國外帶回來的精油
: : 只要一兩滴~香味就很夠了~
: : 上禮拜因為生活工廠在特價~為了湊滿額~所以帶了一罐葡萄柚的精油回家~
: : 神奇的事情於是發生了~
: : 使用的方法和之前用的精油都一樣~
: : 但是生活工廠的精油一滴到水中~就會在水面上渲開...
: : 我以前用過的精油都不會這樣渲開的...
: : 再加熱一下下...就會跟你一樣有火山爆發的現象發生~
: : 我第一次看到還不肯相信~
: : 把薰香燭臺再洗得乾乾淨淨~再重試了兩三次...
: : 情況還是一樣~狂噴~
: : 那罐精油就被我扔在角落不敢用了~
: 嗚嗚..我一時不察...
: 我的印表機被他激噴的亂七八糟的燙傷....
: 我想問的是..所以真的是生活工廠的精油品質不太好齁??
: 我也覺得點起來沒有以前別的精油味道容易出來
: =_=
: 唉......
薰香精油禁點火 容量不逾475毫升
【記者黃靜宜/報導】
兩公升大包裝薰香精油、附有點火裝置的薰香精油即將從市場消失!
衛生署最近公告「薰香精油產品安全規範」草案,禁止薰香精油點火
使用、限制薰香瓶容量在475毫升以下,且須有安全瓶蓋、防溢漏等
安全設計,否則可依消保法、公平交易法等相關法律處罰。
去年底引起社會大眾關注的薰香精油爆炸事件,至今仍時有所聞,
不久前一處民宅火警就疑似與精油使用不慎有關。衛生署藥政處科
長戴雪詠解釋,未來在「薰香精油產品安全規範」下,含醇量超過
20%的薰香精油不能點火使用,含醇量在20%以下者也無法點燃,
這類精油爆炸傷人事件可望大為減少。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衛生署未曾核准任何一種薰香精油具醫療效能,
薰香精油屬於一般商品,因此,經消保會開會決議,未來主管單位將
轉到經濟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將邀集34家精油業者說明相關規定。
根據安全規範,薰香精油僅供環境芳香用,若宣稱醫療效能可依藥事
法處6到30萬元罰鍰。此外,目前不少精油的補充瓶容量多達兩公升,
民眾每次使用前必須倒一些到精油瓶中,很容易洩漏出來,一點火就可
能引發氣爆,甚至引燃到旁邊的補充瓶。因此,衛生署規定含醇量超過
20%的薰香精油包裝瓶及補充瓶容量限制在475ml以下,且須有安全瓶蓋、
防止溢漏等安全設計。
另外,薰香裝置也應有安全設計,讓薰香精油操作更為簡單安全,最好像
電蚊香一樣插電即可使用。標準檢驗局將與業者開會討論確切的做法。
衛生署去年底對薰香精油下「禁火令」後,已有業者改以無火薰香燃點器、
甚至吹風機等方式薰香,對此,標檢局表示,只要使用方式不點火,不算違法。
另外,薰香精油也必須標示「吸入過量醇類有害健康」、「不得儲存於密閉、
強光、高溫等場所」、「容器務必緊閉」等警語,含醇量達20%以上者還必須
標示「本品無點火裝置」、「不可以點火方式使用」、「遠離火源、禁菸」、
「補充薰香精油液時,應遠離火源」。
衛生署提醒,含醇類薰香精油若直接接觸眼睛會造成嚴重刺激,吸入蒸氣能導致打
盹及昏睡,大量吸入蒸氣可能造成顏面潮紅、頭痛、頭暈、精神抑鬱、惡心、
嘔吐等,大量暴露會造成意識喪失及死亡。
【2004/04/23 民生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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