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抱怨] 新北 新莊 永聯(冠益)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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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法第248條.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所以其實只要你把定金(民法法條是"定"喔 所以不是我打錯^^")交付給對方. 對方有收受契約就成立. 但最好還是寫收據. 另外依民法第249第三款. 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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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名: 永聯(冠益)租車. 二、地點: 新北市新莊中港路601號. 三、時間: 2012/2/24.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欺騙客人 & 死不認錯. 五、事實經過:. 這次的228連假我們一行人早已規劃好夜衝武陵的行程,也在過完年後到租車公司現場看車(福斯T4),現場接待的人員跟我們表示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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