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請問網路購物糾紛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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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業者無法提供事前商品檢視的服務,. 消費者收到商品後發現與廣告不符時,. 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以書面請求解約退款. 並應掌握7天之通知期限。. 如業者係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以網路廣告為欺詐手段使消費者交付其財物者,. 應為刑法第239條普通欺詐罪,. 受害者可向主管機關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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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我不知道適不適合找消保會ㄟ,. 不過你可以先打電話去問問看啦,. 台北市政府的消保會服務態度不錯我已經不是第一次推薦囉^^. 再來就是自救的部分囉,. 建議你去郵局買存證信函,. 我不是鼓勵告人啦只是訴諸法律程序對這種前景不明的情況似乎比較好,. 因為你有名字跟地址所以可以寄存證信函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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