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友 love5397 廣告推文 公海兩週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螢火蟲)時間14年前 (2011/01/13 23: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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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love5397 板友 : 經查詢在兩篇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DBUSQvL (Anti-ramp) [ptt.cc] Re: [抱怨] 高雄 新田路 花?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nti-ramp/M.1294853914.A.E5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19 Ptt幣 │ └─────────────────────────────────────┘ 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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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 │ 文章代碼(AID): #1DBihLt0 (Anti-ramp) [ptt.cc] [抱怨] 台北 神腦國際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nti-ramp/M.1294912213.A.DC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2 Ptt幣 │ └─────────────────────────────────────┘ 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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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兩次廣告推文。 違反板規如下: 4. I 發表文章禁止部份如下:   (7) 廣告文章   (內容意在為特定人士宣傳者,包括廣告連結在內) (2) 4.I(4)至(9)各款所禁止者 (參見 4.I(4)至(9) 所列範圍) (B) 違反4.II(2)或(3)者,板主得給予警告處分; 情節嚴重者,亦得實施一週以上、一個月以下之水桶處分。 因兩次廣告推文且他板(Buncocustomersconsumer)有觀察到有重複廣告推文之行為, 雖在他板之行為無關於本板規定,但可判定為刻意廣告且情節嚴重,直接送入公海兩週。 兩星期水桶時間:從處分公告時起算,計336小時。 水桶期滿後請自行來信通知板主解除。 非好店板板主 fireflyyen 敬上 -- 公 告 僅 可 推 文 , 禁 止 回 文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7.16
文章代碼(AID): #1DBnc62x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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