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台北 板橋 愛妮雅樂華店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奧丁要承擔風險要承擔風 )時間15年前 (2010/04/24 02:2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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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vid812079 (奧丁)》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ShuangHe 看板] : 作者: david812079 (奧丁) 看板: ShuangHe : 標題: [抱怨] 樂華夜市裡的愛妮雅 : 時間: Fri Apr 2 19:20:09 2010 : ※ 引述《david812079 (奧丁)》之銘言: : 一. 店名:愛妮雅樂華店(外面是賣衣服的) : 總公司:愛妮雅化妝品集團(芸妮有限公司) : 負責人:蕭碧月 : 二.地址:台北縣永和市永平路82號 : 總公司地址:台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一段 266號14樓之1 : 三.電話:02-89233896 : 總公司電話:02-22527152 :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行銷手法無法令人接受 : 五.事實經過 : : : 請問大家去樂華夜市有沒遇到要跟你做問券拉你進去,然後叫你試用絲瓜露的,之後又有點 : : 強迫你買他的產品A套三萬 B套四萬的,我那天傻傻的刷了七萬,事隔幾天,google 查一下 : : 發現這家好像很多人被騙,今天我已經寄了存證信函及跟消基會申訴,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 : : 收到訪問買賣物品後有七日之審酌期間,所以這種七天內是可以退全額的,現在還在等對方? : : 組長回應 : : 請問大家是否有遇到這種? 可以分享一下意見... 血淋淋的經驗 : : PS: 他們的產品標示不清,有經過衛生署的認可嗎??? : 今天跟組長聯絡,她表示只退我六萬,態度強硬的很,以下的幾點是我的想法 : 1.我該跟她耗下去嗎? 還是六萬元就合解 : 2.到場合解我一個人去還是帶一位朋友去比較好 : 3.他們這種行銷的手法真的很不可理遇,說他們騙人是不是會被店家告毀謗????? : 4.如果他的東西好用,還需要用這種手法來誘使客人消費 : 5.去逛夜市盡量不要落單一個人 : 六、備註:當事人直接轉錄 :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我是原PO 先說一下處理的流程和時間點 3/31消保會 線上申訴 ,並寄出存證信函 4/7 收到衛生局的公文,要他們在7天之內妥善處理 4/16愛妮雅並沒有聯絡我,再次申訴第二次,已轉由消保官處理 4/23收到台北縣政府法制局的公文,安排在5/18調解,由本人和愛妮雅的人員(可能是 業務主任)至消保官室進行協調 接下來就看對方在5/18之前願不願意跟我合解 大概就是目前的進度 我對這種訪問買賣的商品已經免役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10.82

04/24 20:57, , 1F
希望能有好的結果^^
04/24 20:57, 1F

04/30 18:32, , 2F
我已經找好蘋果的記者了...
04/30 18:32, 2F
文章代碼(AID): #1BqURfCQ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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