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板上的發文、推文建議」討論串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強哥)時間17年前 (2009/05/28 20:35), 編輯推噓11(11063)
留言74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已偏離通案式地討論本板發文、推文建議的範圍, 而淪於個案(威寶事件)的評論了,故鎖文。 況且該回應的東西,該表達主張的立場, 在下認為多方面皆已陳述清楚,沒有冷飯熱炒的必要了。 另外我直接公開個人見解: 我的想法同 fireflyyen 的文章(#1A7P6sQx) 及 thomasyu 的文章(#1A7Wert1) 並且,我要重申,我確實不認同刪文的態度,但法律上他有刪文的權利! 道德或可非難,但法律上的權利更必須尊重及維護。 ┌legist修文新增部分─────────────────────────┐ │我也很同意 phoebeyeh200 在他的文章(#1A6nNW0w)中的說法,說的很正確。 │ │我從頭到尾都認為刪文是不負責任的事,我也不認為l板友(原PO)有做到完全 │ │的理解,只是我必須說的是,別人能理解多少是無法控制的,我們只能控制自│ │已,設法讓自己的文字更容易被理解、語氣更容易被接受,如此而已。至於不│ │斷非難他人都不了解,我覺得就不必了。每個人的很多條件都不一樣,很難都│ │做的到的,不論理由是基於情緒過甚、智慧未達,或是時間不足,皆然。  │ └──────────────────────────────────┘ 如果認為在下做法不妥,則不必私下來信,直接在板上討論即可。 私下來信者我也會直接公開該來信,畢竟我沒有太多的時間可以回, 我相信有許多板友很了解本板本人過去一貫的立場, 可以直接在板上回答、討論。謝謝大家。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84.161

05/28 21:04, , 1F
淪於個案..板主這樣說 我只能猜測板主仍未完全理解事件
05/28 21:04, 1F

05/28 21:04, , 2F
#1A7YrIaE#1A7PWu8n 兩篇下方內容 清楚簡潔
05/28 21:04, 2F
┌legist修文新增部分───────────────────────────┐ │我有沒有完全理解我想不是重點,我不是專業,我也不是什麼事都可以完全理解,│ │再來,再怎麼清楚簡潔,那也是一面的說法;原文已經自刪了,我也無法完全記得│ │原PO到底詳細是怎麼交待的,我的時間也不足以使我每一篇都深入了解且全部記下│ │來,所以我說,再怎麼清楚簡潔,我看不到原文的情況下,本來不該盡信一方之辭│ │,否則豈算的上是公正。但就我的「感覺」上看來,的確原PO可能比較有問題,但│ │感覺這種事情實在是不能說服我自己。相同地,只看到#1A7YrIaE#1A7PWu8n,我│ │也不可能就這樣相信的。最後,板主不是法官,也不是偵探,真相固然很重要,但│ │板主的工作範圍就是管板,維護板面秩序。剩下的似乎也不是義務才對。更何況法│ │官是有領國家薪水的,PTT的板主既然是無給薪,責任我想也不必這樣重大才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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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鎖文也OK 至少目前停止PTT上這一方面無謂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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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18, , 4F
我想說再多可能還是會有人不懂板主用意 只能說板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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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20, , 5F
我有建議刪文 因為我覺得爭下去只是羅生門 多說只是多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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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21, , 6F
某種角度也許會被說成不負責 但比沒有交集的爭執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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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23, , 7F
在PTT上鎖文、公告、刪文 怎樣也擋不了言過其實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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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23, , 8F
不與你爭 接下來事情就交由專業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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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t修文新增部分───────────────────────────┐ │鎖文及公告哪裡是要阻撓事實?請給一個明確的說法吧,還是這樣說也言過其實?│ └────────────────────────────────────┘

05/28 23:32, , 9F
所以呢?樓上要l大怎樣?發表道歉文、招開記者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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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33, , 10F
別再吵這些無意義的事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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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36, , 11F
總覺得s大很適合去當八卦板的板主 保證管不完…
05/28 23:36, 11F

05/28 23:40, , 12F
版主辛苦了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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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由專業處理」 瞧他那得意的樣子 交給天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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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又說錯了嗎 又沒水準了嗎 沒關係 天會處理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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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59, , 15F
這討論串是該停止了 很顯然有人放話不想負責 只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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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事 這也無所謂 畢竟文是他寫的 要刪是他的自由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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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有版友過度熱心 干涉太多 結果導致無限輪迴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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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02, , 18F
理自在人心 信者恆信 不信者依舊不會信 剩下的就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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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03, , 19F
者自己去跟該公司解決 也不需要再隨他起舞了 沒必要
05/29 00:03, 19F
┌legist修文新增部分───────────────────────────┐ │同意以上 phoebeyeh200 板友的推文,在下跟他的想法完全相同。 │ └────────────────────────────────────┘

05/29 00:22, , 20F
問題是有非當事者非要硬逼著當事者去跟業者硬碰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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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23, , 21F
這樣就有必要嗎 這種模式建立後 日後這個版會變啥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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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24, , 22F
A不認同B--B不能接受A--A就把B的東西備份寄給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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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死道友不死貧道 他不過是"沒有對 也不算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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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 關我啥事?但就是看不下去 自以為是的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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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 又說的讓人不滿意了 歡迎你告我 絕對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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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t修文新增部分───────────────────────────┐ │以上 thomasyu 板友「歡迎你告我」的推文,實在是不妥,有引戰之虞,請謹慎發│ │言,請勿再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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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就放當事者自己解決 第三者非當事者以及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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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用再插手了 事情就到此為止吧!所以s大也請別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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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了 因為已經有爭議 第三者實在不需過度熱心參予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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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至於原PO自己該負什麼責任 自己清楚就好 旁人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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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再多說什麼了!所以也請各位冷靜一點!就還給版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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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清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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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t修文新增部分───────────────────────────┐ │再次同意以上 phoebeyeh200 板友的推文,想法完全相同。     │ └────────────────────────────────────┘

05/29 01:25, , 32F
別緊張 說說而已 我的確太熱心過頭變無限迴圈 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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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1:26, , 33F
大家發文客觀公正一點 不然這裏只會加速變成抹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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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給相關單位只是嚇嚇人而已 連文章我都懶的去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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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1:28, , 35F
言過其實 敢做不敢當 這裡的歪風 我都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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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t修文新增部分───────────────────────────┐ │嚇嚇人難道不能算是言過其實?還是說看對方都說謊、抹黑店家很惡質,所以嚇嚇│ │對方也沒什麼?如此嚇人就可以使得本板未來大家發文都會更客觀公正?我想似乎│ │沒有這麼容易解決。熱心到要去嚇人恐怕不是常人求好心切的好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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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謝謝P大指教 我的確太過度關切此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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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1:42, , 37F
從板友到板主的看事態度 已經可見此版風氣水準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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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t修文新增部分───────────────────────────┐ │板友怎麼看事,板主也管不著,所以不論。板主在下怎麼看事,個人問心無愧,任│ │板主兩年餘來,但求凡事盡量中道客觀。當然有做不好的地方,經板友指正也力求│ │反省。若只丟下「從板主的看事態度,就可知道水準不太好」這樣的說法,不僅無│ │實益可言,再者若真的板主做錯了,也完全無法從沒附理由的批評中再去反省學習│ │,為何此時就無法有更多熱誠?光丟下一句此版水準低落的話,對他人有何助益?│ └────────────────────────────────────┘ ※ 編輯: legist 來自: 140.115.84.110 (05/29 05:44)

05/29 10:01, , 38F
完全看不出什麼歪風 一切都只是s大自認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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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02, , 39F
當板主沒好處還要抽時間來管板 別講的自己好像是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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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03, , 40F
然後嘴巴說要尊重人 結果實際上卻是酸了又酸 批了又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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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05, , 41F
指責板友到板主的水準對應前面的外風兩字 一次罵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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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05, , 42F
05/29 10:05, 42F

05/29 10:06, , 43F
謝謝板大 也請板大放心 絕不再犯 打擾了
05/29 10:06, 43F

05/29 10:46, , 44F
第一.板主抓著"嚇嚇人"這點說明 而不是看事件頭尾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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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不滿意 我跟威寶有認識 我可以付諸行動 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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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47, , 46F
對方來查證提告 第二.我並無說水準不好.水準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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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49, , 47F
板主不須妄自下論 OK?!
05/29 10:49, 47F

05/29 10:54, , 48F
再者.一邊說不能對事件完整理解 卻說很同意P板友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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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57, , 49F
鎖文.公告我未說"阻擾事實"喔 而是說是事實如何不會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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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58, , 50F
文章的限制、管制而改變 板主請看仔細吧 別預設立場 OK?
05/29 10:58, 50F

05/29 11:01, , 51F
我比較有意見的是以"淪為個案"鎖文 請問何處已淪為個案?
05/29 11:01, 51F

05/29 11:05, , 52F
基本上P板友也說的很清楚 我也到一段落了 如果有人想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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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1:08, , 53F
續讓事件惡化 就請便吧
05/29 11:08, 53F

05/29 12:00, , 54F
怎麼有人一直在裝清高 還無限循環的跳針
05/29 12:00, 54F

05/29 12:01, , 55F
是你自己沒辦法接受大家的意見 就開始批評版風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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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01, , 56F
要講就好好講 每一段都拋下一句話 然後還不是一直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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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02, , 57F
版主又不是萬能 你一直咄咄逼人 不如你一起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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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02, , 58F
來看看我們的版風會不會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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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03, , 59F
夠了沒啊??你認識威寶誰與大家無關吧...
05/29 12:03, 59F

05/29 12:04, , 60F
板主只是秉公正處理 難道每件事情板主都要親自插手嗎
05/29 12:04, 60F

05/29 12:04, , 61F
而板主的意思你沒搞懂就別一直扯風氣 如果你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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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05, , 62F
就別來 不然就自行去連署創閣下的個人非好店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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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05, , 63F
這裡是非好店板 不是威寶專屬的個案板 也不是你的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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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06, , 64F
總覺得有人一直自認為自己當得比板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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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09, , 65F
為什麼別人都看的懂的文章 有人就是看不懂..別再跳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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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10, , 66F
什麼事讓事件惡化? 熟不知惡化的源頭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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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10, , 67F
好像只準自己發言 自己發泄完就可以閃人 別人講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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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11, , 68F
來亂的 事情要適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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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當事人跟威寶的事 認識威寶又如何 不代表可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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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13, , 70F
當事人不接受就不接受 硬逼人接受又尊重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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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現在又有尊重這個板嗎?有尊重板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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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6:46, , 72F
真的是很莫名其妙
05/29 16:46, 72F

05/29 19:50, , 73F
有人假清高,自己最客觀公正,別人都是抹黑歪風
05/29 19:50, 73F

05/30 01:09, , 74F
到底是吵完了沒有...
05/30 01:09, 74F
文章代碼(AID): #1A7eKO33 (Anti-ramp)
文章代碼(AID): #1A7eKO33 (Anti-ra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