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雲林 拒絕我報案的警察局斗六分局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kumaz)時間17年前 (2009/01/04 01:35), 編輯推噓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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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名: 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 二、地點: 雲林縣斗六市中山路88號 三、時間: 97年12月19日 晚間八點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拒絕失竊事件報案 五、事實經過: 我將腳踏車加鎖停放在雲林縣斗六市中山路近火車站的國泰世華銀行騎樓停車格中 腳踏車照丟不誤 照樣失竊 發現失竊後 我至失竊地點 隔著中山路斜對面的警察局斗六分局 要求報案 當時約晚上八點 坐在門口服務台的警員, 走到警察局門外, 招招手要我過來 指著斜對面的失竊地點,語氣平坦 毫無猶豫地說, 「那裡不是我們的轄區 你要去找XX派出所報案喔 我們不受理」 根據新台灣新聞週刊 2003/05/15 第373期 報導整理: 警方處理民眾報案,在一九九五年採用三聯單制度後,跟著也有重大改革。王文忠指出, 民眾報案,除非是非刑事案件,警方無法介入之外,只要是刑事相關案件,警察機關一律 受理,不可推託。而在受理報案之後,警方才會開始去釐清,這個案件是本轄區的,或者 屬於別的轄區;就算發現案發地點是別的轄區,該區警方也必須接受民眾報案,先受理, 再釐清。 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bulletinid=14572 警察是自己也不清楚規定 還是睜眼說瞎話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7.122 ※ 編輯: kumaz 來自: 59.105.17.122 (01/04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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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試著去他告訴你的 XX 派出所報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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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1:45, , 2F
我之前遇過, 也是一進去就跟我說轄區不對, 而真的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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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2:39, , 3F
我有點不懂~~失竊到底算是刑事案件還是不算?! @_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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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3:44, , 4F
當然算啊 這還要問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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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8:51, , 5F
打119報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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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9:06, , 6F
是打110.......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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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9:50, , 7F
打哪支沒差,對方會幫你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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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0:39, , 8F
在警察面前打110應該就會讓你報案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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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42, , 9F
受理報案的是派出所喔!分局沒有在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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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0:48, , 10F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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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3:32, , 11F
層級不同的關係吧 我第一次報案時也跑到永和分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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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3:33, , 12F
永和分局就在我家隔壁勒 結果還是要去中正橋派出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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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3:33, , 13F
看看板上有沒有警察鄉民能解惑吧 我覺得不是轄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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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8:09, , 14F
我之前機車失竊的時候也是這樣啊 去他告訴你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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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23:19, , 15F
你要不要轉雲林板?還是我幫你轉?
01/05 23:19, 15F
文章代碼(AID): #19Nw7jS4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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