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警告 skybearson 板友 不當噓文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強哥)時間18年前 (2008/07/11 17:22), 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2008/7/8 本板第 9987 篇文章(R: [抱怨] 台北 市長便當(便當內有7隻小蟑螂))中, skybearson 板友 於 07/11 之噓文,以「免得被騎了還不知道對方是誰」形容板友, 此引喻顯屬粗鄙失當,非特係屬侮辱之情事,且易惹起爭端,影響本板討論秩序, 違反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禁止人身攻擊」及第八款「禁止挑釁板友」之規定, 念在初犯,故先予以警告,不得再犯;再犯則依板規第五條第二項逕送公海。 板主 legist 敬上 ─────────────────────────────────────── 受警告噓文:

07/11 16:26,
眼睛不好要早點看醫生,免得被騎了還不知道對方是誰
07/11 16:26
^^^^^^^^^^^^^^^^^^^^^^^^^^ ─────────────────────────────────────── 適用板規條文: 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八款: 4. I 禁止: (5) 人身攻擊文章 (8) 挑釁板友文章 板規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5. I 如以推文(噓文)發表:本板規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禁止內容者 ,由於板主無權刪除推文(噓文),故板主得將違反者送入公海 II 曾於本板受警告處分者,如再犯板規,則不再施以警告處分,逕送公     海處分。 ─────────────────────────────────────── 公告文,可以推文,但‧禁‧止‧回‧文。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7.20.1

07/11 17:38, , 1F
版主辛苦了~~真的是每個推噓文都很認真的在看 m(_ _)m
07/11 17:38, 1F

07/11 21:26, , 2F
取消噓文就不用那麼辛苦了
07/11 21:26, 2F

07/11 21:48, , 3F
版主辛苦了
07/11 21:48, 3F

07/11 22:17, , 4F
S板友觸犯板規與噓文毫無關係 請板友明察
07/11 22:17, 4F

07/11 22:18, , 5F
相同內容 即便以推文為之 亦同樣觸犯板規 推噓皆然
07/11 22:18, 5F

07/11 22:36, , 6F
噓文有存在的必要~~很多人噓文也是言之有物的~~
07/11 22:36, 6F

07/12 12:46, , 7F
版主英明
07/12 12:46, 7F

07/12 12:51, , 8F
可以考慮規定一人對一篇文章只能一噓 有人只是噓爽的
07/12 12:51, 8F
文章代碼(AID): #18ToPLdf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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