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台北 北醫早餐街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再出發)時間18年前 (2008/05/28 02:48),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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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lvl (人蔘攻擊..好貴)》之銘言: : 但我的問題是... : 那該怎麼去決定板友所PO的文章是不是屬於非好店? : 文章該不該留? : 可不可以 讓板友僅僅針對發文的內容經過 表示意見 : 如:→ vlvl:O 非好店 : 或:→ vlvl:X 能接受 : 限制推文天數 (如:發文起5天內)以OX多數來決定屬非好店或抱怨 : 然後再把非好店M起來 抱怨就不M? : 至少以多數人為意見 會比較沒有那麼多立場的問題 : 這樣會不會變的很複雜?= = 個人看法~~ 這樣只是會造成群眾暴力~而且更不幸的是,是ptt的鄉民群眾暴力。 誠如同個人於板主文下推文所言,所有的好/黑店的標準,每個人不同 推噓文標準也是因人而異。何況,大部份的例子中,除原po外,所有的 鄉民都並沒有在當下於現場看到整個事發過程...要以每個人經驗去評論 該留與該砍,實在是不需要也不必要。 因此個人認為,只要在自己心中,該店的"行為"、"話語"及"暗示" 讓自己感到不開心、噁心或不愉快,都該鼓勵來發文。 (當然,如果是"非事實",那被店家告就別上來哭~~) 而每個人看到那篇文,請摸著自己的良心,如果我是原po,我是不是也會 感到與原po相同的感受?是,就推或箭頭。不是,就噓或箭頭~~ 那原po也不必看到噓爆就難過,或看到推爆就開心~~反正都不能吃~~ po文是為了分享資訊,而不是徵求拍拍,如果要別人安慰,麻煩請洽相關版面。 相同的,看文的目的也不是要找澳客來狂噓~或惡店來狂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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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該劃下一個休止符了吧?大家都太過情緒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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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等老半天看比我晚來的人先拿到東西,我會氣到冒青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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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告訴我東西沒了,就算說聲對不起,我還是會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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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他們不是故意的,事後也做出道歉賠償,何必再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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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開心點就好啦,沒必要為這些事情來生氣嘛~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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