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台北 北醫早餐街
※ 引述《vlvl (人蔘攻擊..好貴)》之銘言:
: 但我的問題是...
: 那該怎麼去決定板友所PO的文章是不是屬於非好店?
: 文章該不該留?
: 可不可以 讓板友僅僅針對發文的內容經過 表示意見
: 如:→ vlvl:O 非好店
: 或:→ vlvl:X 能接受
: 限制推文天數 (如:發文起5天內)以OX多數來決定屬非好店或抱怨
: 然後再把非好店M起來 抱怨就不M?
: 至少以多數人為意見 會比較沒有那麼多立場的問題
: 這樣會不會變的很複雜?= =
個人看法~~
這樣只是會造成群眾暴力~而且更不幸的是,是ptt的鄉民群眾暴力。
誠如同個人於板主文下推文所言,所有的好/黑店的標準,每個人不同
推噓文標準也是因人而異。何況,大部份的例子中,除原po外,所有的
鄉民都並沒有在當下於現場看到整個事發過程...要以每個人經驗去評論
該留與該砍,實在是不需要也不必要。
因此個人認為,只要在自己心中,該店的"行為"、"話語"及"暗示"
讓自己感到不開心、噁心或不愉快,都該鼓勵來發文。
(當然,如果是"非事實",那被店家告就別上來哭~~)
而每個人看到那篇文,請摸著自己的良心,如果我是原po,我是不是也會
感到與原po相同的感受?是,就推或箭頭。不是,就噓或箭頭~~
那原po也不必看到噓爆就難過,或看到推爆就開心~~反正都不能吃~~
po文是為了分享資訊,而不是徵求拍拍,如果要別人安慰,麻煩請洽相關版面。
相同的,看文的目的也不是要找澳客來狂噓~或惡店來狂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3.206
推
05/29 16:01, , 1F
05/29 16:01, 1F
→
05/29 16:02, , 2F
05/29 16:02, 2F
→
05/29 16:04, , 3F
05/29 16:04, 3F
→
05/29 16:06, , 4F
05/29 16:06, 4F
→
05/29 16:07, , 5F
05/29 16:07, 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Anti-ramp 近期熱門文章
PTT消費區 即時熱門文章